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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案退回复查 公检部门罪名不一

 2005-10-25 23:3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山东淄博自由作家李建平先生

山东淄博自由作家李建平今年5月起被中共当局拘押至今,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日前获悉,由于证据不足,此案于本月13日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局。大纪元记者辛菲25日采访了李建平之妻续晖女士与辩护律师张星水先生。

今年5月26日,山东省淄博市网络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到李建平家,以电脑里有淫秽图像为理由把他带走。次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毁谤罪”将他拘留,并搜查了他的家,之后一直将他拘押于山东淄博市看守所。

6月30日,淄博市检察院下达批捕书,理由是“涉嫌毁谤”,表示李建平在海外网站发表毁谤政府的文章。9月2日,续晖得知指控李建平“涉嫌毁谤政府罪”改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此案于10月12日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局,原因是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察,提供更多证据。续晖表示,如果公安局再提交材料之后,检察院还认为证据不够充分,那有可能免于起诉。

令续晖感到最为不解的是,公安机关递交的涉嫌罪名是“诽谤罪”,而检查机关审查所依据的涉嫌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现被退回公安机关,公安局还是依据“诽谤罪”补充侦察。她说,这两个罪名完全不一样,当局的作法实在可笑。


山东淄博自由作家李建平先生

10月13日,辩护律师见到李建平,由于已退回公安局,属于公安侦察阶段,因而律师不被允许与当事人详谈案情。

张星水表示,目前属于公安机关补充侦察阶段,律师不被允许介入,因此他还未看到卷宗,不知道具体指控证据。要等公安机关再次提交给检查院之后,律师才能正式介入,在看到卷宗后具体分析案情。

续晖曾给李建平写信,告诉他,不要对案子太乐观,要作最坏打算,但被公安机关以暗示案情为由拒绝转交。

自李建平被带走后,续晖一直未曾见过丈夫。家中的电话、电脑均遭到监控,续晖本人也一直受到监视,遭受惊恐、劳累、焦虑、经济等多重压力。续晖目前从律师处得知,丈夫已由原先的焦灼状态,转为情绪稳定态度乐观。她感到宽慰很多。

续晖表示,李建平是一个很有正义感和道德心的好人,自立能力强,他只是发表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并没有诽谤谁,也没有颠覆政府,他没有犯罪。她呼吁国际社会、海外媒体多加关注,共同监督促使中共当局做出公正的审判。

李建平,现年39岁,毕业于上海建材学院。1989年学运时曾是上海高校自治联合会主要发起人之一。在校期间曾任上海市大学生联合会理事长、会刊主编。1990年8月后从事经济、文化研究,并担任山东某电子公司负责人。

李建平近年来在《议报》、《大纪元》、《民主中国》等海外网站发表了一些批评中共当局、关注大陆人权的文章。


山东淄博自由作家李建平先生

(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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