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事件:中国学术腐败几乎没有风险
暴露中国招生黑幕最著名的例子,当属中国上海交通大学事件。2001年8月,上海交大的网络感染了病毒“红色代号”,不能连接公网,学生们就在校内网络游逛。一个学生在该校教务处网页看到一份文件,实际就是一个关系图,上面列有这么几个栏目:考生姓名、生源、分数、加分、专业情况、委托人、拟解决意见。在这些栏目下面,还分有校领导接收、中学校长推荐、2001年外地生源机动指标讨论材料等几个类别。整个文件涉及百余名考生,高考分数最高的为632分,最低的只有426分。如果看一看“委托人”一栏,里面有“电力局纪委书记李永鸣之女”、“中医大党委书记张建中侄”、“盛校长之侄”、“教育部、王大中,吴建平之子”、“上海教育超市总经理王星之子”、“清华大学副校长余寿之”、“西南交大蒋校长之子”、“电子科技大学唐小我之子”、“教育部人事司管培俊司长”等等。在“拟解决意见”栏中,有“保证专业”、“120%”、“录取”等几类。总而言之,上海交大校长、副校长共七人,其中六人写了条子;党委书记、副书记四人,有两人写了条子,外加一个纪委书记。除了这些内蠹,参与这个招生黑幕的还有来自交大之外的四名院士。
那位学生当即把这份文件贴在交大BBS站上,但二十分钟后即被版主删除。但是,“灭口”已经来不及了。这份文件几乎是立刻风靡各大BBS和讨论组,上海交大的招生黑幕就这样被揭穿了。
令人们惊异的是,上海交通大学的管理层竟未表现出丝毫尴尬。国内某报《XX周末》记者采访该校官员时,得知“这种花名册不仅交大一个学校有,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有”。交大官员并称,今后要“管理和使用好”网络,以规范“信息披露”。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迄今为止,有关当事人未受到任何惩处,受益的“关系学生”也应当都在上海交通大学如鱼得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中国的学术圈腐败已经从地下走到地上,从暗处走到明处,并且为体制所默认和纵容。
2004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爆出的“甘朱”事件,为这一论断再次添加了一个极好的注脚。
“甘朱”事件始末
甘德怀是河海大学法律系讲师。他于1999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被调到河海大学当老师。今年3月13日,他参加了北京大学法律博士生入学考试。他报考的是法理学专业法社会学方向,指导教师是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
4月8日,北大研究生院在网上公布了笔试成绩,甘德怀的笔试成绩在全国67个法理学考生中名列第一,专业课法理学的单科成绩也是第一。根据北大录取分数线,他是法理学专业法社会学方向“唯一”有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惯例,学校会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不久通知笔试过关的考生参加复试。可甘德怀左等右等,还是没等到复试通知。他不得已打电话到北大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询问,才被告知复试安排在4月19日。甘匆忙赶到北京。他发现参加复试的考生除他之外还有两人。甘后来得知,其他两名参加复试的女生,一个英语成绩没过线,另一名法理学专业成绩不及格。按照北京大学的规定,这两人是不能获得面试资格的。
4月20日,甘德怀获知,他复试未通过,而那两个笔试不合格的女生却通过了复试。甘非常不能理解,曾多次找到北大当局交涉,但却无功而返。不甘成为程序正义缺失受害者的甘德怀写了题为《我的北大考博经历》的文章上网,在国内网站和论坛上引起了轩然大波。7月底,中国一些纸煤纷纷跟进,为这一公案火上浇油。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讨论,越来越多与此事件有关的事实被揭露出来。到现在,这件事情的完整的脉络,已经非常清晰了。
“甘朱”事件中的主角
甘德怀在前文已经介绍过,这里不再赘述。公案中的另一主角朱苏力是何许人也?据朱苏力的个人网页称,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攻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研究生。他还曾获得美国麦克乔治法学院商法税法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律交叉学科研究博士等学位,并在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法学院做过访问学者。朱苏力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主席。据朋友介绍,朱是时下中国大陆法学界炙手可热的人物之一。
“甘朱”事件中,最令人们关注的就是那两个笔试不合格却通过了复试的女生。她们又是甚么人?据国内朋友考证,女生之一A曾在西南交通大学峨嵋分校任教九年,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2001年获得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并于当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后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2001级法律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为朱苏力教授。A女士进入北大后,曾以论文《司法判决书中“双高”现象并存的另一种解释进路》获得北京大学“挑战杯”一等奖,并受到了朱苏力的高度评价。她的考博成绩中,英语不及格。
女生之二B于1993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律学学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B女士曾报考过北大法学院周旺生教授(甘德怀参加复试时的复试人之一)的博士生,但未得录取。另外,B女士与复试人之一的北大法学院强世功教授同于93到96年在北大法律系读硕士。B女士的考博成绩中,专业课法理学不及格。
在甘德怀文章上网之后,当事人朱苏力亦于7月12日发表网文《关于甘怀德同学面试情况的说明》反击甘关于复试中存在学术腐败的指责。然后双方互有攻守,争论日益升级。在这个过程当中,北大当局没有给出说明。但据大陆报纸《新京报》7月27日的报导,北大研招办一位负责人私下表示,据他们调查,“甘朱”事件中不存在“腐败与暗箱操作”问题。他说,在适当的时机,不排除北大校方做出正式回应的可能。
“甘朱”事件的焦点
争论中,国内网友得知已比较多地集中于这些方面:
焦点一:两个笔试不合格的女生如何进入复试?
朱苏力在21日答《东方早报》记者问(“制度给了我权利”)中说:“由于他所指导的法理学初试成绩普遍较低,因此,按照北大研究生院‘如果初试成绩普遍较低,复试线可降5分’的规定,A女士和另一名考生B女士自然而然具备了复试资格,并非破格参加复试”。“只要学生进入了复试,导师就有权力在这些考生中择优录取。”
北京大学在《200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分数线及相关通知》中说明,文科院系考生一般应达到的基本分数线为“英语、日语55分,俄语、法语、德语、阿语60分,业务课60分。”根据北大研究生院公布的甘德怀及其他考生的成绩,的确只有甘德怀一人才具有复试资格。但是,北大2004年博士招生简章中又规定,“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侧重审核申请人的毕业学校与专业、品德、学术水平及其在所报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从该条规定看出,选择复试考生的依据,并不仅仅考虑考生的笔试成绩,还包括了“素质审核”。也就是说,如果某位考生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专业素质,即使其初试成绩不理想,未达到录取分数线,该考生仍然有机会参加复试。这大概就是朱苏力在采访中所提到的“制度”。那么,如果“素质审核”的裁定权在院系一级或者是博士生导师,似乎A女士和B女士进入复试并无可挑剔。
然而,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为甚么仅有甘德怀,A女士和B女士进入了复试?其他考生呢?
朱苏力说“法理学初试成绩普遍较低”,因此根据北大规定,对某些考生的科目降低五分予以考虑。因此大家很容易理解为A女士和B女士都是在法理学成绩降5分之后才符合复试资格的。另外,朱苏力的话并未说明是否只有一科成绩可以降低5分,还是多科或全科成绩都可以降低5分。但在北大研究生院公布的法社会学博士考试成绩中,没有人在法理学成绩降5分后合格!A女士只有在英语降低5分后方能合格,而B女士只有在法理学和法社会学同时降5分后方能合格。因此,朱苏力的话只能被理解为,多科成绩都可以降低5分后考虑。
这样一来,很多考生都可能因此具有了进入复试的资格。为甚么只有A女士和B女士受到这种优待呢?这就引出了第二个争论的焦点:
焦点二:朱苏力是否和两个笔试不合格却通过了复试的女生相识?
在朱苏力7月12日发表的声明中说:“2004年报考我的博士的考生有30多人,其中也有我指导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后确定参加面试的三人中,一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的北大法律硕士(本科非北大),其他两人(包括甘怀德同学)均为已参加工作的外校毕业生,前者仅仅认识,但不熟悉,后两人我则是在面试时才见面。因此,不存在歧视外校考生或偏袒熟人的问题。”
据北大法学院的同学介绍,朱苏力今年有两名硕士生毕业,一男一女。那位女同学就是A女士,也就是他提到的“我指导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之一。北大法学院网站也证实A女士正是朱先生指导的硕士生。此外,网上资料显示,A女士的获奖论文《司法判决书中“双高”现象并存的另一种解释进路》受到了朱苏力的高度定:“此文展现了法学理论研究的一个新视角,是一篇出色的交叉学科研究论文。”
对此,朱苏力的学生,北大法学院2001级法学理论博士侯猛反击说,朱苏力研究组的“学术讨论会以及每学期开学和学期结束的聚餐”从未邀请过A女士参加,朱苏力的学生,包括侯猛自己,“从未通过师门的活动和她有过任何联系”。因此,朱苏力的学生“从来也不可能认为艾佳慧是朱门弟子”。侯猛相信,“我们师门的大多数人也不认识此人。”侯猛说,在朱苏力和A女士是否认识并且熟悉的问题上,他相信“朱老师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撒谎,也没有必要撒谎。”另一位北大法学院的同学Ago发文说,“朱老师只是A女士毕业论文的导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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