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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该死的贫穷 该死的社会!

作者:作者:卓礼  2006-03-22 07: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大陆有一本摄影的专业杂志叫《大众摄影》,该刊今年三月号A版(P48-P51),刊登了田卫涛的一篇记实摄影作品《乞儿》(有记实文字)。看了此文,我感到大陆还有人们仿佛仍生活在中世纪的黑暗中。悲惨,太悲惨了!可怜,太可怜了!

文章开头的一段话,就令人十分辛酸。“他们或许是中国有史以来年龄最小的雇工,以每月300元左右的薪水为|‘老板’创造着10倍以上的价值。穷困,迫使人们创造出‘赁子而乞’的生活方式。” 最小的童工,最大的“创造”。

文中的幼乞儿,被大人逼迫下,背井离乡乞讨。文中照片很多,其中一幅描绘是:画面左边是被父亲抱在怀中的幼儿,右边是在行人天桥上行乞的幼童。取题为“不一样的童年”。

记得我们小时候,课文上“伟光正”告诉我们的:“旧社会”穷人只能乞讨度日的情节如今却在红朝“新社会”变成了现实!“新社会”儿童成了乞讨的主力军,乞讨还是致富的一种方式。

文中述道,有一半孩子是和自己父母一起乞讨,另一半是被大人们租来专门讨要的。该文主要描述甘肃陇西地区,大量在学儿童,利用假期或随父母或被租去专门从事乞讨。有一张照片,大人带着小孩外出乞讨上火车之前,有一个大一点的孩子对着镜头还在笑,这是何等的可悲!

该文中,孩子们外出乞讨会遇见什么呢?一是烈日严寒,要自己熬;二是路人的白眼、呵斥、辱骂甚至殴打;三是躲带大盖帽的恐惧;四是在躲跑途中,被汽车撞死撞伤;五是折磨,每日上千次的跪下;六是疾病,长期生活在不卫生环境,孩子们的营养根本谈不上。“孩子们抵抗能力很差,多数的乞讨孩子都是乙肝患者。”

文中甘肃岷县小寨乡90%的儿童,特别是5-10岁年龄段的都有过外出讨要的历史。而被租的在8-15岁之间,这个年龄段最能要上钱。这是什么社会?这个逼人为丐,逼人失去尊严的社会!

文章真实地记录了乞儿真实的一幕幕片段,列举如下:

“3岁的乞儿协助大人多讨了几十元钱,得到的奖励是一碗方便面。”这是一幅最具视觉冲击力的照片,孩子那恳求而无奈的目光,蓬乱的头发和不会抓筷子的手,那大碗泡面,构成了画面的主体。仿佛告诉人们乞儿的命运多么悲惨!

另一幅是:“在车流中乞讨,经常会被车撞伤。”一个孩子跪在货车驾驶室旁边,正伸手乞讨,表情十分可怜。下一幅,还是这个孩子,“乞讨成果不大,孩子受到大人责难。”那孩子满脸委屈,大人表情木然,看不出丝毫同情!

还有一幅更出格,描绘的是学校老师在课堂上告诉学生们不要外出乞讨。而黑板上版书的却是“假期乞讨教育”。不知是劝阻?还是鼓动?

文中讲述了,当地教育局从去年(就算2004年)免除小寨乡所有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但仍然无果。从那张照片的版书日期(05-07-12)来看,劝阻并不奏效。

文中把过错归咎于家长的无知和贫穷,“家长显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么多孩子的尊严被低贱化,人格和身心被扭曲,难道社会不存在责任吗?人从小失去尊严长大后与牛马何异?我们诅咒那该死的贫穷,更诅咒那该死的社会!(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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