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8月9日报导,据最近一期广州“二十一世纪经济”(the 21st Century Business Herald)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联合起来并提出遏制资本恶性“中转”外逃的具体措施。
估计约有4000名退休官员在侵占了超过5亿元公款后,将非法得来的钱透过离岸金融中心移转到国外。有的媒体报导腐败官员诈取可能有53亿元之多。
而据北京“商务部”统计,仅是今年首季度,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对中国的实际投资就分别达到十七亿五千二百万美元及七亿五千二百万美元,在中国境外投资当中居第二、第七位。足见这些小岛之地资本流动的规模非常可观。
其实近年来通过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地注册所谓的 “离岸公司”, 再通过离岸公司返回大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已经成了不少内地企业避税普遍手法。离岸公司,就是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公司,离岸公司的股东、董事和管理人员一般也不是注册地的居民。“离岸”金融中心的特点是:注册手续简便、 对资本流动几乎没有限制、 对不是在注册地进行的经营活动几乎不征税、保密性好。
北京为了鼓励海外到中国大陆设厂实施的的双税制使国外投资公司享受着优惠税制,例如相对于本国公司需负担百分之三十三的公司税而言,外国公司仅需负担百分之十七而已。
北京商务部的报告中指出,虽然离岸金融中心协助许多资金流入中国,但是也因为允许腐败的商人和官员将非法得来的钱由此移转到国外,而对大陆经济造成了显著的负面冲击。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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