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驻南韩首尔代表处官员昨天指出,本月八日已代表中华民国政府在韩国提出法律诉讼,要求中共驻首尔大使馆归还一笔六+八点八坪的土地,恢复原状。
参与此一法律行动的驻韩官员说,这笔位在南韩首都首尔中区明洞二街八+三至六的地产是我国合法财产,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六日,遭中共大使馆变更为中共财产,我方是去年整理土地财产资料时,发现此一现象,外交部决定依南韩司法程序,讨回公道。
官员说,这块土地,原来是在我国驻南韩大使馆的围墙外侧,是道路的一部分,一直有摊贩利用。一九九二年我与南韩断交时,南韩政府将大使馆转移给中共,也就是现在的中共大使馆,但该笔土地,韩国、中共和我方都未察觉。直到一九九五年中共将之转移,去年一月我方才发觉。
官员表示,此案我方延请律师,向首尔的地方法院提出司法诉讼,要求中共大使馆归还土地。我方持有理由,是一九九二年八月双方断交后,一九九三年七月韩国政府发表备忘录表示,“韩国政府对台湾名义的非外交财产的所有权不会采取任何措施。”而该笔位在大使馆驻地围墙以外的地产,明显不属“外交财产”,所以中共大使馆变更的动作,违背该备忘录规定。
官员指出,代表处曾于去年+月向南韩外交通商部和该地区登记所提出严正抗议,认为南韩政府同意中共大使馆在一九九五年六月+六日变更该笔土地所有权,有违我国与南韩政府备忘录,但南韩政府一直没有任何回应。
据表示,本案已由南韩法院受理,进入司法程序,我方将尽一切努力,静待南韩法院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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