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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出版 赖昌星写书披露与江泽民的关系

 2006-06-18 01:5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赖昌星在加拿大表示将把自己的故事写成书,三个月后出版,让老百姓和中国的高官知道真相。他承认有走私,但否认行贿;他说专案组办案很黑,他掌握有人藉办案捞钱的证据。他说愿意在加拿大透过视像作供,为自己申辩。

逃亡加拿大的中国厦门远华案主嫌赖昌星,在获得加拿大联邦法官推迟遣返中国的判决之后,这个打了七年的官司顿时柳暗花明,而他这个中国政府的通缉要犯似乎绝地逢生。赖昌星自己估计还可以在加拿大最少再待三、五年,并决心利用这段时间展开绝地大反攻,他要开始详细说说自己的故事,包括透露他本人和远华案还没有解开的真相,既让全球华人有机会听听他自己的说词,也要趁机为自己作一番澄清。

赖昌星对亚洲周刊说,他已经决定写书,要开始自己述说自己的经历和远华案的真相,“把自己成长的过程,我怎么做生意,怎么样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让中国更多的老百姓知道”。他说,他的生意,他的内心,他与众多中共高官的交往,“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像中国官方说的那样,我不杀人放火,我是一个生意人,中国老百姓现在只听政府的一面之词,不知道我真正是个什么样的人”。

目前,赖昌星据称已经决定将这本书交由美国的“明镜出版社”出版。“明镜出版社”负责人何频向亚洲周刊透露,是赖昌星打电话给他,为此书“进行了讨论”。他认为,赖昌星愿意出书是一件好事,“给了我们一个更完整认识远华案的机会,因为之前的消息来源只有中国官方以及媒体的报道,而民众对官方的说法有太多的疑惑,这些‘大案要案’总隐藏着政治因素和复杂背景,尤其是当事人没有机会为自己进行充分的申辩,外面看到的只是当事人的‘忏悔’,一些涉及高官的线索和深层的原因大都是不了了之。所以,如果赖昌星能够如实讲他的故事,对他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辩护机会,对中国的法制建设也有正面意义”。

赖昌星透露,他在六月七日开始写书,目前有两个助手在帮他。由于赖的文化程度不高,因此这本书并非他自己动笔,而是他先口述,两位助手记录,文字组织好之后,再由他修改。赖昌星表示,这本书将在三个月左右出版。

详述与高官的关系

他将在书中详细披露他与众多中共前高官的关系,包括如何进入江泽民的家里,如何与贾庆林交往,以及与解放军高级将领之间的关系等。他不同意中国官方定他的“行贿罪”,根据他自己的理由,他与一些中共官员之间的金钱往来,是朋友之间“给钱”,但“没有要求好处,也没有得到好处”,因此根据中国有关刑法的定义,“行贿罪”是不能成立的。他说他相信他的案情“总有一天会澄清”,“哪些人是贪官,哪些人是好官,都会清楚”。

赖昌星婉转承认了“走私罪”。他表示,在那个时代,由于体制不健全的问题,“每个生意人都是这样做的,所以我也那样做,钻制度的空子,我犯的是当时生意人都会犯的问题”。他表示:“当时做生意时,很多官员找我,这个案子办了这么久,但有什么人是真的帮过我?我永远不会承认行贿罪。”他说:“我恨那些真正的贪官。”赖昌星还透露,他手中握有那些假借远华案之名大肆捞钱的专案组办案人员受贿的证据,“很黑暗,说起来很生气,他们把有关口供给嫌疑人看,只要给钱,什么事情就都没有”。

揭开专案组办案黑幕

他说有证据来证明“四二零”专案组的不公正,以及办案人员以办案之名大肆捞钱,“‘四二零’一些人与一些涉案嫌疑人私下有交易,我没有证据证明谁拿了多少钱,但我有证据证明是谁给了(办案人员)钱”。赖昌星说:“我对我说的每一句话负责任,专案组有几个人很黑。”

他透露,他离开香港逃亡到加拿大后,“留下了两船油共一万两千吨,公司负责油生意的人把油卖掉之后,钱到哪里去了?我知道他后来被审查过,但他拿了那些钱收买了专案组负责办这个案的人,最终被他摆平,这个案的办案者是谁,一查就可以查到”。他不相信“四二零”专案组,“我知道‘四二零’办案的秘密,他们有些人利用办案收钱,所以,如果中央真正要查案,如果中央另外组织专案组,我很愿意配合,我愿意与(中国)领事馆配合,把案情弄清楚,我也可以在电视上接受视象问讯”。赖昌星还表示,他在进行电视讯问时,“不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

赖昌星认为,有关当局这些年来,对远华资产的处理过程,就非常说明这种“内外勾结”的严重程度,“我原来住的华景花园别墅共花了一千多万元,但后来拍卖时没有加上这些年房地产市场的增值部分,只卖了五百多万;另外厦门远华酒店前前后后花了将近三个亿,但只拍卖了一亿多,据说拍卖时,有黑社会在门口挡门,不让其他人参与”。

不满被栽赃指控

在即将出版的这本类似自传体的书里,赖昌星表示他将把有关远华的一些秘密公开,包括“我是怎么做生意的,油(柴油和植物油)的事是怎么做的,我也会公开”。他指责“四二零”专案组没有实事求是,比如指控他走私柴油的事,“油库里的电脑对每条船(油轮)装多少吨油,谁开的信用证,都有记录,都可以查到,但现在却全部挂在我身上,我就不服气。是我做的我承认,不是我做的,我不承认”。

赖表示,希望有关当局能够重新查油的问题,愿意在加拿大接受视像手段讯问。他说:“可以用电视审问我,我可以在加拿大透过电视回答,让中国老百姓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也让国家领导人有机会听听我是怎么说的,我愿意配合。”

至少在加国再待几年

赖昌星认为,他在加拿大还可以讲几句话,这种情况对那些真正的贪官污吏不利,所以他说:“趁我还在加拿大的时候,多说些话,我把全部故事说出来,让中国老百姓自己判断,到底是我有道理,还是他们(专案组)有道理。”

他一再表白:“我是爱国的,这些年来做梦都想回去,但不能回去,一回去就完了,回去就黑暗了”,因此,他要自己写书,讲述自己的故事,要让中国的老百姓知道“我比任何人都要爱国”。

这些年来,赖昌星作为中国官方追缉的“逃犯”,在表面的轻松下,实际上终日惶惶不安,但他表示,他对他所做过的事没有后悔,只是想到给孩子们带来的麻烦,才感到难过,“但从来没有流过眼泪”。他说:“我要让中国老百姓、让国家领导人知道事情的真相。”

赖昌星是在一九九九年八月,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进入加拿大的。但香港政府已经在年前取消他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理由是他是以“非法手段”获取,赖已经为此向香港有关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因此,有关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问题,赖说:“当时与我同一批办单程证移民香港者共五十八人,为什么只有我和我太太的是假的?”

对于加拿大联邦法庭判决推迟对他的遣返,赖昌星赞扬加拿大法律的公平,“才让我有机会说话”。他透露其律师的“最强武器”,是提出如果他被遣返中国万一有事,遭到迫害或死刑,是不能弥补的,因此这是一个人命关天的大事,怎么可以草率从事,因此获得了联邦法官的接纳。有关他下一步的打算,赖很有自信,认为这个官司从法律上说“最少还可以打三至五年”,所以他说:“我会利用这个时间,好好做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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