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检察官下海“骗”来死缓

利用金融票据诈骗8000余万元;其同伙被判无期

  曾供职于海南省检察机关的检察官单杰,下海经商后利用金融票据诈骗8000余万元。昨天,单杰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曾在海南任反贪检察官

  今年43岁的单杰,经商前曾在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及批捕处任职。后任北京爱斯维斯温泉康健中心及北京金通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据指控称,1997年10月至12月间,单杰以支付高息为诱饵,将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下属的北京华联机电技术装备公司1549万元分别骗存至农行英家坟分理处、工行八里庄分理处。

  此后,单杰伙同他人,使用伪造的财务章、法人名章的转账支票、电汇凭证,将此款骗出银行,划进不同的账户里。

  此案开庭时,单杰神情自若,只承认自己涉嫌挪用公款,但表示未构成诈骗。

  在逃期间继续诈骗6900万

  法院查明,1999年8月,单杰因涉嫌票据诈骗的行为被逮捕,此后,他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出有关部门的视线,下落不明。

  据指控称,身为逃犯的单杰注册了一家名为金通和的贸易公司后,安排副经理王峥“一人分饰两角”,先冒充中国集邮总公司工作人员,到银行咨询存款事宜,再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接待联系来的集邮总公司人员,使用盖有伪造的财务章、法人名章的转账支票、汇票,将集邮总公司存在银行内的6900余万元存款骗出。

  昨天,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单杰伙同他人,采取使用伪造存款单位的金融票据,并利用金融凭证等手段骗取钱款,分别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及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同伙王峥犯票据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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