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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十五年后

 2004-06-20 21: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一、“杀二十万人换二十年稳定”?

“六四”过去整整十五年了。今天的中国,在上层,虽然能发现许多明争暗斗的蛛丝马迹,但是看不到有推行民主改革、为“六四”平反的迹象;在民间,虽然可以见到听到许多不满,许多批评,乃至公开的抗议,但是还看不到有大规模的要求自由民主的运动即将爆发的迹象。面对这样的中国,人们不能不一再回想起那句可怕的咒语--“杀二十万人换二十年稳定!”

“杀二十万人换二十年稳定”这句话,有人说是邓小平讲的,有人说是王震讲的,也有人说是某个太子党讲的。究竟是谁讲的,我们无法确知。但是我们可以肯定这种话他们是讲得出的,因为这是他们的真心话,这是他们的一贯逻辑。不久前刚死去的“四人帮”的张春桥早就表达过同样的思想,他在一九七六年的一则笔记里写到过:“怎样维持政权?杀人。”
当然,像“杀二十万人换二十年稳定”这种话是不会见于中共当局的公开讲话和报刊文件的。在官方的公开话语中,它被表述为“稳定压倒一切”,这话看上去很文雅,闻不到血腥味,可是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误解它的含义。中共政权是建立在暴力之上的。中共自己当然清楚这一点,但是它从不直截了当讲明他们的意思。

必须指出,单凭“六四”那一场屠杀,远远不足以造成这十五年的恐惧效应。要维持“稳定”,必须不断地迫害,不断地镇压。在过去这十五年,中共持续不断地镇压民主运动,监禁的监禁,流放的流放;残酷迫害法轮功等不同信仰,不打白不打,打死不偿命;把前任总书记赵紫阳软禁在家,长达十五年都不肯松手;甚至对“六四”难属也要拘留扣押;还有对被剥夺被损害的民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抗争百般打压,逼死人命,如此等等。用中共自己的话,叫“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两点澄清

这里,我要顺便澄清一种由来已久的谬见。不少人在谈到中国和俄国东欧等国改革之异同的时候总是说,俄国东欧是先政治改革后经济改革,中国则是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其实中国与俄国东欧改革的真正区别仅在于一点:面对着一波一波的自由民主浪潮,你到底是镇压还是不镇压,杀人还是不杀人。什么苏联解体,什么东欧剧变,无非就是那里的共产党不好意思再杀人了而已。

这里还要顺便澄清另一种似是而非之论。有不少人说,中国的民主改革是渐进的,不是激进的。不对。应当看到,对民主改革而言,有些问题或有渐进激进之分。譬如选举,选举可以先开放地方选举然后再开放中央选举,可以先开放部份议席然后开放全部议席。此可谓渐进。但是在另外一些问题上却不存在渐进激进的问题。譬如言论自由,那就是取消因言治罪,释放一切思想犯。先前抓的思想犯多,后来抓的少一点,这不叫“渐进”。一般来说,专制政权施行政治迫害,在数量上都是由多而少的。那未必是统治者变开明了,而是因为臣民大都驯服了。杀人立威,威一旦确立,人就可以少杀了。因此,我们不要轻易地把任何压迫在程度上的减缓都视为民主化的“渐进”胜利。

当然,这一提醒也许是多余的。一个触目惊心的事实是,在“六四”后这十五年,因政见或信仰而遭到迫害者,数量大大超过“六四”之前的十几年。因此,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六四”后中国的民主化在“渐进”。还要说明的是,民主派由于自身力量的弱小,只能一点一滴地向前推进。你可以把这种策略叫做渐进。但是“六四”后这十五年,中共在坚持政治迫害上毫无松懈迹象。说它在自由民主的方向上循序渐进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三、大陆会重复台湾的道路吗?

今日中国,一方面是市场化改革深入进行,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另一方面是中共一党专制如故,残酷的政治迫害如故,政治的自由化民主化迟迟未能激活。这种自由经济加威权政治的状态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当年的台湾以及南韩、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等。二○○二年十一月九日《纽约时报》就中共十六大发表文章,其中讲到,中共如今已从全世界最后一个左派独裁政权,转变成全世界最后一个右翼专制。

于是,不少人提出问题:当中共走上右翼专制之路时,它是会像台湾和南韩那样,经历长时期的改革而成为民主国家呢,还是会像菲律宾的马科斯政权和印度尼西亚的苏哈托政权那样,由于经济停滞和贪污腐败而垮台?
必须指出,共产党毕竟不是国民党,因此大陆很难重复台湾的道路。

第一、国民党从一开始就认同宪政民主理念,它把实行威权统治视为权宜之计,因此在国民党内部,要求回归宪政,要求还政于民的主张总是合法的、理直气壮的。南韩、菲律宾和印尼的情况也差不多,连当年智利的皮诺切特军政府也不能不从原则上承认宪政民主,只把自己当作临时性的过渡性政权,因此在这些右翼专制的统治下,民主力量总拥有一定的生存空间。

中共却相反,它从来没有承认过宪政民主原则,而是一再宣称反对所谓“西方式民主”,因此在中共内部,要求实行宪政民主的呼声总是不“合法”的。国民党开放民主是顺势运作,可是要共产党开放民主却不能不依赖民间反对力量和党内的反对力量逆流而上。对国民党,经济越发展,社会越稳定,它就越没有理由不实行宪政民主;共产党却相反,它总是把经济发展归功于一党专制,以此作为巩固专制政权合法性的依据。“六四”十五年来中国经济获得高速发展,如今的共产党在谈起“六四”镇压时,不是比过去更“理直气壮”了吗?照现在的趋势下去,除非共产党遭遇到严重的经济危机或其它社会危机,否则它绝不会改弦更张。

第二、台湾、南韩,以及菲律宾和印尼,民主化以前就是传统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民主化以后还是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不存在经济改革经济转型的问题。在这些地方实现民主化,只需要终止迫害,开放政治、实现政治和解就行了。

中国大陆却不同,中国大陆原先是公有制计划经济,中国大陆还需要实现化公为私的经济改革或经济转型;与此同时,中共又不是像苏联东欧那样在民主化的前提下实行经济转型,中共是在坚持一党专制的前提下实行经济转型的。由于缺少起码的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这种私有化必然导致权贵私有化,即权势集团抢劫公有财产,因此中国的经济改革,一方面是连续多年高速发展,另一方面是史无前例的公然掠夺。现今中国的贪污腐败,不但在程度上远远超过当年的台湾、南韩,也超过当年的菲律宾和印尼,而且在性质上要比菲律宾和印尼的情况还恶劣百倍。中共先是用暴力的手段灭私充公,然后又靠暴力的庇护化公为私,在短短五十多年的时间里竟然进行了两次掠夺,两件相反的坏事居然让一个党全做了。难道不比苏哈托治下的印尼还恶劣百倍吗?

四、“中国奇迹”和“中国模式”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确实取得了惊人的发展。有人称为“中国奇迹”,还有人把它概括为“中国模式”。所谓“中国模式”,说到底,就是一党专政加市场经济。这种模式为什么能造就中国奇迹?粗略地讲,大约有以下几条原因。

首先,由于中国坚持一党专政,政府独断专行,不在乎公众的压力;由于社会上缺少反对与制衡的力量,政府拥有强大的镇压能力,也更有能力贯彻自己的决策。

其次,由于中国坚持一党专政,“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例如禁止独立工会),使社会高度稳定;又由于政府不受挑战,不可替换,对经济活动有很强的控制力,政府的行为就有更强的一贯性和可预知性,这就更容易吸引大量的外国投资,同时还能比较有力地防止国际经济震荡对国内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由于中国是在一党专政下推行经济改革,官员们发现他们可以借改革之机大发其财,因此转而对改革大力支持。政府官员公然把公共资产据为己有,一步到位完成私有化;由于权钱交易,越是权力大的人越是有可能在短期内积累起雄厚的大资本,这就有利于建立大企业或者是把原有的国营大企业私有化,从而有利于整个经济的发展。

另外,由于中国坚持一党专政,不少领域--主要是政治领域--被列为禁区,这就使得更多的人们不得不投身于经济领域;再加上精神真空的出现,人们的贪婪与物欲空前解放,这无疑也对经济发展有火上浇油,推波助澜之效。

五、中国私有化改革的致命弱点

中国的私有化改革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整体缺乏合法性。
俄国和东欧各国的私有化改革和经济发展不管有多少问题,但毕竟是在有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其基本的公信力与合法性无可置疑。虽然十几年来这些国家多次政党轮换,但产权配置的结果却得到公认,不曾有、也不会有“秋后算帐”的问题。

而中国的私有化是在没有公共监督和民主参与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这种私有化的结果就不会被世人所承认,由此形成的产权配置就没有合法性。中国政府把自己过去几十年错误决策的恶果转嫁到民众身上,而许多官员把人民几十年劳动创造的财富却大规模地转移到自己名下。譬如当今中国惊人的贫富悬殊,不少人以为可以通过强化税收建立社会保障系统来解决。可是,这种做法的前提是承认富人拥有的财产基本上是合法的,来路是清白的。然而尽人皆知,在中国,那些先富起来的人,尤其是那些权力集团中先富起来的人,其财产基本上是不合法的,来路是不清白的。所以,今日中国的问题,主要还不是通过强化税收建立社会保障系统,而是把权势集团掠夺的财产归还给被掠夺的人民。

六、谁有权赦免?

今年一月,河北省委推出一号文件,该文件宣布,民营企业经营者在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得激活刑事追诉程序。明眼人一望而知,这个赦免令与其说是对民营企业家的,不如说是对政府官员自己的。因为民营企业家在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十之八九就是和政府官员相勾结进行权钱交易,而在这种交易中,政府官员才是“拿大头”的。中共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夺公共财产,然后又以政府的名义自己出来宣布对自己以往侵夺公共财产一事不予追究,自己赦免自己。

问题在于谁有权赦免?官商勾结侵夺的是公共资产,唯有人民才有赦免权,只有在实现民主转型后,通过民主参与和公共监督的方式而作出的赦免才有意义。

七、经济清算将如何进行?

中共执政五十多年,欠下了人民两笔债。一笔是政治债即政治迫害,一笔是经济债。经济债又有两笔帐,一笔是毛泽东时代灭私充公的血腥共产,一笔是改革开放以来化公为私的权贵私有化。从原则上讲,政治债比经济债更恶劣,只有偿还了政治债才可能偿还经济债。但是从操作上讲,偿还经济债比偿还政治债更困难。

第一、所谓偿还政治债,就是停止政治迫害,为受迫害者恢复名誉和给与补偿,对施害者实行惩罚。共产极权制度本来是以大规模的政治迫害而著称的,不过到了后期,政治迫害的规模大大缩小。在今日中国,遭受政治迫害的人数虽然也是个惊人的数字,不过在总人口中只占较小的比例。相比之下,在经济上被损害的人就多多了,他们占人口的大多数。尽管这些年来经济发展繁荣,许多人的生活状况都有改善,但是他们知道他们仍然是被剥夺被损害的;而在贫富悬殊的刺激下,贫困者的被剥夺感尤其强烈。

第二、一般而言,政治清算要惩罚的人比较少,因为政治迫害是出自最高当局的决策,其它大小官员只是执行命令。经济问题就不同了。虽然说现行体制为官员腐败大开方便之门,但腐败不腐败毕竟是个人选择,而不是上级的命令。追究“六四”罪责,也许只需要对少量领导者实行惩罚;追究经济犯罪,免不了要对一大批官员问罪。第三、侵犯生命比掠夺资产严重得多;但生命的损失却是不可赔偿的,而财产可以失而复得,人却不能。

由此就引出了一个十分怪异的结果:对于抓人关人杀人这种大恶,在拖过若干时日之后,人们无法惩罚,无法对受害者给予实质性的补偿,因而不得不放弃追究(或者说只能进行象征性的追究);对于侵夺财产这种较小之恶,即便经过很长一段时期,仍然能够惩罚,仍然能够对受害者给予实质性的补偿,因此人们不会善罢甘休,一定要追究到底。

可以想见,伴随着政治的开放或松动,有大量民众,尤其是数量众多的所谓弱势群体,不会接受财产分配的既定格局,他们会强烈地要求重新洗牌,对以往的经济不公正进行矫正。在这一矫正过程中,势必将有大量官员受到追究和惩罚。既有的财产分配格局将经历大规模的震荡,从根本上被打乱,新的、能被广泛接受认可的经济秩序必须经过一段很长的时期才能逐渐确立。和未来中国这场经济乱局相比,俄国和东欧等国曾经出现的所谓经济乱象就不过是小巫见大巫了。

八、未来的两种可能性

由此我们也就可以明白,在中国,为什么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并没有带动政治改革。事实正好是反过来的。正因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无非是权势者在专制铁腕的保护下的公开抢劫,这样的改革越深入,权势者越不愿、也越不敢实行政治改革。当局意识到社会矛盾恶性增长,对统治者是一种严重威胁,所以提出一些改善所谓弱势群体状况的措施。他们当然清楚这些措施只是治标不治本,他们只是希望减缓矛盾的尖锐程度,用“有节制的压迫”,以便做到“可持续的榨取”。

我们可以设想,中共当局继续采取目前这种改革路线,继续权贵私有化,只不过在掠夺瓜分之余也给老百姓一口饭吃,并凭借现代化的国家镇压机器,把一切“动乱”因素扼杀在萌芽之中,然后经过几个世代,不法之财由于时间的流逝而换得某种合法性。但是,考虑到现代人平均寿命的显著增长,考虑到信息时代各种重大事件记录的完整精确,要让后人忘掉眼下这段公开抢劫的历史从而放弃追究,那实在是太难了,一百年都恐怕做不到。

有两种可能性:一、如果在这段期间之内出现重大危机,中共的镇压机器失灵,各种被压制的矛盾就会爆发,整个社会便可能陷入极大的混乱。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才匆匆引入民主机制,恐怕也难收立竿见影之效。二、如果中共专制政权竟然挺过了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一方面使贫富差距有所缓和,一方面通过时间使黑钱漂白,那只会使它对人权、民主和正义等更加蔑视。我们将面对一个更加自信因而更加骄横并且更加强大的专制政权,这样一个骄横强大的专制政权必然对人类的自由与和平构成巨大的威胁。显然,这两种可能的前景都令人恐惧,而后一种前景尤其令人忧虑。
九、一党专政下的中国之崛起会是和平的吗?

近来,中共当局提出一个新口号--和平崛起。在这次全国人大会后,温家宝总理接受记者采访,其中有一段话专门谈到和平崛起的问题。
他说:“中国和平崛起的要义在什么地方?第一,中国和平崛起就是要充分利用世界和平的大好时机,努力发展和壮大自己。同时又用自己的发展,维护世界和平。第二,中国的崛起,基点主要放在自己的力量上,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广阔的国内市场、充足的劳动资源和雄厚的资金储备,以及改革带来的机制创新。第三,中国的崛起离不开世界。中国必须坚持开放的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同世界一切友好国家发展经贸往来。第四,中国的崛起需要很长的时间,恐怕要多少代人的努力奋斗。第五,中国的崛起不会妨碍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也不会牺牲任何人。中国现在不称霸,将来强大了也永远不会称霸。”
读者务必注意,温家宝这番话是说给外国人听的。所谓“和平崛起”的“和平”,是指国际和平。特别是第五条,“中国的崛起不会妨碍任何人,也不会威胁任何人,也不会牺牲任何人”,必须明白,这里所说的“任何人”,都是指的外国人,决不包括中国人。至于中国人自己,对不起,中国的崛起必然要威胁和牺牲一部分中国人。

温家宝在回答美联社记者问到蒋彦永上书要求为八九学生爱国运动正名的时候,把这层意思说得很明白。温家宝分明知道“六四”死难者决不是什么“暴徒”,但是他仍然要为“六四”屠杀辩护,因为“六四”屠杀“成功地稳住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局,捍卫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这就是说,为了稳定,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时难免是要开枪杀人的--当然,只杀中国人,不会杀外国人;所以,这和中共标榜的“和平崛起”并不矛盾。

温家宝还说,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坚持维护全党的团结和统一,维护社会政治的稳定”。他甚至宣布,这种“稳定”和“团结”还需要继续“二十年、五十年”。这就是说,一党专政还要长期继续,政治迫害还要长期继续。
问题是,一个靠着屠杀本国和平请愿民众来维持的政权,它的崛起会给世界带来和平吗?当它崛起之后,还会不妨碍、不威胁和不牺牲任何外国人吗?

因此,要避免上述几种可能的危险局面发生,唯一的办法是现在就加紧推动民主进程。不错,在眼下争取民主化,阻力很大,风险不低;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的是,如果我们推迟抗争,只会使阻力更大,风险更高。

(原载http://www.chengmingmag.com/t226/select/226sel03.html
原载香港《动向》6月号)(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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