——走近法轮功(48)
毛泽东曾经说过: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话确实不无道理,却也未必是毛泽东的独创话语。说文言文的古代好提意见的文士,如果不赞同中华修口的传统,说出这番话也不足为奇。
那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究竟对不对呢?让我们先看看《转法轮》之佛法关于“修口”是怎么说的:
“修口,过去……是人家一些专业修炼者——僧人、道士,闭口不说话。因为是专业修炼者,目地是更大限度的去人的执著心,他认为人一动念就是业。”“佛家讲的修口,就是说,人说话都是由人的思想意识所支配的,那么这个思想意识就是有为的。人的思想意识本身要想动一动念,说一点什么,做一点什么,支配人的感官、四肢,在常人中可能就是一种执著。你比如说,人与人之间有矛盾,你好啊,他不好啊,你修炼的好啊,他修炼的不好啊,这些本身就是矛盾。咱就说一般的,我要干什么干什么,现在这件事该怎么做怎么做,可能无意中就伤了谁。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都是很复杂的,可能无意中就造了业了。这样一来,他就讲绝对的闭口不说话了。”“所以他讲‘身、口、意’。他所讲的修身,那就是不去做坏事;修口,那就是不说话。修意,那就是连想都不想。”
这就难怪《西游记》里的唐僧一路上很少说话,说也是说些佛经上的话,或者非说不可的话,要不就是告诫猪八戒别胡思乱想、孙悟空别胡说八道。原来僧人真把嘴巴看作刀子,认为动念“是有为的”,说话一作判断、显立场,“可能无意中就伤了谁”、“无意中就造了业”,所以僧侣们能不说话就不说话。出家人看破红尘,远离人世间,修“身、口、意”可以理解,也能做到。但法轮功学员就在世间学习、生活和工作,要这样修口恐怕就不行。
“我们法轮大法修炼者绝大多数都是在常人中修炼(除专业修炼弟子以外),那么避免不了在常人社会过常人的正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人人都有一份工作,而且还要干好工作;有的人就是通过讲话来做工作,那么这不就矛盾了吗?也不矛盾。不矛盾在哪里呢?我们讲的修口,和他们是截然不同的。”
如果法轮功学员在学校课堂上被提问,他不说话那老师就没法教他。如果法轮功妻子对丈夫的这要求那要求都用眼睛说话,那么这场婚姻进行曲恐怕很快就要唱完。而且有些工作,比如老师、律师、推销员等,法轮功学员就没法从事。
那么大法弟子还要不要修口呢?当然要修口,只是做法和要求有所不同。
“我们张口讲话,都按照炼功人的心性去讲,不说些搬弄是非的话,不讲些不好的话。作为修炼的人要按照法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应不应该说这话。应该说的,用法来衡量符合炼功人的心性标准就没有问题,并且我们还得讲法、宣传法,所以不讲话是不行的。我们讲修口,是常人中的那些放不下的名利与修炼者在社会实际工作中没有关系的;或者同门弟子中互相之间扯一些没用的;或者由于执著心指使显示自己的;或者道听途说传一些小道消息的;或者对社会上其它一些事情谈论起来很兴奋、很愿意说的,我想这都是常人的执著心。在这些方面我觉的我们应该把口修一修,这是我们讲的修口。”“我们按照炼功人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把握好就可以了。”
法轮功修口没有佛教对出家人讲的那么绝对,学员要弘法,岂能不说话?“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中共是邪灵、邪魔、邪教、流氓,毁坏中华民族,危害世界人民”,这些话不仅要说,而且要让地球人都知道。大法弟子集体学法,开法会交流学法心得体会,这都要说话的,有时候一说还很长呢。
法轮功修口,主要是按照修炼者的心性标准——真、善、忍的要求——说话,要修掉的是那些假的、恶的、斗的话——不说“搬弄是非的话”,不说“不好的话”,不说不应该说的话,不说名利追求的话,不说与自己工作没有关系的话,不说与修炼无关的话,不说显示自己的话,不传小道消息,不谈“对社会上其它一些事情谈论起来很兴奋、很愿意说的”。简而言之,法轮功学员只是不说不该说的话,并非要像佛教要求僧侣那样“绝对的闭口不说话”。由此可知,法轮功讲修口是理智的,是跟在常人中修炼这种修炼形式相配合的。
现在再来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吗?当然不对。也许在纯粹学术领域,不涉及价值观念和人类社会秩序的问题,人们可以畅所欲言,但如果涉及到价值问题和秩序问题,如果知无不言并言无不尽,那就会演绎混乱、制造战争。人知道的东西有对有不对的,有好有不好的,有善有恶的,有正有邪的……总之是相矛盾的,有可说的就有不可说的。如果知无不言,那就必然不对的、不好的、恶的、邪的就全都会像潘多拉魔盒的东西都往外放;如果言无不尽,那就会像《水浒演义》里的洪太尉那样,把108个被封存起来的天罡星、地煞星全部放出来。
人类社会古代重道德、现代重法律,其实就是对语言有规范要求。如果淫秽的话可以随便说,并且让其淫秽透底,那会怎样?那会社会就会成为大妓院。如果暴力的话也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那会怎样?就会让共产党这样的恶党主宰世界。如果谎言也可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以法轮功讲真相的方式去揭露和制止,那会怎样?就会让中国共产党真的成为千年乌云遮日蔽月,毁灭中华民族。世界上真有允许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民族国家吗?似乎没有。美国是世界上言论最自由的国家,造谣惹事生非恐怕也会被告上法庭,以诽谤罪给予惩罚。现代文明国家都讲究说话文明,这可就是限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由此可知,言者无罪不是绝对的。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共产党造谣诬蔑法轮功是邪教,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伪案”让人都来谩骂,按照现代法律是犯了诽谤罪,按照“真、善、忍”的天条来说是犯了天罪。因为中共掌握国家权力操控法律,使之罪恶不受制裁,所以才有“天灭中共”之惩处,也是一定要惩处的。
言者无罪在专制独裁的国度里,实际上只会是专制者、独裁者言者无罪,而反专制独裁的言论却会说有罪就有罪,比如反革命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泄露国家机密罪,等等。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做的。很符合它“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强盗逻辑。在说话这边是放肆、那边被封口的话语背景下,能闻者足戒吗?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吗?不能。当然公民社会讲言论自由,也是现代人类的人权诉求,有开放社会的现实性和合理性。但人对自己的嘴巴合德合法的修口还是必要的。说真的、善的、正的应该说的话,不说假的、恶的、邪的不应该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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