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把自己看作是一名伟大的“爱国者”。我想追问的是:这种表白是不是他内心深处真实的情感、他能以此感动自己?抑或是一种表演的姿态,仅仅为了感动他人?我在电视上看到了温家宝先生大谈爱国主义的场景,也看到了华盛顿豪华酒店里的美酒佳肴。此时此刻,我却想起了我在狱中受难的朋友杨子立。在宴会上吹嘘爱国易,在监狱里坚持爱国难。
“新青年四君子”杨子立、徐伟、张宏海、靳海科也都把自己看成是爱国者。他们的政治立场各不相同──杨子立信仰自由主义,徐伟自称是马克思主义者,而在张宏海的思想中有相当的民粹主义成分,但在“爱国”这一点上,他们都是相通的。正因为这种相通,使得他们在这样一个物质主义和实用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代里,依然坚持五四时代文化思想启蒙的理想,致力于探索中国变革和进步的真理。他们或者深入建筑工地给民工讲授语文和法律知识,或者主办个人网页宣传民主和宪政的理论,或者骑着自行车数百公里到农村作社会调查……虽然生活在贫寒之中,他们却以青年人特有的纯真和朝气感动了身边许多的人。然而,仅仅因为组织了一个学术沙龙性质的“新青年学会”,他们就被特务机关秘密绑架,在关押了近三年之后,以“颠覆国家政权”的严重罪行,分别被判处十年和八年的有期徒刑。
正是温家宝先生领导的爱国政府,实施了对这四位爱国青年的逮捕、囚禁、审判和虐待。我不禁想问:既然大家都是爱国者,为何会有如此天壤之别的命运呢?一群爱国者为何要对另一群爱国者下此毒手?难道爱国也是一种“专利”,只允许温总理一个人爱,而不允许杨子立等平民百姓爱?我还想起了八十年以前组织“新民学会”的毛泽东和组织“觉悟社”的周恩来。在那个“万恶的旧社会”中,毛泽东和周恩来并没有因为组织学会而受到北洋政府的逮捕和审判。他们的学会吸引了许多热血青年的参与,成为五四之后两个重要的学生社团。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新一代青年却连这一丁点的权利也被剥夺了。组织一个只有几名成员、讨论文化启蒙和政治改革的“新青年学会”,居然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新政权难道比旧政权还要脆弱和心虚吗?要是毛泽东和周恩来转世,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重新组织“新民学会”和“觉悟社”,他们的下场会比“新青年学会”诸君好吗?
然而,我又发现,温家宝先生显然不是把“爱国”作为自己的“禁脔”。在美国访问期间,他一有机会便用“爱国”来感化和吸引海外华人华侨。与这些号召自相矛盾的是,在国内真正去爱国的四个青年,却要在监狱之中度过他们最宝贵的青春岁月。不仅如此,就连他们的家人也受到特务们的骚扰和恐吓。杨子立的妻子路坤长期被特务跟踪和窃听电话,特务们威胁其所在公司的经理不得雇佣她,威胁其房东不得向她出租房屋。这就是一个真正的爱国者的下场──不仅自己深陷大牢,而且连单纯的妻子也不得安宁。我想询问温家宝先生:这样的国家,谁还敢去爱呢?
在我的心目中,杨子立们比温家宝们更爱国。中共政权将“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加诸于四个爱国青年身上,比南宋政权将“莫许有”的罪名加诸于岳飞身上还要荒谬和可耻。自由主义先驱殷海光曾经说过:“国家是属于人人的国家。属于人人的国家,人人对于国事当然有发言的权利。如果我们批评替国家办事的人没有把事办好,这当然不能视同‘危害国家利益’。‘危害国家利益’的帽子是不能随便乱加的。如果说把问题彻底谈明白就是‘危害国家利益’,那么说假话骗人,把真正严重的问题掩饰起来,就算是‘维护国家利益’吗?国事办理的好坏,与国人息息相关,因此大家应须发抒意见。这正是民主政治的常轨。”非常不幸的是,殷海光所描述的近半个世纪前发生在台湾的事情,再次发生在半个世纪后的大陆。
温家宝先生在美国大打爱国牌,在其高亢昂扬的言说背后,我却发现了某种虚弱和苍白。究竟什么样的国家值得它的公民去爱?“爱国”究竟是自发的还是需要去号召的?网络作者“心不太急”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国家既不抽象也不神圣或神秘,它在本质上只是公民实现自己福利的手段,如果这个‘手段’的专职工作人员拼命提倡和鼓吹公民们要爱这个‘手段’,甚至把作为实现福利的手段而存在的‘组织’当作最高价值、最终目标、并不惜一切代价去‘爱’、甚至置作为最高主权者的公民的性命于不顾也要‘爱’,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实现福利的‘手段’已经出了问题,或者这个‘手段’已经被通过委托而产生的专职工作人员擅自占有、垄断、劫持而异化为只为他们提供牛奶和面包的‘私器’了。如果这个‘手段’在建立之初就鼓噪‘爱国’,那说明它一开始就是蒙骗公民的‘私器’而非‘促进普遍福利’。”因此,他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一个国家需要不需要民众被动地去‘爱’,也就成为检验这个国家好坏的标准了。”这就是关于公民个体与国家和政权的关系的常识,希望温家宝先生好好学习学习这些常识,在号召海内外的中国人“爱国”之前,尊重每一个公民爱自己和爱国家的权利。
──两千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大纪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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