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是阳光社会下的刺眼伤疤,虽然我们一直没能直视。但正如阳光下的阴影一样,挥之不去。
社会学家告诫我们,适度贫困的存在不是社会的耻辱;不能够正视贫困,从而掩盖贫困,结果导致忽视贫困,才是最可耻的。
面对贫困的现实,我们积极寻找突围的道路--但,曾经的向上和尊严能否再次捡起……
面对贫困,我们无法沉默。也许我们微薄的文字不能解决什么,但我们的心会从此为他们祈祷。我们希望更多的祈祷,还有行动。
(1)直面城市贫困
直面城市贫困
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到2000年底,我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3000万。而在未来的两三年内,这一数字还会继续减少。我们似乎可以告慰世界:中国将彻底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
但中国并没有告别贫困。当“农村贫困”的顽症还没有彻底治愈时,“城市贫困”的幽灵已经开始徘徊。当“绝对贫困”正在逐步退出人们视野的时候,“相对贫困”的肿瘤却开始扩散。
社会学家是这样定义“绝对贫困”的--“泛指基本生活没有保证,温饱没有解决,简单再生产不能维持或难以维持”。“相对贫困”则是指“温饱基本解决,简单再生产能够维持,但低于社会公认的基本生活水平,缺乏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或能力很弱”。尽管,从总体上讲,中国的“贫困问题”已由“绝对贫困”时代走向“相对贫困”时代,但是,我们仍然不能在“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之间划上一条明确的界限:绝大多数的“相对贫困”者,刚刚跨过贫困线,稍有生活波折,很可能就会重返“绝对贫困”的群体。
城市贫困,就其整体而言,基本上是一种“相对贫困”现象。一份权威的统计数据认为,中国目前的城镇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已达1500万人,属于“城市(镇)贫困”人口的有1382万人。而早在1992年,全国总工会通过调查得出,全国贫困职工家庭人口数超过2000万人。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根据他们的有关调查推算,中国城镇居民有近5000万贫困人口。
不同的数字后面有着对此问题不同的理解,而许多人正在承受着这种痛苦的演化。
我们需要贫民窟吗?
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不为“城市贫困”困扰。像印度、巴西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没处理好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几乎成了“建在贫民窟上的国家”。比如,巴西在告别20世纪时,有贫民窟3905个,比1991年增加了717个,长幅22.5%。经济最发达的圣保罗州也是巴西贫民窟最多的州,那里集中了1548个贫民窟,占巴贫民窟总数的39.6%。
据巴西地理统计局界定,贫民窟是指有50户以上人家,汇住在一起,房屋建筑无序,占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区。贫民窟的房屋往往是临时搭建的棚户,居住者对自己的临时住房没有合法的产权,随时可能面临政府的整治、清理。这些非正式的城区通常不具备水、电、污水处理、垃圾清扫等服务,是吸毒、卖淫、嫖娼、偷盗、抢劫等社会犯罪滋生的沃土。
贫民窟是城市化过程的产物(发展中国家尤为明显),很少有国家可以避免。在我国,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形成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农民进城受到诸多限制,没有形成典型的“贫民窟”的政治条件,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进城民工的增加,在城市周围繁衍生出的“村落”无疑让人想到了它的存在。
那么,是要户籍制度还是要贫民窟,是要加速城市化(我国城市化程度目前不到35%,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40%以上的平均水平),还是要预防“大城市病”,这是一个颇费考量的问题。
有学者认为,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限制在土地上,造成了空前的“人地关系”紧张,从而最终导致了农业人口大面积的贫困。让农民到城里来,即使出现贫民窟,也能创造一部分就业。
另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应提倡“就地转化”,不能让他们无限制地流到大城市去。否则,会加剧城市里的失业状况,使城市贫困问题更加恶化。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像国外那样出现“贫民窟”。
有意思的是,一个原来持第一种观点的人,到东南亚某城市看到城市垃圾堆上的贫民窟的惨烈的生存状态,改变了看法。这位教授并没有问那些生活在贫民窟的人们是否愿意回到农村,只是主观觉得:农村的生活要比贫民窟的生活好。
但是,进了城的中国农民只要能生存,大多不愿意回到农村去,这是客观的现实。城市给他们的不仅是梦幻般的希望,更是活生生的视界和感官冲击。而在农村,这一切似乎都不存在。教授的想法或许仅仅是想法而已。
今年的联合国人居日的主题是“没有贫民窟的城市”(CitieswithoutSlums)。不知未经历过大规模“贫民窟”历史阶段的我们会做何选择。
自助者天助
如果全社会都来关注城市贫困群体,那么,他们的问题虽然不能完全解决,但处境应该可以大为改善。
俗话说:自助者天助。城市贫困群体要改善自己的处境,首先要靠自己的努力。当然,国家在制定产业政策和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应该把“充分就业”作为最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一些领域,甚至鼓励用劳动替代资本。另外,制定相应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通过合理的制度措施,促使“中产阶层”广泛形成,使整个社会发展成稳定的“纺锤形”结构。
尤其是要加大对城市贫困群体的“教育扶助”。由于贫困群体的收入基本只能完成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循环,其自身及子女受教育的费用往往是难以支付的。而只有教育,才能根本改变这个群体的知识结构,从而在社会再生产的产业链中找到更有利的位置。现实是,由于贫困群体和富裕群体在受教育机会上的不均等,信息社会所产生的“数字鸿沟”越来越大,“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趋势进一步明显。弥补这种差距,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发挥作用。
建立完善而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而我国的社保体系起步晚,历史欠账多,保障程度低。在国家的钱兜吃紧的情况下,也应该多考虑动用一些民间力量。在国外,有许多扶贫基金组织,志愿者团体,各种宗教组织也积极投入消除贫困的慈善事业,都值得借鉴。
当然,最重要的是,大力推动民间投资,发展民营经济。因为,只有活跃的民间经济力量,才能最大限度地吸纳就业,才是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不易之理。因此,城市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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