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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医院:移植器官来自年轻活体 沈阳医生:“活体解剖摘取器官 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

 2006-03-20 03:0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大纪元记者辛菲近两日分别打电话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又名沈阳陆军总院)、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沈阳军区空军中心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等,谘询肾移植,医院人员告诉记者,肾脏来源除了极其少数的亲属供应之外,其它所有的都来自于犯人,而且是活体解剖摘取器官。

中共官方长期以来以极其不人道的方式摘下死囚器官,在国际社会已是公开的秘密。而其手法之残忍和不道德,已被民主国家列为新的纳粹行为,受到国际医学界、人权组织的严重关注和强烈抵制。

在巨大的商业利益驱动下,中国的中间商、医院、法院、监狱、卫生局、检查院、警察等形成了一个整体的器官买卖网络,共同盗取可移植器官谋取暴利,“移植一条龙”在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医院、病人中介、病人等中产生。

国际医学界认为,不经同意就摘取被处死的犯人的器官,其实等于对医学伦理宣判死刑,玷辱了医学的名声;伦理界认为身体器官属于“人体主权”的一部份,应由个人支配,不应该被他人用于商业牟利。

伦理界认为器官买卖等同人口买卖,已超越道德底线,应予严禁,宗教界尤其支持此论点,并认为人死后应当保留完整的躯体。

公开的秘密

大纪元记者辛菲近两日分别打电话到沈阳军区总医院(又名沈阳陆军总院)、解放军第四六三医院(沈阳军区空军中心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等,以谘询肾移植为由,获悉的共同事实包括,肾脏来源除了极其少数的亲属供应之外,其它所有的都来自于犯人,而且是活体解剖摘取器官。

这几家医院的医生声称,肾源来自犯人,都是活体肾,国内所有的医院都是如此,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连外国人都来,日本的、韩国的,都有,因为他们国家没有肾源,所以都到中国来。

当记者问,为什么犯人要捐肾,是为了卖钱吗?一位医生讳莫如深地说,“不是的,这里面比较特别……我没法说,你还是问我们领导吧,或者你到我们这里来具体谈。”

当记者说,死刑犯人的器官是否有质量保证时,一位医生表示,不光是来自于死刑犯人。当记者问肾源具体从哪个地方来时,他们说,只有取肾的人和领导才知道。

他们表示,绝对保证肾的质量,都是来自于健康的年轻人,手术成功率90%以上,价格6-12万不等。并表示,患者来了之后会很及时的作手术,不用等几天。

四六三医院一位医生表示,我们医院每月平均有10多个肾移植手术,43张病床有30个是给换肾的。

当记者问,活体取肾是否太残忍时,医生表示,“都这样,这跟其他人没有关系,这不在治疗讨论范围内”,“这我没法解释”。“再具体的,我们都不清楚了,你得问我们领导。”

但当记者说出媒体身份后,他们又非常紧张地搪塞:“我们不是很清楚,你要问领导才行”,“这些都是不允许透露的”,“犯人都是自愿的,程序都是合法的”……

中共官方首度承认

据财经杂志2005年12月第147期文章“器官移植:加快规制的地带”透露,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11月7日-9日在马尼拉世界卫生组织 (WHO)分部召开的会议上,首度正式承认,目前中国大多数移植器官来自于死刑犯。

2005年12月21日,中国卫生部公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对于备受争议的摘取死囚器官的行为,并没有明文禁止。

而在此之前,虽然犯人家属控告政府抢尸的案件时有发生,国际媒体频有报导,但是中共当局对此予以一贯的否认。

据劳改基金会报导,2005年5月,中共外交部、卫生部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市、县级人民医院就当前国际人权组织披露的强制摘取死囚器官事件必须立场一致地予以否认此事。对死囚器官摘取的医疗技术水平必须进行全面的提升。器官移植相关事宜必须做到手续简便化、过程保密化。

长期致立于维护中国劳改制度人权事务的劳改基金会,在此次通知内容中备受关注。

一位肾脏科马医生在谈及此事时连称这一内幕是政府公认的雷区。凡相关医疗人士向外界谈及国内对死囚器官摘取内幕将会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论处。医生个人以及医院在接受国际人权组织和相关媒体的调查时必须预先请示国家外交部、国家卫生部。对摘取死囚器官事件医院和医生都必须立场一致地予以否认。

揭开黑幕一角 美国立法

2001年4月10日,《南昌都市报》新闻部主任姚小红在《人民网》发表的关注《死刑犯家属怀疑萍乡法官卖尸》的报导,通过一个真实的例证,提示了中国器官移植供体黑幕的一角。

此篇报导引起了国内外的高度重视,姚小红亦为此受到中国安全部门的调查及许多不公正待遇。

同年6月27日,美国众议院国际运作及人权委员会在劳改基金会的协作下,就中国大陆摘取死囚器官,进行贩卖之事举行听证会。

作为主席的佛罗里达州共和党议员若斯勒.提宁女士邀请了数位专家学者和证人出席。证人们在会上的证词充分显示,中共当局为了获取暴利,直接参与了未征求死者同意,就摘取他们器官进行买卖。

王国齐医生在证词中他表示,从 1988 年到 2000 年之间,他曾被医院指派,上百次在刑场和火葬场摘取死囚的皮肤和眼角膜。同时作证的还有中国著名人权活动家吴弘达先生及美国肾脏科医师Thomas Diflo。

以若斯勒.提宁众议员为首的几位议员提出了一项名为H.R.2030号的人权提案,建议美国禁止中国的器官移植大夫来美进行医学进修和训练,美国不颁发入境签证给他们。

美国总统布什于2002年10月1日签字,授权国务卿禁止中国参与器官移植活动的医生进入美国,之后,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专家及申请来美国进修相关医学课程的人士,都将被挡驾。

劳改基金会及其他人权组织为这个结果进行了长期艰难的努力。吴弘达和夫人为了取得一手证据,曾乔装器官需求者深入武汉医院接触相关医生和病人,并出版了关于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商业化和违反人权的报告《Communist Charity》,披露了中共当局滥杀并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

国际医学界谴责:“对医学伦理宣判死刑”

当纽约时报于2001年10月18日头版刊登了记者Craig S. Smith关于河南信阳县公检法机构串通医院偷盗摘取死囚器官的案件之后,纽约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伦理委员会主席肯尼斯佩格博士(Kenneth Prager)向纽约时报投书:

“中国当前的器官移植操作系统违反了基本的伦理标准。器官是在违背死刑犯人和他们家属的意愿之下被摘取的。由于医院利用死囚器官进行移植手术,能够获得大量的利润,这就使得国家可能出于财政收益的动机,大量处决罪犯。当器官被需求时,法制问题以及对犯人的人道考虑被忽略了。有证人证明有时候被处决者还没有死去,一息尚存之时,器官就被摘取了。世界医学移植组织应该开除中国的器官移植大夫,除非这种情形得到制止或改正。”

拥有77个国际性的专业委员会的世界医学协会,多次向中国医师们提出调查此事的要求,却都一无所获。1985年世界医学协会发表了一个简单明确的申明,谴责贩卖人体器官的做法,并要求各国政府协助制止这种行为。

1987年该协会再次发表了内容雷同的宣言。在文本里面强调了医生们的道德底线,并再次谴责买卖人体器官进行移植的行为。

世界医学协会1994年的决议,严厉谴责利用死囚器官作移植手术的行为。又一次提出,使用死囚犯器官作移植用,是医师们违反纪律中最严重的一条。

1997年中国成为世界医学协会的会员国。次年中国医师代表曹泽义(译音)在被询问时,一口否定中国有恶性器官移植的现象。

1998年世界医学协会的秘书长Delon Humann、 主席Anders Milton,和韩国医学协会的主席 T.J. Moon 三位代表协会到达北京,跟中国的医学协会达成协议,指出不希望再有这种情形在中国发生,并将联合进行调查,来制止这种行为。

但到2000年,中方毁约,并拒绝合作。这种可获厚利而不道德的营业还在继续着。

由于利用死囚器官,中国医生在国际上受到同行的轻视,并沦为笑柄。英国医生直斥这种买卖令人作呕。

美国Stephen Tomlanovich大夫说,如果他的病人取得了死囚的器官,他自己将拒绝给予后续治疗,而会让病人从他处得到帮助。因为他对于这种违反伦理的行为反感太大,会影响到对病人的情绪而不能发挥医师的最好功能。

1996年,在设于蒙特利尔的器官移植协会的大会上,专家和学者们认为,利用死囚器官,将引发医学界和外界之间的恐惧和猜疑,造成恶劣后果。并称医学若介入利用死囚器官,将会导致杀戮的合法性。

2005年7月4日,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曲新久接受《凤凰周刊》采访时称,有关部门应当禁止对死刑犯摘取器官。

他认为,死刑犯身份与其自由决定之间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死刑犯,即使表示自愿捐赠器官,也不一定是其真实意愿,即使司法机关没有进行任何劝导、引诱、威逼,其法律地位也决定了不能认定其捐献器官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相反,应当原则上推定其为非自愿、非真实。

国际媒体关注

自从2001年6月27日美国国会举行了关于中国利用死囚器官进行移植的听证会之后的两个月当中,纽约时报有三篇关于中国器官贩卖的头版文章。

2001年7月31日的《华盛顿邮报》有一篇醒目的关于大陆政法机构为图厚利而非法贩卖死囚器官的文章。

美国之音2001年6月12日引述加拿大环球邮报消息指出,在温哥华一名从事肾脏移植国际贸易的商人生意兴隆,安排了不少加拿大肾脏病患到中国上海接受手术。报导说,上海已经成为移植用人体肾脏的主要提供地。

2002年1月9日,德国之声讨论了器官移植的问题,指出:在中国,尽管官方否认,但是非法获取器官的骇人听闻的消息时有报导。人何时可被判定为死者?专家呼吁中国有关器官移值的法律尽快出台。

香港“动向”杂志2002年9月号详细披露中国器官移植黑幕和器官买卖网络。

报导指出:自90中期以来,随着技术上的进步,中国肝、肾移植已成为国际器官移植中心之一。据初步统计,2001年全国实施肝肾移植在1800例左右:肾移植在5600例左右。肝移植的收费在9万至20万之间。移植成本约占收费的10%之至30%之间。

在受体结构方面,港、澳、台及国外人士占相当大比例,其中,除移植费用高,国内患者承担不起外,中国的供体较多,供体来源需严格保密也是主要原因。国内许多医院与境外医院都签有长期合作协议,建立数据库,一旦有合适供体,立即作移植准备。

报导说,中国肝移植的99%、及肾移植的99%以上为异体植。这不仅是因为亲体移植技术难度高、风险较大,更主要的是因成本极其低廉的供体相对较多,可以向受体收取较高的器官采购费用。死刑犯是供体的主要来源,占异体移植的百分之99%以上。

据多家媒体报导,中国器官买卖十分兴隆,从东南亚、加拿大等地常有到中国大陆的换肾团。新加坡联合晚报早在2000年12月12日就对大陆换肾团有详尽的报导。

据报导,台湾每月都有“换肾团”出发到大陆,100万台币可以包住包吃包换肾,在医院住上一个星期,就等到合适的肾脏。大陆各医院部门主任亲自迎送,有如拜财神爷一样。但那些死囚,很多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尸体会被肢解瓜分,其亲属更没有一分一毫的抚恤金。
  
德国医生哈根斯(Gunther von Hagens)轰动世界的人体世界展览,遭到人权团体的强烈谴责。媒体揭发哈根斯的塑化人体很多是来自中国的死刑犯,哈根斯也承认曾收到头上有枪击痕迹的尸体。

德国《明镜周刊》报导说,早在十多年前,哈根斯就和中国进行尸体和器官的交易, 他有三家生物塑化公司-即尸体工厂,最大的一家在大连,在那儿负责的总经理是隋鸿锦医生,雇佣了170名中国员工,该工厂附近有三所劳改营。

据美国之音2004年10月报导,有越来越多罹患肝硬化或肾衰竭的韩国人飞往中国去接受器官移植。《朝鲜日报》报导说,在236名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的韩国人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移植后出现并发症,有八个人在返回韩国后立刻死亡。

《朝鲜日报》2005年披露:被誉为“目前世界上最大器官移植中心”的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移植外科学部,2004年进行的507例肝脏移植手术中,国外患者比例超过53%。

据以色列当地报纸Maariv2005年7月报导,以色列每月都有换肾团出发到中国大陆。一位以色列官员对报社记者说:“中国的换肾费用比哥伦比亚低30%,肾的质量和术后服务都是世界一流的。”

据德国之声2005年10月25日报导,中国器官移植在数量上目前居亚洲首位,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2004年中国完成近2600例肝脏移植手术和近6000例肾脏移植手术。由于中国在器官移植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得中国的器官移植市场陷入混乱的局面。

澳洲昆士兰快递邮报报导有越来越多的澳洲人从中国被处死的囚犯身上获得了肾脏移植。澳洲维省莫纳甚医疗中心的梅恩(Ian Main)医生表示,在中国做肾脏移植,他们付出的价钱为1万5千至5万澳元不等。一些移植患者手术后受到感染,甚至死亡。
 
据英国《观察家报》2005年12月12日报导,中国死刑犯器官卖给外国病人移植的黑市生意已成半公开。欧洲有网站招揽病人,收费二万三千英镑(约三十一万三千港元)到中国移植死刑犯肾脏,更保证行刑前会化验死囚血液样本,确保合格。据估计当年已有多达十人到中国换肾。

据《凤凰周刊》上个月(2006年第5期)报导,迄今为止,中国大陆的人体器官移植数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与此同时,世界各地的患者飘洋过海来到中国,大陆已成全球新兴的器官移植中心。

报导并指出,在这种市场繁荣背后,各种弊端、漏洞接连涌现,其实质是缺少规范的新兴市场在多种盈利冲动下引发的混乱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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