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即位不久,便下诏书,要求丞相、御史、列侯等各级官僚,推举贤良方正、敢于直言进谏的读书人到朝廷做官。同时,还鼓励天下吏民直接给皇帝上书,提意见,发表自己的见解。汉武帝求贤若渴,对于所上奏章,大都认真阅读,并从中选拔出不少有才干之人,如董仲舒、主父偃、严安、朱买臣等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便是其中的佼佼者。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再次下诏,命举贤良文学上书对策,董仲舒在所上《天人三策》里提出统一思想的主张,要求将那些不符合儒家六经宗旨和孔子之术的思想学说,一律禁止,不允许其存在。这迎合了汉武帝欲加强中央集权的思想,得到了武帝的赞赏。不久,武帝便任命他为江都相,同时下令全国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此之前,武帝还在长安设立太学,置《诗》、《书》、《易》、《礼》、《春秋》五经博士,培养儒学后备力量。汉武帝将儒家思想定为一尊,对于此后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为了解决汉初以来形成的诸侯割据问题,加强中央集权,汉武帝于元朔二年(前127年)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的封国除由嫡长子继承外,其他子弟也可在封国内分得一块封地,由皇帝授予封号。这样一来,诸侯王国就被逐渐肢解,王侯的势力进一步衰微,他们再也不可能对中央构成威胁,中央集权得到加强。汉武帝又“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左官律规定凡在诸侯国任官者,其地位低于中央政府任命的同级官僚,这就限制了诸侯获得优秀人才的可能。附益法则严格限制诸侯国的官吏为诸侯非法谋利,结党营私。元鼎五年(前112年),参加祭扫的诸侯王在所献助祭的酎金中偷工减料,以少充多,以次充好,汉武帝令人测定酎金的成色和分量之后,以大不孝为名,削夺106人的爵位和封地。汉武帝通过这些措施,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割据的局面。
为了防止州郡势力过于庞大,汉武帝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将全国分为豫、冀、徐、青、荆、扬、益、凉、并、幽、兖、朔方、交趾13个州,每州设部刺史1人,部刺史仅是个中级官吏,职位不高,可官小而权重,他们可以在皇帝规定的六条问事范围内,督察十三州的大官,甚至诸侯王。汉武帝正是通过他们来打击地方官僚和豪强地主,从而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汉武帝限制丞相的权力,他自己亲自处理各项政务,令九卿不通过丞相直接向他奏事。与此同时,他还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担任自己的侍从和秘书,通过他们来发号施令。这样,在朝官中就形成了以尚书、中书、侍中等组成的“中朝”官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而“中朝”的地位更加重要,遂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
汉武帝扩大选官范围,建立察举征召制度。所谓察举就是由食禄二千石者推荐,通过考试后,即可授予官职。不久,汉武帝又规定依据人口的数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选举,不需资产的限制。所谓征召就是由皇帝直接召见那些有一定能力而又不肯出仕的隐士,由皇帝直接授予官职。同时,天下吏民若有上书言事而又言之成理者,亦授予官职。另外,博士弟子中考试成绩优异者,亦可入仕。通过这些措施,汉武帝选拔出一批才华出众之士,充实了官僚机构。
汉武帝在财政经济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加强中央对全国经济的控制,以解决日益严重的财政困难。
改革币制,将铸币权收归中央。汉初,听任郡国自由铸钱,社会上流通的货币极其混乱,引起物价上涨,阻碍了商品的正常交换。同时,由于一些贵族官僚和富商大贾操纵铸币权,富埒天子,这也威胁到中央。元鼎四年(前113年)汉武帝下令禁止郡国铸钱,各地私铸之钱运到京师销毁;成立专门的铸币机构--上林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合今重2.9克),这样,就由中央垄断了五铢钱的铸造权。新造的五铢钱重如其文,质量很高,便于流通,直到1920年,历代铜钱皆为五铢重。
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政策。汉初,盐铁为私人经营。豪强逐渐垄断了对国计民生有着重要影响的冶铁煮盐业,这不仅影响到中央财政的收入,而且助长了分裂割据势力。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采纳桑弘羊、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建议,将私人垄断的冶铁、煮盐业改为国家垄断经营,在全国产盐铁的地方设立盐铁专卖署,并任命当地的大盐铁商为盐官或铁官,管理有关盐铁事宜。盐铁官营有效地解决了当时严重的财政经济困难。实行盐铁官营,也带来质次价高等问题,桑弘羊于元封元年(前110年)建议在全国实行均输平准政策。所谓均输,就是由中央政府的大农令在郡国设均输官,负责管理、调度、征发从郡国征来的租赋财物,并负责向京师各地输送。所谓平准,即由大农令置平准官于京师,总管全国均输官运到京师的物资财货,除去皇帝贵戚所用外,做为官家资本经营官营商业,“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调剂物价,防止富商大贾从中谋取巨利,同时也增加了国家的收入。
算缗和告缗。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颁布算缗和告缗的命令。算缗其实就是向大商人、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财产每2000钱,抽税一算;经营手工业者的财产,凡4000钱抽一算;非三老和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抽税一算;商人之车,则征收二算;船5丈以上者,每船抽税一算,隐瞒不报或自报不实者,鼓励知情者揭发,叫做“告缗”。凡揭发属实,即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被没收财产的一半。同时重申,禁止商人占有土地,违者没收。算缗告缗实行之后,政府财政收入大增,《汉书·食货志》称“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于此同时,富商大贾再受巨创。
由于中央集权大大加强,国家经济实力雄厚,汉武帝改变了汉初以来对匈奴的和亲政策,采取积极进攻的战略。元光二年(前133年),汉武帝采纳王恢的建议,企图诱敌深入,乘机歼灭,不料计策为匈奴军臣单于识破。此后十余年间,汉朝与匈奴之间,战争不断,其中带有决定性的大战有三次:一次是元朔二年(前127年),汉武帝派卫青等人率兵迂回到陇西,对河套及其以南的匈奴军进行大包围并一举击溃,收复黄河以南地区,解除了匈奴对长安的威胁。第二次是元狩二年(前121年),汉武帝派霍去病出陇西,越过焉支山(甘肃山丹东南胭脂山)西进,深入匈奴境内千余里,俘虏浑邪王的儿子及相国、都尉等,缴获休屠王祭天金人,平定黄河以西地区。第三次战役发生在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派大将军卫青和骠骑将军霍去病分东西两路进兵,大败匈奴。从此之后,匈奴再也无力大举南下,汉朝北部边境得以安宁。
在进攻匈奴的同时,为了联合大月氏共同夹击匈奴,汉武帝还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尽管张骞此行目的没有达到,但是却开辟了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密切了汉朝同西域各国的关系,从而促进了东西方经济文化的广泛交流。
汉武帝末年,由于长时期的战争和奢侈浪费,导致民怨沸腾,各地农民起义不断。汉武帝在《轮台罪己诏》里表示今后不再发动战争,“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与民更始,发展生产。搜粟都尉赵过提出代田法,将一亩地分成三田川和三垄,年年互换位置,以休养地力,下种时把谷物种在田川里,幼苗长出后,把垄上的土推到田川里,这样作物入土深,抗风耐旱。实行代田法,每亩产量可增加一斛(一斛约合30公斤)到三斛。赵过还发明了耧车等先进的生产工具,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汉武帝还采纳白公的建议,于太始二年(前95年)从仲山口(陕西泾阳西北)引泾河至栎阳(陕西临潼栎阳镇),灌溉农田4500顷,水中泥土又可肥田,这一水利工程对于关中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很大的保障作用。可见,汉武帝在晚年比较重视发展农业生产,较之从前好大喜功,似有所悔改。
后元元年(前88年),侍中仆射马何罗和其弟马通等人密谋刺杀汉武帝,被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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