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丑闻是《中国青年报》首先揭出的湖南上千考生为高考加分在体育证书上作弊的事件,此后又爆出海南、河南、福建、陕西等各地在各种加分名目上的舞弊内幕。丑闻曝光之际,马上又有人反思现行加分制度的种种漏洞,提出关于严格考核程序的种种建议,或者呼吁为高考公平,干脆取消一切加分政策。
两年前,陕西就因为出现大规模舞弊而取消了二级运动员加分政策。同样的事情现在在湖南上演。6月16日湖南省体育局宣布,决定暂停各市州行使二级运动员证书审批权一年。(《潇湘晨报》6月17日)
取消一切加分政策,用一个分数去裁判所有考生,自然是最“没有漏洞”的制度了。设计高考的加分政策,本意是要让僵化的高考制度有所变通,以更符合人性的要求。但国人的某些心理和行为特征,使得某种制度一旦被赋予变通的可能,便可能演变为作奸犯科、秘密交易的腐败狂欢,陷于公正公平无法维持的困境。然后,让我们退回改良前的起点吧,看来我们只配享有最僵硬也即最“没有漏洞”的制度!
现在谈国民性已经不时髦了。每遇此类弄虚作假、作奸犯科欺骗制度的舞弊案,时评家们都是要谈论制度漏洞的。是的,现在的体育特长加分制度有漏洞,艺术特长加分制度有漏洞,三好生加分制度有漏洞……每一种制度都还有更严格的余地,每一种制度都还需要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严厉惩罚力度——但其实,你为严格某一制度而提出的每一种新制度,都存在被欺骗和愚弄的新的可能,世界上存在毫无漏洞的制度吗?
有的话,那一定是给机器人和死人准备的。
就连每年全国总动员、最严阵以待的高考,不还是年年都有舞弊案吗?防范措施已严密到要采用手机信号屏蔽设备了,随著作弊技术手段的日益进步,未来的高考考场也许将武装得如同反恐战场。
我不是说制度不重要,制度永远需要变得更好(现在尤其需要),这个更好包括更公正、更阳光、更科学,也包括更人性化、更适合人的健康发展需要。但是,制度不是万能的。坚硬而无法变通的制度,可能可以减少舞弊,却可能同时扼杀人性;而更具有灵活性的以人为本的制度,需要更高的执政能力和执政责任心,需要有自觉维护制度、信奉公平竞争的人,需要置身其中的人不能太“灵活”。
问题是,国人向来不惮以僵硬的制度约束别人,对自己却向来以 “灵活”为能事,我们没有信仰公共规则和公平竞争的传统,倒有信奉特权和关系的深厚习惯。中考和高考加分舞弊案,以及社会上流行的大大小小的弄虚作假、作奸犯科,展示的社会景象正如那句著名广告词:Impossible is nothing(没有什么不可能)。
扪心自问,交易和作弊的想法做法只发生于少数人身上吗?拿高考加分作弊来说,每一个作弊考生背后,站着多少作弊的家长、官员、老师?但凡手中掌握一点资源,只要有需要有机会有能力,多少人都会去弄虚作假、欺骗规则?父母为孩子上学,那更是一个“可以理解”的几乎感人的理由。
这种风气不变,任何具有变通性的制度都可能被我们败坏——实际有能力破坏公正公平的虽然是少数人,但其破坏性是扩散性的,随后多数人的愤怒将使制度回归僵硬,增加种种监管程序也可能只不过是增加了制度成本和寻租机会,结果是所有人一起分担制度落后的成本——也许这样人们心理平衡些?
谈论国民性之所以不时髦了,是因为现在我们知道那没用。改变人性比改变制度更难,我也知道。
关于制度和人性,我们不用做鸡生蛋蛋生鸡的循环辩论游戏。
其实每一个人,都可能处于制度与人性相互败坏这一循环过程的某个节点。改变别人难,你可能无力干预外界和别人的大大小小的败坏循环,但把握自己呢?独善其身,至少你可以中止自己置身的某一败坏循环,然后可能将独善的影响扩散开来。独善其身,首当其冲的是掌握权力和资源的人,因为他们是众多败坏过程的共用节点,如果他们坚持公正使用权力资源,便断绝了作奸犯科的源头。
宣扬人的自觉,不是不要制度进步。从制度上,对掌握权力资源的作奸犯科者应该施以最严厉的惩罚。比如,像对湖南高考体育加分舞弊案的首要反应,应该是去调查和严惩造假的官员,而不应该是暂停或取消特长加分制度。制度及其执行应该起到良币驱逐劣币的示范作用,而不是相反,也不能简单地将良币劣币都驱逐出去。
如果一个社群中缺乏从我做起的公正心、独善其身的坚持心,需要多么严密的制度才能防范舞弊和腐败?而在执政能力低下的情况下,所谓制度严密的结果往往就是让所有人沦为制度刚性的牺牲品。
中国社会无孔不入的腐败之风,还要将多少制度改良逼入困境?我们还要把自己逼到什么份儿上呢?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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