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中共新规定:党政一把手任期限10年

 2006-08-07 19: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中共中央办公厅日前发布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在同一职位上不得超过2任、即10年;在同一层次任职不得超过15年。此外还对干部交流以及回避作出相应规定。

据新华社等大陆媒体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对于干部任期,任职回避等问题提出新的规定。

关于干部任期,文件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5年;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2个任期,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规定范围内的同一层次领导职务。

此外,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达到退休年龄、健康原因、辞职或者罢免等情况者,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报导称,有关任期的文件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正职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正职领导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成员。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