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凯因严重违纪被撤职、开除党籍。1月7日举行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罢免张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撤销张凯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公告。
据了解,张凯在任职期间曾多次收下相关人员送来的钱财数十万元,并犯有其他违纪错误。经查,张凯于1992年至1995年任河源市委书记期间,支持港商蓝某的某科贸城项目, 蓝某为表示感谢,送给张凯人民币7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4000元。1989年至2001年,张凯在任河源市主要领导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 先后收受河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来等人所送人民币50万元、港币2万元、美金1万元。此外,张凯还有其他违纪错误。
据悉,1941年5月出生的张凯是广东饶平人,1998年1月在广东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在2003年1月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获得连任。在调任广东省人大之前,张凯在河源市任职多年。1988年任河源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1989年后,任河源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年9月后,任河源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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