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获得邓小平、陈云等中共元老肯定,在六四事件后上调北京出任总书记,陈希同当时对这项人事任命不服气,对江的施政没有大力配合,已是中共政坛半公开的秘密。陈希同一九九八年因“贪污腐败”罪被中共判处十六年徒刑,今年七十四岁的他刑期未满,却于两个月前获得假释,有条件地获准会见朋友、自由离开居所。这是在中共高层同意下的决定。
据中文“亚洲周刊”等媒体报导,曾经写“天怒”一书影射陈希同和王宝森案的陈放,和陈希同相识二十多年,最近去陈希同家和他见过面,陈放透露,陈希同已经写了一份五万字的申诉资料交给中共中央。陈放说,这份申诉资料,实际上就是告江泽民的一封信,中共高层批准收下了这封信。
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门事件时,陈希同是北京市市长,后来因“平息动乱”有功,升北京市委书记,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一九九五年,他主管财务的得力助手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自杀后,陈希同即不断被调查。在申诉书中,陈希同自认是中共高层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是江泽民对他政治迫害。
陈希同在其申诉资料中说,江泽民之子江绵恒涉及一个金额高达一千五百万人民币的国有资产转移项目。
陈希同表示,当年他信任邓小平,写了一封告江泽民的信给邓小平,历数江泽民的诸多问题。他太高估邓小平对他的信任,没想到邓会把这封信直接给了江泽民。这样就留下了祸根。
陈希同认为,他的问题只是挪用公款,而不是侵吞、贪污,挪用的公款仍是用于公事,在当时官场是普遍现象。对他的审判是江泽民对他的政治打击,他相信问题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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