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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被证实

 2005-11-06 15:2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据明慧网资料统计,2005年10月,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通过民间渠道得以证实。自1999年7.20中共及其江氏流氓集团公开迫害法轮功至今(2005年11月5日),至少已有2778位法轮功学员被证实在中共的灭绝性迫害中被虐杀。

10月份的三十个案例中,女性法轮功学员16位,占53%;年龄在55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18位,占60%;19人被迫害致死于2005年,其中6人被迫害致死于刚刚过去的2005年10月。据明慧网资料统计,从2005年1至10月共有390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三十宗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中国大陆12个省和直辖市,其中河北省7例;黑龙江省、辽宁省各4例;山东省3例;北京市、重庆市、湖南省、河南省各2例;天津市、四川省、湖北省、山西省各1例。有被“610”恶警活活打死的,有被看守所、劳教所残害致死的,也有在中共江氏流氓集团残留在中共权力阶层的黑手曾庆红和罗干近来发动的迫害中含冤而死的。邪恶的迫害不是不存在了,而是仍然在继续发生着,恶性的绑架和死亡案例就发生在百姓身边。

* 大法弟子吕丽华、徐志成在黑龙江省新一轮迫害中被虐杀

由曾庆红、罗干近期发动的迫害已导致黑龙江省近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至少二人被迫害致死,他们是哈尔滨市的吕丽华和鹤岗市的徐志成。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吕丽华,女,1962年8月出生,个体经商者。2005年9月23日一大早,哈尔滨市动用大批警力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抓捕。吕丽华于当天早上6点多钟在家中被绑架,然后被非法关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也称“鸭子圈”)迫害,于10月2日晚7点20分左右送医院时已经死亡。知情者透露,吕丽华的脸部、胸部、后背等多处被迫害成紫色。

鹤岗市法轮功学员徐志成,男,40岁左右,南山矿总务科工作,于2005年9月26日被警察在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派出所三天后,劫持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于10月2日在第二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徐志成的脸部和身体有多处淤血,鼻子和嘴都有血迹,身体也有伤痕。徐志成的遗体被冷冻在第二看守所解剖室内。徐志成的家属拍照取证时被恶警把拍照的设备损坏。徐家属不同意火化,准备起诉。

* 大法弟子原胜军被610恶警活活打死

河南省济源市42岁的大法弟子原胜军,于2005年10月7日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6年。2005年10月25日下午5点半左右,大法弟子原胜军在绝食数天后趁恶警不备,从济源市人民医院智慧走脱,跑到济源市承留镇南桃村一村民家。

之后原胜军被恶警团团围住。恶警强迫南桃村大小队干部在原胜军还未死亡的情况下签字证明原胜军已死亡。当场将原胜军拉往火葬场,一路上被恶警毒打而死。据知情人讲述,原胜军死亡后两天眼睛未闭,嘴巴大张,一只手和骼膊及指甲是黑的,脸上伤痕累累,背上全部呈黑紫色,其中一条腿青紫色。


原胜军

原胜军,男1963年出生,大学毕业,家住济源市电业局家属院,曾当过教师、干过律师、工程师,担任过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济源市物资局局长。原胜军 1997年开始修炼大法,很快困扰他多年的心脏病、高血压痊愈。修炼八年来,他再没有得过任何病,没吃过一粒药,身体健康。

修炼后,原胜军严格用大法要求自己,做好人,做道德高尚的人,心灵得到净化,身体得到健康。由于道德高尚,受到群众拥护,1999年7月竞聘为济源市物资局局长。他在工作中任劳任怨,清正廉洁,不收礼,不受贿,正直待人,受到职工的一致好评。

1999 年7月,法轮大法遭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集团迫害。原胜军为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于2000年11月份,给当时任中共总书记的江××写了一封公开信,讲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就因为说真话,被济源执法部门非法拘捕,济源610邪恶分子说他是济源的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以加大对其的迫害,被非法强判三年刑,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济源看守所、郑州监狱(新密),2003年11月才被释放。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原胜军受到毒打、电击、洗脑等酷刑折磨,并被非法开除公职。

2005 年3月30日中午11时30分,济源市国保支队队长王明丽、政委王国友带领610不法成员,突然闯入原胜军家里强行抄家,在未搜到任何有关资料后,还要强行抓人。原胜军拒不配合,并给他们讲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恶警在带不走原胜军的情况下,打电话让110出警绑架。110来了四五位恶警,强行把原胜军绑走。第二天原胜军被非法关押在济源看守所。

在看守所,原胜军对自己被无故非法关押进行绝食抗争。第八天,原胜军被劫持到济源市第一人民医院野蛮灌食。4月29日,济源市公安局非法下逮捕令,不允许原胜军的家人探视。

原胜军向看守人员讲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经历和法轮功教人做好人的法理,许多看守人员都被感动了,认为这么好的人被抓起来,受迫害,中共恶党真是太坏了。济源610的邪恶分子看到后,生怕看守人员被法轮功做好人的道理给折服了,就几天换一批看守人员。

在被非法关押了半年之后,济源不法分子于2005年9月22日非法对原胜军秘密开庭,15天后(10月7日),原胜军被非法判刑6年。

由于没有任何证据,原胜军的妻子及其80多岁的老母亲对不公判决提出上诉,然而仅仅两周左右(大约10月25日),原胜军就被邪恶610恶警活活打死,遗体遍体鳞伤,到处是瘀血,惨不忍睹。

原胜军家属要求验尸,但被恶警无理拒绝。第二天,恶警在家属还未见到遗体的情况下,偷偷将原胜军遗体火化,之后又安排了大量便衣特务将到原胜军家吊唁的大法弟子照相,妄图迫害更多善良人。

原胜军仅42岁就被江泽民邪恶集团夺走了生命,家里剩下80多岁母亲、妻子和仅13岁的儿子。

* 王秀华被迫害致中枢神经严重被毁 含冤而逝


王秀华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法弟子王秀华,女,51岁,2004年10月30日在潭柘寺发放真象资料时,遭门头沟区公安分局国保科恶警劫持,随即被抄家并被非法处罚劳教两年。王秀华于2004年11 月25日被劫持到北京团河调遣处,2004年12月中旬再被转至河北省唐山开平劳教所六大队二中队迫害。

2005年6月22日,唐山开平劳教所以王秀华患“肠梗阻”、“电解质紊乱”为名,电话通知王秀华亲属接人。家人见到王秀华时,她已神志不清,表情呆滞,肢体不能动。劳教所强行让家人接回王秀华。

家人紧急将王秀华送医院抢救。经医院检查结果表明,不是什么“肠梗阻”,腹部隆起的包块是膀胱“尿潴留”所致,与肠梗阻没有联系。王秀华当时的状态除尿潴留外,主要症状是精神异常:神志不清、目光呆滞、无语、腿脚不会动、下身无知觉、尿排不出来,是中枢神经受到严重破坏的典型症状。

经医院抢救治疗,症状有所缓解,呕吐现象消失,但精神异常症状及“尿潴留”症状未减,一直在导尿。7月15日,王秀华突然出现呼吸骤停,经抢救无效离世。

* 彭庚因坚持信仰被迫害致死

彭庚,男,31岁,辽宁省公安厅警察,盘锦市兴隆台区人。1999年7.20后,多次去北京证实法、说明真象,由此被省公安厅不法人员停职迫害。由于父母在恶党对大法的诬蔑及长期扭曲人性的宣传灌输下对其修炼法轮功不理解,并认为精神不正常,除日夜看守他外,还强逼他去看心理医生,但这动摇不了他修炼大法的意志,当公安厅勒令他写检查时,他写了“法轮大法好”以讨还大法的清白。

彭庚被公安厅不法人员送到教养院。当他听到“天安门自焚事件”后,正念走出教养院,回盘锦参与做真象资料工作。后来由于恶人告密,再次被省公安厅送进教养院劳教,他绝食再次闯出教养院。他回盘锦后继续参与资料点的制作工作,后又回到沈阳参加资料点的制作工作。

据目击者说,大法弟子彭庚在抚顺市吴家堡子劳教院被关在严管班、不允许说话。在马三家劳教院男队,彭庚多次惨遭酷刑迫害,如毁容、在暴打破裂流血的伤口上撒盐,然后放到烈日下曝晒;还有的恶警逼迫学员在烈日下跪在石子上(同时还要扛石条),在遭到学员严词拒绝后更加凶狠地毒打学员。许多学员多次被打得昏死过去,有的学员被打得伤口化脓、生蛆。马三家劳教院为掩盖其罪行,将男六队解散,大部份人被送往张士劳教院。

2002年8月12日彭庚与另外的同修被非法抓捕,抓捕前另一同修通知做资料的其他同修,使其他同修安全转移。年末彭庚被非法判刑13年,送进沈阳监狱。在狱中绝食抗议对大法的迫害,大口吐血,生命垂危。恶徒叫嚣:绝食死了也不放。因肺结核病发,送进沈阳监狱医院,后送往铁岭监狱,在铁岭医院囚禁。

在监狱中彭庚始终坚信大法不动摇。当出现病危时,法院、监狱都同意保外就医,但沈阳市邪恶的“610”死不放人。2005年7月14日大法弟子彭庚被迫害致死。

* 女工曹玉娥被万家劳教所害死

黑龙江省阿城市涤纶厂女职工曹玉娥,因患肝炎、耳鸣、咽炎、急性眼角结膜炎、风湿症、低血压等多种疾病,上班很吃力,做家务也是硬撑着,曾经产生过轻生的念头。学了法轮大法后,久治而不愈的疾病消失,解除了多年疾病缠身的痛苦,同时净化了心灵,思想境界逐步得到了提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身心获得了健康。

1999 年7月20日,恶党江泽民集团开始灭绝人性的迫害以后,不法警察到家里问炼不炼,炼就抓。曹玉娥先后三次被非法抓捕,在阿城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受到毒打,用扫帚把、尼龙管(小白龙)、皮带抽打,从头顶往身上浇凉水,用吊环吊在监窗上三宿五天,戴脚镣子,以米汤掺酒、酒精等药物强制灌食等迫害,并被勒索高达一万元(现已退回8000)。

为进一步让国家政府了解法轮功真象,曹玉娥决定去北京上访,后因身份证被扣压在当地派出所而被半路截回。曹玉娥被非法劳教两年,被非法关押在万家劳教所12大队。劳教期间不让学法炼功,只逼“转化”。劳教所把女大法学员七八个人分成一群,分到男监去,由男警,男犯看管,戴手铐子吊在床栏上,用绳子绑在床柱上,蹲坐在水泥地上,晚间在男警的值班室水泥地上住,手段卑鄙至极。八队的队长刘辉还扬言:晚间也给她们推到男间去,他们(指男犯)可是什么事都能干的出来。曹玉娥当时被非法折磨八天。

因为不转化、不悔过、不决裂、不写“保证”、不背给法轮功学员制定的监规,恶警就把曹玉娥和其他大法学员弄到小号里去吊挂,用大电棍电,使大法学员的身心受到摧残。曹玉娥当时是被男警五大队非法折磨的,参与的有陈石、王邓等不法之徒。

非法劳教期满,不法人员仍以“转化”不好为名,超期关押到2002年1月18日才放她。曹玉娥从劳教所回家后,身体一直虚弱,有时伴有强烈的腹痛,于2005年9月末含冤离开人世。

* * * * * * * * *

每一个案例都是一笔血债,每笔血债都是一条绳索,善恶有报,欠债必还,昭昭天理在制约着一切。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团在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中所欠下的每一笔血债,都将要偿还,这一天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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