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革命的名义
在陕西省户县西北方向十来里路的地方,有一个偏僻的小村庄,100多户农家,600多人,种有600多亩地。村子虽小,却历史悠久,相传东汉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前,格姓人居住在此,所以村子就叫格家庄。多少年来,格家庄的人都是勤劳俭朴,民风醇厚,善良好客,邻里和睦。解放以后,不管是初级社,还是高级社,还是后来公社化后的大队,全村都是一个大家庭,相安无事。自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村子的人们就变了样,你争我斗,乱揪乱批,本来好端端的村子,从此不得安宁。
1968年,“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在全国展开,格家庄也成立了专案组,开始揪斗有历史问题和各种问题的人。夏忙后,运动进入高潮,有人写大字报揭发57岁的女社员吴秀珍偷盗生产队的黄豆和棉花,本来,这事很容易弄明白,即就是这是真的,也就是批评教育的事,但专案组却不分青红皂白,就把吴秀珍揪出,对他进行了多次大小会批斗。大队纠察队长郑志会,给专案组头头阎某某写大字报,说阎的父亲解放前当过伪保长,要揪阎某某落实问题。阎某某知道后,决定先下手为强,连夜和大队与自己走得近的其他干部商议,安排部署,第二天早晨,即将郑志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和他母亲49岁的许云芳以“母老虎”罪揪了出来。这“母老虎”罪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罪名,可算是这个大队的一项特殊发明。
就在这时,又发生了一件怪事,有人发现社员阎清俊家里的毛主席著作“老三篇”上的毛主席像被人挖了眼睛,这在当时可是一件政治大事,专案组反复追查,追来追去,追到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张雪雪的头上,经反复施加压力,这个女孩承认是吴秀诊唆使她干的。专案组立即把吴秀珍抓到大队,严刑逼问。吴秀珍一个老太婆,能有多少扛劲?三下五除二就承认是她叫张雪雪干的。专案组并不满足已取得的重大战果,乘胜追击,迫使他承认了专案组发现的一户社员家里的毛主席语录本上的毛主席像眼睛被挖也是她干的。战果越来越大,专案组成员个个干劲倍增,兴奋异常。他们继续深挖猛攻,追问吴秀珍她的后台是谁?吴秀珍无奈,只得供出它的后台是许云芳。当时,最能使对方置于死地的办法,无过是发现他(或她)在毛主席身上的“现反”活动,于是,专案组便立即对许云芳进行严刑逼问。后见问不出什么名堂,便把这俩名妇女关在村子一个庙里,进行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
此后,这两名妇女便被以“现行反革命”的罪名反复多次批斗,大队专案组和纠察队在批斗时使用了多种手段,罚站、罚跪,用树条条、树棍棍、三角带、扫帚条条和皮鞭等毒打,直打的这两个倒霉女人喊爹叫娘,哭天喊地,但专案组的成员阶级觉悟很高,并不为这俩“阶级敌人”的哭叫和眼泪所迷惑,继续加大力度,穷打落水狗。有的人给许云芳背上压胡基,脖子上挂胡基;有的还给牌子上写侮辱人格的话,挂在吴秀珍的胸前。这些残忍的做法发生在从来纯朴善良的农民身上,实在令人不可思议,但更残酷的做法还在后面。
一天晚上,月色朦胧,批斗会上的灯光照的刺人眼目,大喇叭高唱着革命歌曲。会场上人头攒动,争着看专案组把原党支部书记和两个“现行反革命”女罪犯押进会场,一场极为野蛮、残酷的批斗会开始了。批斗会上,一个女青年正在批判发言时,突然拿出一个锨把,狠力向许云芳裤裆戳去,当即将许戳倒。原来这个女青年过去在田间劳动时,和许云芳发生过争吵,许曾用铣把给她裤裆戳,所以借此机会进行报复。这下会议进入了近乎疯狂、愚昧的批斗进程。在专案组阎某的煽动下,几名男女用白布做了口罩,从污水池和厕所操来青泥和粪便,抹在口罩上,几个人捺住许云芳,把屎口罩给她戴上。又有几个妇女在厕所操了粪便,抹在口罩上,也给吴秀珍戴上。两个被批斗的妇女戴上屎口罩还不够,一个女的高喊:“吴秀珍爱骂人,给她楔个木橛叫坐上!”接着便叫儿子取来木橛插在会场地上,立即有好几个妇女拉吴秀珍向上坐,因木橛没有插稳,倒了。几个人又重新插好,强拉吴秀珍坐上。许云芳也难逃厄运,同样被众人拉住强捺着坐上木橛。在这两名妇女遭受如此酷刑时,大队有一名党员干部不但不制止,还在许云芳屁股上踢了一脚,并用手摇许的肩膀叫坐好。本村一个在国营惠安化工厂当工人的,也来凑热闹,扑上前来在许云芳的肚子上踢了一脚,疼的许在地上打滚。这时会场一下乱了起来,有哭的、喊的、骂的、闹的,会议已开不下去了,会议主持人便紧急宣布散会。那被整的两名妇女已几乎昏倒在地,不能起来。其家人用架子车拉了回去。吴秀珍身子还算硬朗,没有找医生治病,自己买了些补药吃了一下。那许云芳坐木橛可受了亏,当场晕倒不说,而且据说阴道出血。当时,哪有人权和证据之说,吴秀珍和许云芳因坐木橛导致身体到底吃了多大亏,后来怎么也弄不明白。
格家庄的人怎么了!他们之间到底有多么深的仇恨?为什么使用这样残酷的手法整人。后来调查,在这场批斗会前的预备会上,只是研究了布置发言人和发言批判的问题,并未有什么组织人抹屎口罩和楔木橛的预谋和布置。但整人的蓄意早在一些人的心中存在好长时间了。平心而论,这些整人的人也都是一些好人,并不是什么坏人,只是平时和吴秀珍和许云芳有些过节,但他们都在“革命”的口号下昏了头,借机泄私愤,搞报复,于是便发生了这样残酷整人的事。
时光到了1978年,那狂乱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对文化大革命的“揭批查”
运动在户县全面开展,许云芳的家属多次对过去“清队”时发生在许身上的残酷行为进行反映,要求组织处理。这年12月,当时的玉蝉公社党委组织了四位同志,先后两次深入到格家庄,在基本弄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了处理:对许云芳、吴秀珍政治上彻底平反,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全部推倒。在经济上给许云芳、吴秀珍补贴了几十元钱和几百工分。对有关人员如原文革会主任、原专政队长、原专政队员等进行了批判,还分别罚了5元到10钱和几十工分。对参与整人的一些社员也分别罚了几元钱和几十工分。这样处理以后,吴秀珍同意公社处理,但许云芳的家人却认为处理不公,多次向人大常委会和省、地领导提出书面申诉。
对此案件,户县县委非常重视,决定从县级有关部门抽出三名同志,从公社抽出两名同志,于1979年7月27日再次深入到格家庄进行调查,共用了14天时间,彻底查清了文革中这一整人的全过程,弄清了事实真相。
这次调查后户县县委常委认真讨论了这一案件,认为:
……一伙在文化大革命中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践踏党纪国法,对许云芳、吴秀珍在清队中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使许、吴二人在政治上受到严重迫害,身体上受到摧残,是一起严重的违法乱纪案件。
户县委决定给格家庄大队涉及责任的有关党员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处分,并增罚钱款,用于对许云芳家属补助。至此,这一案件才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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