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希特勒、史达林是二十世纪的三大暴君。虽说今日中国的毛泽东热到底有多热不无争议,但是,既然在第三帝国覆灭后的德国没有希特勒热,在苏共二十大后的俄国没有史达林热,而直到毛泽东死去三十年后中国却还有毛泽东热,可见毛热确实是独特现象,是需要我们分析和解释的。
其实,我上面的叙述就已经暗含了答案的线索。第三帝国是被盟军打垮的,希特勒战败自杀,德国被盟国占领,纳粹的罪恶受到彻底的清算。赫鲁雪夫代表苏共否定史达林,史达林的尸体被迁出红场火化,史达林的错误受到虽然不彻底但也十分猛烈的批判。而在中国,毛泽东却被中共当局作决议七三开,继续奉为伟大领袖,对毛的公开批评刚启动就减速就刹车,此后就是对毛的颂扬(尽管调门有所调整)。毛的画像至今仍高挂在天安门城楼俯视众生,毛的遗体至今仍安放于天安门广场中央供人瞻仰。中、德、俄三个国家的政治气候是如此不同,无怪乎有毛泽东热无希特勒热无史达林热。
不错,正如陈小雅指出的那样:“在毛去世以后的,最早把毛泽东再次请上‘神坛’的,并非他的‘家臣’,而是南方的公共汽车司机。他们挂出毛像,看中的是毛的‘命硬’。在他们的眼里,毛一生大起大落,凶险无数,仇家如蚁;自家人损之八九,同道也皆无好下场;但他居然得以寿终,死在自己的病床上,从迷信的眼光看,实在是冥冥之中,自有操控的命运。”
但必须补充的是,这里的“命硬”,是要把毛死后的命运也包括进去的。史达林也横行霸道,也寿终正寝,但死后却被焚尸扬灰,于是威风扫地,神光褪尽。按说,邓小平是被毛两次打倒的人,理当比赫鲁雪夫更赫鲁雪夫;事实上,邓小平在许多政策上(尤其是在经济政策上)的非毛化要比赫鲁雪夫的非史达林化走得更远,可是邓小平们却还是要继续供奉着毛的神主牌位不敢动,这岂不更加证明了毛的“命硬”?设想,假如毛死后的命运和史达林一样,也被斥为暴君全盘否定,也被焚尸扬灰,举国上下深揭狠批,再加上老婆被抓,侄子被囚,毛该受到何等的嘲笑啊!在那样的政治氛围下,还会有多少人叹服毛的“命硬”,把毛视为天下无敌的神灵呢?
由此可见,毛热的兴起,看上去是民间“自发”的,其实却是被官方诱发的。九十年代初兴起的毛热不是官方有意制造的,它并不是官方有意图行为的产物,但确实是其副产物。
2、对毛的崇拜是对权力的崇拜
公车司机把毛视为平安与财富的守护神,这说来实在荒唐透顶。普天下的统治者,没有人比毛更见不得老百姓平安过日子发财致富的了。为什么他们不拜别人要拜毛呢?就在中共领导人中,邓小平不是比毛泽东更有理由被视为他们平安与财富的守护神吗?其实,毛泽东之所以特别受到这些人的崇拜,不是因为他生前最保护人民的平安与财富,而是因为他拥有最大的权力,君临天下,作威作福(按:“作威作福”一词的本意是,一切权力统统归“王”所有,一切恩惠唯有“王”才能施予)。毛独揽生杀予夺的大权,人民的安危祸福全仰仗他老人家的意愿,所以必须顶礼膜拜。
公车司机挂毛象这件事反映了中国一种传统的迷信方式。在这种迷信里,一个人或一个神被崇拜不是因为他善良与公正,而是因为他强大,因为他厉害。崇拜实际上是巴结,是谄媚,是行贿。例如过去的拜龙王。在中国神话里,龙王从来不是善良或公正的化身。神话里的龙王多半是凶暴的,任性的。只因为它掌握着既能造福又能为祸的水资源,所以老百姓才不得不求它拜它。
为什么有毛热而无邓热?那当然不是因为毛比邓更善良更公正,那是因为毛比邓更厉害,因为邓只是毛的下属,因为在权力斗争中,邓是毛的手下败将。对毛的崇拜无非是对权力的崇拜,而且是最纯粹的权力崇拜。这和毛时代——尤其是文革期间——对毛的崇拜还有所不同。毛时代对毛的崇拜毕竟还包含有对毛思想的认同。那时,人们不但挂毛像,唱毛的颂歌,而且还读毛着读毛语录,表示要用毛思想武装头脑,照毛的指示办事,做毛的好战士。而上述公车司机挂毛像这一类毛热则无此内涵。他们之崇拜毛,仅仅是因为毛的赫赫权势而已。
在权力崇拜的迷信者的心目中,那些在人间显赫不可一世的大人物们死后会成神成仙,他们生前支配人们命运,死后仍然能够支配人们的命运。这和宗教信仰大不相同。宗教信仰大都相信因果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既然毛泽东生前作恶多端,那么,不论毛死后在人间还受到如何的尊崇,但是在信徒们心中,毛一定已被罚入地狱饱受无尽的煎熬。宗教信仰是对人世间不公正的矫正,而上述那种迷信却是对人世间不公正的继续与延长。
只要中共官方还在继续崇奉毛,迷信者们就会继续视毛为神化的偶像。李志绥写完《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后不久突然死于家中,就有流言说李志绥是遭了报应。这个报应可不是宗教信仰的因果报应,因为它不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恰恰相反,它相信的是那个主宰中国人生死命运的暴君在死后依然拥有这样的力量,暴君生前不可冒犯,死后也不可冒犯。
3、要消除一种对权力的崇拜,唯有消除那种造成崇拜的权力
因为权力崇拜是以权力为转移的,所以要消除这种对权力的崇拜,唯有消除那种造成崇拜的权力。象现在这样,对毛的清算与批判还只能在海外进行,在国内则只能零星地出现在非主流媒体,那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毛的崇拜是对权势的崇拜,这种崇拜是不问善恶是非的,只要死去的毛还被后来的权势者们继续尊崇有加,我们对他的批判就不大可能动摇毛在那些崇拜者心中的地位,有时说不定还会引出相反的效果(这当然不是说我们就不应该批判毛)。那些崇拜毛的人会想:毛真是太厉害了。他干了这么多坏事,死了这么多年,别人还是拿他没办法,不管你们怎么揭露批判,还是不能撼动他的神主牌位。不服行吗?
在八九民运中,三个湖南人向天安门城楼上的毛泽东像扔鸡蛋,六四后被判刑(不是以损坏公物罪,而是以反革命罪),刑期竟比那些民运领袖还长。这表明在中共当局心目中,亵渎神像是头等严重之事。如今参观“毛主席纪念堂”的人仍然络绎不绝。中国历史上的一些暴君,生前不可一世,人莫予毒,为所欲为,可是死后不久,甚至死后多年,被反叛者掘墓鞭尸,那以后,围绕着暴君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光环就烟消云散了。由此可见,为了消除那些迷信,我们常常需要消除那些象征物。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呼吁将毛遗体迁出天安门毛纪念堂,摘除天安门毛像。当然,仅仅是消除象征物还不够,重要的是要消除被象征物所象征的那种权力。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消除由毛泽东所开创的共产党专制政权。
4、恶的致命吸引力
不错,在今日中国,大多数崇毛者恐怕未必象上述公车司机那样迷信,以为死后的毛仍然拥有超自然的神力。但是他们对毛的崇拜也同样是出于对权力的崇拜。
在《读李志绥医生回忆录》一文里,我曾对崇毛心理略加分析。其中写道:“人生一世,谁不愿意给社会、给历史留下深远的影响?这就是为什么在今天,在毛的罪行已被日益揭露的今天,仍然有一些人对毛崇拜的原因之一。因为他们从毛身上看到了人追求不朽的强大冲动。至于说毛的作用是好是坏,那对于他们倒是第二位的事情。更何况,大奸若忠,大恶似善。现代暴君都穿有一件理想主义的斑斓外衣,崇拜者总可以从暴君身上找出某些合理或正确的东西。问题就在这里:一个人,如果他不把善恶之分列于首位,如果他不珍视自己也不珍视他人的自由,如果他对暴君的罪行没有愤慨以及对暴政下牺牲者的苦难不抱同情;他就很容易被暴君的巨大身影和辉煌成功弄得眼花缭乱,转而向暴君认同,并从这种认同中自视高人一等。”
眼下正好有一个例子,简直像是为我上面这段话作图解。王安忆小说《遍地枭雄》里的“大王”就是这样一个毛的崇拜者。《遍地枭雄》写到三个劫匪,为首者大王爱读书,肯思考,出口成章,颇具性格魅力,对人生对世事有自己的一套见解,虽然干的不过是拦路劫车的小勾当,手下只有两个小喽罗,却心雄万夫,豪情万丈,指点江山,志在天下。大王平生最看不上眼的是艺术家,说那是雕虫小技。哪比得上人家帝王,帝王只须玩泥巴(修长城,挖运河),就在地球上画下了沟壑。大王感慨道:中国好啊!好就好在泱泱大国,国和民讲的是普天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崇尚一个大字,这个大字是指气象。美国也很大,可是总统是选出来的,一点王气也没有了。四面八方谈判,讨论,分选票,再数选票,国不国,君不君。天下就是要打出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天经地义。大王最崇拜毛泽东,因为毛一身霸气,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从山沟沟里巴掌大一块地方打出个红色江山。这就是气象。大王带领兄弟们驱车北上,最后要到北京,首先第一,就要去毛泽东纪念堂。
历史学家高华在谈到毛热时指出:“毛是历史上那种‘超凡魅力型的领袖’,兼思想家和政治家于一身,所谓‘君师合一’也。毛一生打平天下无敌手,即便应对世界超强苏美两国的领袖,毛也是游刃有余,他可以在中南海游泳池畔穿着泳衣会见赫鲁雪夫;在自己的书房等待尼克森的觐见,此正适合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英雄崇拜’和‘华夏中心’的心理。中国农民不理解,也不会接受华盛顿,但肯定敬畏毛泽东。在中国历史上的统一王朝的许多情况下,统治者越强硬,统治手段越凌厉,百姓反而越佩服皇帝(当然有一个底线,即不能搞到官逼民反的地步)。因为中国人只崇拜强者,胜者,王者,毛的巨大的事功,毛的统治风格正好满足了民众的这种心理需要。”
其实,英雄崇拜,伟人崇拜,对王者气象或霸气的崇拜,都并非中国人或中国农民所独有。按照黑格尔,人甘冒生命危险,追求纯粹的声名之战乃是人的最基本的特性。用毛泽东的话就是“与人奋斗,其乐无穷”。人类之间的战争绝非只是为了生存。动物之间是生存斗争,人类不是。人不仅是为了生存而战,更是为了荣誉,为了骄傲,为了显示自己比众人优越,有的干脆就是为了称王称霸。这种为了承认而进行的斗争每每诉诸暴力,常常充满血腥。正像福山在《历史的终结与最后一人》里所问到的:“为什么为追求象征价值、声名或认知而乐于杀人或被人杀的人,比那些接受挑战也愿意让步,并将自己的要求提请和平仲裁或审判的人,更有人情味呢?”就因为前者出生入死,最能体现出人克服其动物性生存本能的伟大力量;就因为前者追求的是称王称霸,最能使自我意志得到淋漓尽致的充分实现。相比之下,在奉行“你活我也活”原则的民主社会里,权力受到诸多限制,个人追求声名或权力无需再冒生命危险,但因此也就使争斗少了你死我活的惊心动魄,不复有赢家通吃的血色辉煌,个人意志无从尽情任意发挥,那岂不是很不够劲很不过瘾吗?
5、我们是怎么转变的?
如前所说,甘冒生命危险,追求不朽,追求承认,这本是人的最基本的特性。它是人性的,非常人性的。它超乎善恶之外,就像那句老话——“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亦当遗臭万年”,它可为大善,也可为大恶。问题在于,那种你死我活的追求独霸天下的斗争的结果每每导致专制独裁,导致一个人君临天下而亿万人沦为奴仆。由此我们就可以发现,对独裁者表示崇拜是出于怎样一种可笑的角色认同:你崇拜独裁者,是因为你把自己想像成独裁者或独裁者的宠臣。为什么不把自己想像成独裁者之下的牺牲者呢?成为后者的可能性不是要大得多得多吗?
正是在这个问题上,毛时代过来人——尤其是当时的年轻一代——的教训刻骨铭心。想当年,我们也曾热烈地崇拜过毛泽东。一来是崇拜他的伟大,二来是以为在如此伟大的时代,人生的价值将获得更充分的实现。文革狂飙突起,毛鼓励青年学生造反,一大批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突然被放在政治舞台的中心受到万众瞩目。这就极大地激发起年轻人的野心或曰雄心,激发起他们的表现欲亦即要求得到承认的冲动。当红卫兵们宣誓“沿着毛主席的足迹前进”,高吟“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和“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时,那既表明他们对毛的追随,又表明他们以毛为榜样的自我期许,同时也表明他们自以为生逢其时,已经得到历史承认并将得到更大承认的骄傲与展望。可是没过多久,这一代就从飘飘欲仙的云端上重重地栽了下来。我们终于意识到,毛的随意挥洒的巨人气象,是以他人不得随意挥洒为前提的;毛成为巨人,是必然要以把我们都压缩成侏儒为代价的。梁启超批判君主专制时说:在君主专制下,一夫刚而万夫柔。黑格尔也说过,在古代中国,只有皇帝一个人是自由的。毛时代则把这一点发展到登峰造极。毛泽东君临天下凡二十七年,七亿人只准有一个头脑。毛泽东一个人霸占着中国这块大舞台把戏唱足唱够,害得其他人都枉过一生而轮不上任何独立表演的机会。单凭这一点,我们就该彻底否定毛泽东。
就这样,对伟大领袖的狂热崇拜就转变为对专制暴君的无比痛恨。1976年四五天安门运动就是这一转变的最确切的证明。在四五运动中,最振聋发聩的一个口号莫过于那句“秦皇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我们知道,秦始皇是一个多义的符号,他常常被当作暴君的代表,但也一直有人称之为伟人,称之为“千古一帝”。毛泽东自称是“马克思加秦始皇”。不过在四五运动的那个口号里,秦皇无疑是被当作暴君、当作大独裁者的符号。这表明一种根本性的立场转变:当人们提到毛泽东或秦始皇这类大独裁者时,他们已经不再把自己认同于大独裁者或独裁者的宠臣,而是把自己认同于暴政下的牺牲者。在1979年全国13所高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主办的文学刊物《这一代》的发刊词里写道:“真的,很难设想,如果没有四五这一天,我们的子孙后代谈起这一代,将会说:”他们交了白卷!‘一张只代表耻辱的白卷,遮掩了这一代人坚毅的面容。“可见,这一代痛恨毛泽东的最大原因不是别的,而是他们的自由意志和人格尊严遭到抹煞(”一张只代表耻辱的白卷“)。
也正是出于这一点,我们开始理解了自由民主制度。自由民主制度并不否认人有追求声望追求优胜的冲动或曰野心雄心,事实上,自由民主制度的建立正在于给所有人追求承认的冲动提供最广阔的舞台。正是在自由民主的制度下,人们才可能最大可能地发展自我,实现自我。自由民主制度并不否定人的野心和抱负,它只否定专制独裁,也就是说,它防止个别人意志的无限扩张从而堵死了其他人伸张意志的机会。它用野心制衡野心,用权力制衡权力,这就为其他人施展野心和抱负保留下足够的空间。毛一度被称作伟大的诗人。其实,毛诗词的最大特点就是气魄大。民主的政治领袖中也不乏文采飞扬之士,如伯利克里、杰弗逊、邱吉尔,但是你从他们那里读不到象毛诗词一样的大气魄。正如同民主政治领袖常常做不出专制暴君所能作出的那种大手笔的功业。但是,那对于我们大家不是更好得多吗?
毛时代的过来人,经历了从对毛的狂热崇拜到对毛的深切痛恨的转变过程。只要我们把我们的经验充分地传授出来,至少可以使得以后的几代中国人产生免疫力,不至于再为独裁者的巨大身影而倾倒。可惜的是,由于中共当局压制对毛的彻底批判,继续维护毛的伟大领袖地位,顽固地拒绝民主改革;九十年代以来,中共还通过多种方式宣扬毛的所谓丰功伟绩,再加上文学和影视中大张旗鼓的帝王故事,这就引诱一些人——尤其是那些不甘平庸、野心勃勃的年轻人——重蹈覆辙。
6、借钟馗打鬼
有一幅广为流传的照片:东北地区的国企工人游行请愿,高举毛泽东的画像。
我们知道,今日中国的毛泽东热主要是普通人搞起来的。一种流行的解释是,因为普通的工人农民从来不是毛泽东政治运动的打击对象,特别是工人,他们是毛泽东政策的受益者。而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他们又沦为最大的利益受损者。所谓毛热,就反映了他们对毛时代的怀念和对现状的不满与抗议。这种解释不是没有根据,但不完整,不深入。
本来,在任何时代,总有一些人是既得利益者。相比之下,在毛时代,尤其是在文革期间,毛泽东几乎把中国社会各阶层的人都挨个得罪了个遍,以至于到头来居然找不出哪一种人可以算得上既得利益者,那在历史上倒真是很少见的。“四人帮”被打倒,举国欢庆。全国人民——不分种族,不分阶层,不分职业——都欢欣鼓舞地告别文革,可见文革之不得人心,可见普通人也不喜欢文革。
再者,一般人在对某一事物作价值判断时,并非仅仅根据一己之得失,那还要看它是否符合公理,是否符合公正概念。如果人们意识到自己的幸福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他们就不大好意思炫耀自己的幸福。我并不想夸大人性中的公正倾向。我只是说,除非人们能对自己的既得利益予以合理化,否则,他们就很难仅仅因为自己是受益者这一点就去理直气壮地维护那种运动或体制。希特勒搞政治迫害,发动世界大战,其受害者主要是犹太人和外国人,相当数量的德国人并不是受害者,其中不少还是希特勒政策的受益者;可是在二战后的德国,却并没有多少德国人公开表示对希特勒的怀念。原因就在于,德国人承认希特勒犯下了严重的反人性反人道的罪行,因此他们认为,即便自己是希特勒统治下的受益者,也不应该为之唱颂歌。
在《中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里,于建嵘提到他和安源工人的几次深入交谈。不少工人,尤其是老工人,确实怀念毛时代。因为“在那个时代,谁要提到自己是工人,都有一种自豪感,现在呢?人家一顿饭的钱,就是我们一年的工资,而且我们的工资还没保障。”老工人说:现在的生活确实好一些,但是社会不公平,我们工人没地位。一般年轻工人并不愿意回到毛时代。其实,那些老工人也未必真的愿意回到毛时代。对于他们,毛是表达不满的符号。
现在有种普遍的误解,以为在文革期间工人的日子过得很好。事实并非如此。连林彪《五七一工程纪要》也讲到“工人(特别是青年工人)工资冻结,等于变相受剥削。”文革期间,股市全面下跌,工人股也不例外。只不过相比之下,工人股跌幅最小而已。
老工人对现状的不满是不难理解的。对那些老工人来说,他们在年轻力壮的时候,在最需要自由的时候,他们被剥夺了自由;到如今,他们年老力衰,最需要保障,偏偏又失去保障。毛时代实行低工资制,这等于强迫大家买高额保险,后来搞改革却轻易地把工人解雇,这等于吞掉人家的保险金。许多工人至今仍不肯抛弃工人是领导阶级是国家主人翁的神话,不愿意把自己仅仅视为雇佣劳动者。这看上去是对市场经济的抵触,其实有它的道理。因为当年共产党搞公有制计划经济,企业属于集体或属于全民。然而在后来的经济改革中,共产党官员们却利用手中权力把公产据为自己私有,形同抢劫,工人当然不接受。工人们有理由质问:如果我们工人不再是领导阶级,你们共产党凭什么还是执政党?如果我们工人成了打工仔,你们厂长书记的凭什么就成了资本家?在今日中国,工人没有言论、结社、集会的自由,他们进行集体抗争要冒很大风险。他们抬出毛的画像无非是借钟馗打鬼。
7、怀旧情绪与商业品牌
前些年,《红太阳颂》的歌曲磁带一度风靡大陆。这不足为奇,就连海外民运人士开会联欢唱卡拉OK,许多人也是唱的革命歌曲样板戏。因为他们没有别的歌可唱。因为那些歌曲陪伴他们走过了青春岁月,因此当他们回顾过去的时光时就免不了要想起这些歌曲。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一直变动不居,其变化的规模之大,令人身不由己;速度之快,让人目不暇接。由于变化来得太猛烈、太频繁,它使得昨天都显得极为遥远和毫不相干,而人又是那样地不愿意失掉过去,所以在中国,怀旧之风就很盛。当年毛泽东运用政权的力量,采用各种方式,从文字到音像,给中国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打下深刻的烙印,使之成为国人集体记忆中的重要部分,所以当人们回顾以往的时候很难摆脱它们。这种怀旧又因商业化的力量而如虎添翼,但是它未必说明多少政治问题,因为这种怀旧只是出于情绪。它很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毕竟,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记忆。当毛时代的人过去了,那种带有毛时代特征的的怀旧情绪也就过去了。
应该说,当今中国的毛热,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商业化的产物。商业讲究品牌,讲究知名度。当今中国,还有比毛更出名,更适合做招牌或品牌,更便于广泛吸引顾客的的么?韶山的农民说得很明白。他们说:以前,谁知道我们韶山呢?如果不是毛主席,特别不是因为文革韶山走红,我们今天的韶山还是个偏僻的小山村,我们这里的农民平均一人四分地,如果我们不利用毛老乡搞旅游商业,我们韶山的农民就要受穷的呀。陕西的农民说,翻身全靠共产党,发财全靠秦始皇。我们韶山不也这样么,翻身全靠共产党,发财全靠毛泽东嘛。希特勒比毛泽东更出名,用希特勒作商标,把希特勒的故乡或故居开辟为旅游景点,想来一定很赚钱。但是没人把希特勒做品牌招徕生意,因为那样做势必会引发强烈抗议,甚至会遭到禁止或取缔。这再次证明,诱发毛热的主因还在于中共当局,在于中共当局对毛的维护和对批毛的压制。
8、小结
把希特勒和毛泽东作比较颇有启发意义。希特勒和毛泽东都是魅力型领袖,他们都曾经赢得人们的狂热崇拜。在改善普通人的生活方面,在建立强大国家一雪历史耻辱方面,他们都曾经取得过惊人的成就(在这些方面,毛不如希,甚至远不如希——想想大饥荒就够了)。他们的名字一度都成为国家和时代的象征。他们都是暴君,杀人无数,害人无数。但不同的是,希特勒杀的害的主要是外族人外国人,毛泽东杀的害的主要是本族人本国人。毛泽东一生杀死害死了至少六千万以上的无辜苍生,其中本族人本国人起码占95%以上;还不是在战争时期,而是在和平时期,不是在打天下的时期,而是在坐天下的时期,不是对荷枪实弹的反叛者,而是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包括自己的革命战友。既然在德国都没有希特勒热,在中国更不应该有毛泽东热。其实,德国人并不是没有崇拜希特勒的,也许还不止一小撮,但他们多半在暗中,不会太张扬。在德国没有希特勒热。在中国却有毛泽东热(注意:中国的毛热产生于九十年代,也就是六四之后)。于是我们又回到本文一开始就提出的论断。是的,对德国无希特勒热而中国有毛泽东热这一点来说,除了用中德两国政治气候的不同来解释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呢?
北京之春2006年6月号(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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