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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华:释法变修法 北京赤裸裸干预香港政制发展

 2004-04-09 00:5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四月六号下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以一百五十五票支持、一票弃权通过对香港基本法的释法草案。这个毫无异议的压倒多数是一党专政政权的特色,表明人大不是体现什么民意,而是党意。但也因此对香港的民主诉求无法理解,很不放心。于是才有“释法”的出现。

这是人大第二次对基本法进行解释。第一次是1999年,因为基本法规定外地的港人子女拥有香港居留权,引发大批港人子女在九七前后涌入香港以尽快取得合法身份,但是他们有的是非法入境,有的逾期居留,被执法当局遣送回去,这些人在香港打官司打赢了,因为基本法肯定了他们永久居民的身份,还有什么非法和逾期的问题?在这个情况下,特区政府捏造将有一百多万这类身份的港人涌入香港,与香港市民争工作、争吃饭,煽动民粹情绪,然后邀请北京释法,推翻香港终审庭的判决,严重践踏香港的司法独立,并且开北京直接干预香港司法的先河。以后那些港人子女对北京的干预进行抗争,导致出现流血事件。

今年这次是第二次释法,表明中共所自吹自擂的基本法充满漏洞,或者被中共发现那时“让步”太多,既然香港已经回归,就应该收紧以接近“一国一制”。这次释法,主要是解释基本法附件一与附件二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但是实际上,北京已经不是解释法律而是修改法律,因为规定如果需要修改上述产生办法的三个环节:一、立法会三分之二议员通过,二、特首批准,三、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增加到五个环节,而且增加到这三个环节的前面,那就是:一、特首提出报告要求改变,二、人大决定。

这样,启动权由立法会改为特首,只要特首一天不认为有改变的必要,香港民意就很难发挥作用;而即使特首同意,也还有人大常委会把关,而最后又必须由特首再度批准,再由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是为特首和人大常委会各自再把守的第二个关口。由于立法会的民选议员只占半数,因此要取得三分之二已经非常的困难,再加北京钦定的特首掌握启动权和审批权,还有经常是“一致通过”的人大常委会的两次决定权,一共五个关口。看来香港市民的普选要求比登天还难。

但是在曾庆红主管香港事务以后,更懂得运用权谋来处理事情,也就是增加“软功”的力量,不单纯是香港土共那样只是强硬施压:

第一,把原来二○○七年之后如需改变选举办法,是否包括二○○七年在内,北京认同民主派而反对土共的看法,在释法四要点中第一个就认为应包括该年在内。问题是北京收回了政改的启动权,还加强了决定权,就是二○○四年就可以讨论政改又有什么用?因为北京肯定说“不”。

第二,北京派官员到香港解释沟通。以前北京完全拒绝同民主派沟通,在去年七一大游行前,特首董建华也是抱这个拒绝往来的态度。近来中联办(前香港新华社)开始同民主派接触,特别是同倾向民主派而民望特别高的大律师,在区议会选举中他们为民主派拉了不少票。而专程南下沟通的北京官员也不避开同民主派接触。

北京的软功的确迷惑了一些人,包括民主派内部的个别人,亲北京媒体更是借势炒作,但是大部分香港人还是清醒的。四月十一日将有反对北京释法的大游行,屈时将可以看出民意如何了。

(自由亚洲电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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