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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丰:变上访、服毒、自焚为“自卫”!!

 2004-07-07 01:5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变上访、服毒、自焚为“自卫”!!

一、生命存在先天包含“自卫”

人的生命本身只是个存在,存在是纯粹的无条件事实,因而绝对公平,当然在秩序上就没有什么稳不稳定,只有应用了人的心灵才能看到稳不稳定。

所谓无条件,意思是:1,存在做为世界事实是非主观原因的,无原因事实也叫天然或先验;验是经验,即感知;先验即先于人对自己的感知;2,只说存在就是不计算存在物与外部因素的联系,只考察它的有与无,在与不在。

事关存在并没有当不当,合不合法这个关系的。因为存在先于经验,当不当,合不合法却就是经验,是经验内容。连人之能经验(知道当不当、合不合法)都是存在的机能才能提供,存在的先验合法性还能怀疑吗?人的存在既不是选择,存在就是法的根据和出处。

实际上的人是处在类的联系里,人类特殊于整个物类的方面就是:人人都能意识。由于意识,人的存在派生出社会联系----社会存在不同于纯粹存在了:社会存在突破了纯存在只服从外律(自然律)的单一必然性,含上了自律,因而也就突破了纯粹存在在秩序上的恒定静态----绝对公平没有了。

绝对公平是不需人意关照的必然的恒态公平。

社会的公平是指运用主观能力后还维持的公平,表现为秩序的稳定还是动荡。因而,社会公平所针对的是人的能动能力,是基于能动能力是生命内的,只对自身有效,所以它必然改变自然公平原有的平衡,引起失公平。这就需要用一个原则做全体成员运用能动能力的标准,以维系先验的自然平衡。

这一分析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呢?1、我们发现了公平的本质和泉源----公平就是无原因存在的恒定秩序;2、发现了公平或正义观念的形成是由于主观意识的运用,主观能力天然地服从自己的存在;3、公平、正义只是人的发现,不是人的创造,因而维护社会秩序的那些原则实质上就是人的普遍自卫。

所谓自卫,只有原已有之的,并且只对原已有之的维护才是自卫。

这一结论是可以被证明的:

已知1,人是先于自已对自己的意识的绝对事实;

已知2,自然意义的(先于自己对自己的意识的)人,是绝对平等的;

已知3,不平等的可能性是个体能动能力的形成所引起;

己知4,因任何人的存在都不是选择之果,既已存在,存在下去就是不可避免的;

存在下去是怎么实现呢?那就是个体用自已的能力来争取----争取在现象层面就是斗争;斗争实际上是由人原来就是绝对公平这个已经性所必然的决定,因而斗争实际上就是自卫。虽然斗争造不成公平,但动力却就是公平。个体的斗争发展成群体的斗争(集团的或阶级的);斗争所争取的就是对外在束缚的摆脱,所以说它就是自卫!

“自卫”所能告诉我们的是什么呢?它首先揭示了自卫者做为客体事实的先验性地位,先验性地位就是无例外平等,对平等的争取就天然合法!因而“自卫”这个词的“自”字既揭示本己性,天然性(个人之来世不是由于它自己),又揭示维系下去的正当性;而作为行为的“卫”字就是对维系下去的合法性的维系。如果不排除侵犯和挑衅,本己存在的维系就将丧失。在“存在下去”受到挑衅的条件下,必须排除挑衅!

起初这种对挑衅、侵犯的排除是自发、个别的反应,随着意识的臻于成熟就采用共同原则的预先防范----使社会秩序维持在一个限度内,我们常说社会秩序为国民提供安全和方便,就是这个意思。

可见----公共安全不过就是自卫的普遍化,预防化。

因而社会的动因之一就是变自卫行动为普遍原则的保证。

无论对挑衅的排除还是预先的防止,都是基于上帝创造的平等,意志没有破坏平等的理由。

所以说:社会是以自卫的普遍可能为动因和归宿的。只是:社会是通过制度和立法,为每一成员来提供自卫。

二、“稳定压倒一切”就是不让受侵犯者自卫!

1、“稳定”本身并不是独立的,稳定要被秩序所还原,是秩序的某种质量。秩序在现象上体现为形态、状态,因而稳定就是一种特定状态的秩序。不应忽视的是:所有事物都有形态、状态----因为凡事物都有性质又有构成,性质与构成转换为可视现象则为状态----秩序。

秩序是受支配而有,是被动性事实,是终极的,是果----要利刃,就得给铁注入碳;要保暖就得有避寒的设施;要苗儿不枯就得灌溉……

是因来致果,不是果来致因。但“稳定压倒一切”却是以果致因。“物有本未,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达道矣。”,“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

“稳定压倒一切”是本未颠倒,因果颠倒,终始颠倒!秩序是果,是“末”,是“终”,共产党却把它当成“本”,当成了“始”,当成“因”。共产党就犯了“其所薄者厚”----共产主义就是真正的“本乱”!所以虽天天严打、时时树立“远大理想”、处处喊“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固本的方面既乱……末治者,就必否矣!社会就在共产党的丰功伟业里破败朽烂,国家就在共产党的代表下万疮千孔了!

更让人可怜和痛心的是共党新主胡锦涛,竟在那里喊“治国人才队伍有断层的危机”,他说“治国”而不去说“意诚、心正、身修”,证明他是啥也不懂。他的智慧还达不到理解“本末”的水平。

2、稳定的条件是什么?

用哲学语言来说,稳定的要件就是:

“让‘是’人的人能够自由地‘去是’”!

只要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人是“是”人。也就理解社会的价值与责任就是让人做为人“是下去”。意思是:在人意识到自身,在人想到要做什么之前人已经是人了,除了“是”下去,还能有什么别的吗?

可这共产主义呢?它就是不让人做为正常人,偏叫你做“革命”人,做“共产主义理想”人,从“党和国家大局”出发的人……这可能吗?

真正意义的“稳定”,其实就是“人和”,人和在现象层面表现出的秩序状态。

可这“人和”是由“政通”造成!“政通”是什么?政通就是“政”(制度与立法)来通人,不是人去通政----人的性是先验,也就绝对不变,政却是经验获得,当然是可变可选,因而只能是可变可选的经验之政来反映来符合来服务人的不变之性啦。就是只让社会原则向人提供普遍安全,不是用人的牺牲与委屈去服从制度的千年万年长,不是为一部分人提供安全。

至此我们也就证明了:稳定的可能性以人的先验性质为根据,只有合于人的稳定,没有逆于人的稳定。因此----

不是稳定压倒一切,而是正义压倒一切!!

正义的实践表达是人权,人权压倒一切!!

稳定只是社会正义的在征象上的表现。

社会公正是稳定的原因和根据!

所以说“稳定压倒一切”是狼腔虎叫!----正义这个词的“正”包含着一个先在的成分,先在才是正的参照物,先在的正就要求自卫。

自卫从先天那里就具有合法性----既是先天,就有在后天里维系的无庸置疑----对侵犯与挑衅的排除!被侵犯者的存在只有用自卫来捍卫。

至此,我们就论证了社会的本质在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都是正义!除了正义,社会没有第二个原则。

滚他娘的“稳定压倒一切”去吧。

3、“稳定压倒一切”的形成历程

在胡跃邦、赵紫阳手里,说的是要安定、团结,向前看;胡跃邦的时代是冲着共产党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民间积怨太深,而提出安定、团结,意在有理也要让人三分,是倡导宽容与愿谅,以德报冤的大度。后来邓小平将之孵变成“稳定”,又极端化为压倒一切。在邓小平初出山的时代,可能是共产社会意识形态最被淡化的时期,如果他是个思想家,是有可能把国家推上宪政制度的,可惜他不是。就因他不是思想家他才不知该往哪走,该干什么,该适应什么潮流的;他不能适应宪政潮流才使刚刚有了生气的社会重又陷于危机----在毛的旧矛盾尚未解决完的情况下社会又陷进新矛盾新对抗的麇积;因他不是思想家他才不是对共产概念的认识,他才不知自己的理性是被缚在共产之内,被共产误导着和推动着。无论毛泽东、刘少奇、周思来、邓小平穷其毕生的精力都既不知什么是共产主义,也不知什么是共产党,他们都为一个盲概念所愚弄。他就因盲而把意识形态的仇视综合进“安定、团结”,杂交出“没有‘稳定’一切都是空谈”这个意识,颠到了“事有先后,物有终始”,继而极致为“稳定压倒一切”。

由于稳定只是事物或进程的终端,它割舍了与“始端”和“前因”的联系,它不是一个由因致果的理,怎么能不因求果而乱本呢?因此这样的提出问题就势必动摇伦理,瓦解文化。

当“稳定压倒一切”落到江泼皮手里,就完全用做对人加害的口实,方便自己的工具。孤立的“稳定”不是因果理则,把“因”把“始”拒斥在外,实际上就是不择手段善恶规的强求,若用之四海,必造成深重的灾难----它既不基于理,又怎么能照理的原则作用出后果呢?今天中国的实际秩序还有可预见性吗?

其实江狼的“三个代表”就是由“稳定压倒一切”所潜移地派生,“三个代表”的本质就是为手段为镇压建立借口。

4、“稳定压倒一切”血债累累:从2001年春节“法轮功自焚”以来,中国社会还叫社会吗?特别是申奥成功后的强迁,达到了何等荒唐、野蛮的地步?多次把人砸在屋里,推土机碾人而过,出动警察去强拆强迁,有的连通知都不发,贴张布告就动手,甚至把居民诓出屋就推房;连活不下去寻短见会有罪;那基督教迫害到何种疯狂的地步……一方面是江贼民的无止境的贪欲……周正毅竟只判三年,而义士郑恩宠也判三年;说实话有罪;遍地都是收容站、劳教所,边地酷刑无缘无故致死人,孙志刚案后广州分管政法的副书记张桂芳就决意报负南方都市报…………老百姓还有活路吗?活不下去了!因此我说,我呼吁中国民主进程的战略转移!变上访、服毒、自焚为自卫,坚决地自卫!人类从自然法那里获得了这一神圣的权利,在同类中某些分子借着方便来剥夺我们时,我们只有被迫自卫!奋起自卫!

三、现阶段中国民主进程的方略应转向自卫!

我们的生命,我们自己不来保护谁来保护?那些被逼自杀的兄弟姐妹们:我们十分地同情你们的处境,因此我们呼吁你们自卫!自卫!什么乡长、县长、省长,书记……他欺负人,咱们就得同他们斗。眼下的中国,上访、告状都有罪,你还指望谁来给你公道?好几个省都出台了非法上访的处罚法规,老百姓还有什么出路?像蒋彦永老这样的专家、党员、将军,他们都说抓就抓,还去上什么访,还指望什么青天呢?只有走自已救自己的路了。事实上许多地区的同胞已经举起了自卫的旗帜,虽然总是失败,可去自杀难道就是出路?就不是失败?

社会总是在前进的,总是宽容代替仇恨,总是用德报怨代替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仇仇相报。可是这种进步需要条件,不是我们一厢的情愿能实现的----只有当我们能够那样做时才可能实践那种原则,眼下迫在眉睫的的问题是:暗无天日,身陷虎穴狼窝怎赐(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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