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平:中国的“民族主义”

所有民族的人民都有着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正如个人的自信自强一样,是正当正常的、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这种对本民族的强烈感情进一步发展为对其他民族的歧视、蔑视乃至仇恨,就是不能接受的了。正如所有的人是平等的一样,所有的民族,不分大小、强弱、文明程度高低,都是平等的,任何民族都不能够因本民族的先进强大而鄙视以致欺压其他民族。这正是我们坚决反对它──民族主义──的原因。

中国有“民族主义”吗?这似乎不是问题。不是吗?前不久亚洲杯足球赛,中日场上场下的大战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中国不仅有“民族主义”,而且极其强烈霸道。

前面我们曾说过,民族主义是以民族自信、傲慢为基础的,表现为对其他民族的鄙视;在彻底地将其他民族等而下之的心理支配下,对其他民族有着强烈的排斥仇视行为。那么,近期发生在足球场内外的事件符合这个标准吗?既然是比赛,就一定会有胜负输赢。技不如人输了球,作为有自信和自豪的民族,按理是应当泰然接受事实,拜胜利者为师,向其学习取经的;如果失利了便怨天尤人,不愿不敢不能接受失败的事实,不仅在言辞上更在行动上攻击对方,甚至毫无道理地攻击他国的外交机构。这里面难道还有丝毫民族自信和自豪感吗?!此处我们只能看到极度的民族自卑和缺乏信心;有人说日本队是依靠手球侥幸获胜的,违反了平等竞赛的精神,赢得不光彩,或者说胜利根本就不是他们的。说的好!如果真是那样,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呢?!真正傲慢的民族会对他们的胜利不屑一顾,会骄傲地宣布自己才是真正的胜利者。他们不会愤怒不会失态,只会冷静地高昂着头颅体面地发出抗议。可惜的是中国人不仅缺乏这种高贵的傲慢,而且像小丑一般疯狂地发泄自己的怨气。公平地说,其中成分十分复杂,不仅仅是人们批评的“民族主义”。由于实行集权统治,普通百姓长期遭受政权的压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自己的意志一直得不到承认尊重与伸张。现在,藉着“爱国主义”的名头,终于可以不受追究地发泄自己的不满了。个人认为,中国并没有民族主义,有的只是没有自尊缺乏自信的小人作为,不过是一些无赖行径,或者能将其称作“无赖主义”。这种行径最典型的表现是恃强□弱,而一旦遭遇强权,则立刻奴颜婢膝、摇尾乞怜。他们不仅是真正的弱者,而且是奴才。

其实,体育就是体育,一场足球比赛的胜负并不能说明国家是否强盛,攻击战胜本国的外国球队更不是爱国行动。五十多年的愚民统治使得中国人在观念和行动上一直陷于两个极端的矛盾境地。一方面,将很多事物泛(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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