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联社九月一日的报导,欧盟委员会在周四(九月一日)提出有关移民及政治庇难的新法草案,规范内容包括将非法移民遣回母国、整合新移民以及与非欧盟国家合作处理难民及其他移民的指引等。不过,这项法案的生效必须先获得欧盟二十五个会员国政府的同意,目前欧盟会员国并不愿意以欧盟的统一新规定取代其国内的现行法规。
欧盟表示,为了防范非法移民利用各会员国现行规定的漏洞,有必要建立共同的规定。负责自由由、安全及司法的欧盟委员弗兰柯法兰帝尼(Franco Frattini)表示,本新法草案兼顾了维护移民与难民的人权以及防止非法移民二者间之平衡,例如对于申请政治庇难遭到拒绝的人,必须给予必要的时间及协助,以使他们自愿回到母国,而对于被强制驱逐的人,欧盟则将订定强制措施的通则。
另外,鉴于欧洲的合法移民已在贫穷国家造成人才流失的问题,法兰帝尼提议限制在技术短缺的国家招募人才,以及简化移民汇钱回祖国的程序。
许多欧盟会员国在近几年都采取了严格的政治庇护规定,并获得极右派及反移民团体的支持。根据联合国的统计,在欧盟境内申请政治庇护的件数已从2002年的四十二万五千件,下降到去(2004)年的二十八万二千件。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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