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獲得鄧小平、陳雲等中共元老肯定,在六四事件後上調北京出任總書記,陳希同當時對這項人事任命不服氣,對江的施政沒有大力配合,已是中共政壇半公開的秘密。陳希同一九九八年因「貪污腐敗」罪被中共判處十六年徒刑,今年七十四歲的他刑期未滿,卻於兩個月前獲得假釋,有條件地獲准會見朋友、自由離開居所。這是在中共高層同意下的決定。
據中文「亞洲週刊」等媒體報導,曾經寫「天怒」一書影射陳希同和王寶森案的陳放,和陳希同相識二十多年,最近去陳希同家和他見過面,陳放透露,陳希同已經寫了一份五萬字的申訴資料交給中共中央。陳放說,這份申訴資料,實際上就是告江澤民的一封信,中共高層批准收下了這封信。
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門事件時,陳希同是北京市市長,後來因「平息動亂」有功,升北京市委書記,進入中共中央政治局。一九九五年,他主管財務的得力助手北京市副市長王寶森自殺後,陳希同即不斷被調查。在申訴書中,陳希同自認是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犧牲品,是江澤民對他政治迫害。
陳希同在其申訴資料中說,江澤民之子江綿恆涉及一個金額高達一千五百萬人民幣的國有資產轉移項目。
陳希同表示,當年他信任鄧小平,寫了一封告江澤民的信給鄧小平,歷數江澤民的諸多問題。他太高估鄧小平對他的信任,沒想到鄧會把這封信直接給了江澤民。這樣就留下了禍根。
陳希同認為,他的問題只是挪用公款,而不是侵吞、貪污,挪用的公款仍是用於公事,在當時官場是普遍現象。對他的審判是江澤民對他的政治打擊,他相信問題總有真相大白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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