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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红朝第一谎言》续

 2003-10-03 03:2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读完曹静的《新世纪红朝第一谎言--“天安门自焚”大惨案》一文,正如杨银波评论中写的那样,感慨良多。曹静对红朝的撒谎本质,真是金睛火眼、了然于胸,对于迫害法轮功的后果分析,更是鞭辟入里、句句万钧。

称天安门“自焚“案是新世纪红朝第一谎言,笔者认为毫不过份。

想想“自焚”案发生之后,中国大陆的所有媒体迅即进行了长篇累牍、夜以继日的报道,举国上下,一时间人尽皆知,无处不晓。茶前饭后,大街小巷,人们对此议论纷纷,或惊恐万状,或义愤填膺。笔者接触过大量国内网民,对法轮功的第一个愤恨就是天安门“自焚”案。如果上亿国人炼功了都是这回事,那还了得?这一事件对人们的心理冲击,每个中国人的关切程度,可想而知。

然而事情并不止于中国。海外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也迅速向全世界播发了这一消息。中央电视台更是反复播放了一场面惨烈的镜头,全球轰动。同时,海外中国使、领馆也耗费巨资,将一批批的资料向世界各国政府、向海外华人发放着。

事件的惨烈程度,民众的关心程度,事件的扩散速度之快、速度之广,简直让人瞠目结舌,不知所措。中国政府对此个案的国内海外推销如此不遗余力,大概可以上吉尼斯世界记录。

从此,国内对法轮功的讨伐声一浪高过一浪,对法轮功的镇压迫害也再次升级。海外人士也对法轮功异眼相看,提防有加。而法轮功学员顿觉如针刺背,如曹静描述的那样,从此不得不全员行动,就此事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人们讲述着中间的种种漏洞,让人们相信,那不是法轮功学员所为,而是当局的栽赃。

正是因为事件如此之惨烈,扩散如此之快,涉及人群如此之广,宣传与反宣传的投入如此之多,说法如此大相径庭,使事件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含义。它涉及到全中国、全世界的人们如何看待中国与其他六十多个国家的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它涉及到人们如何看待中国当局对待人数众多的法轮功群众的政策问题。

如果那些人是法轮功学员,因为当局的迫害而不得不走向集体自焚的抗争道路,那么就充分显示了这一广大群体所受打压的残酷性,当局的打压政策就必须受到严厉谴责,在此之前中国当局一直否认迫害的存在;如果是法轮功功法本身直接导致了这件事情,而它又有那么多信仰者,这无疑会让所有正直的人表示极其的愤怒,那么镇压就可能是合理的做法;如果这是个光天化日的栽赃陷害,甚至是当局所导演,用以迫害自己的千万民众,并向全球撒谎,那么这个政府就太卑鄙,太可怕了,那么它的垮台之日将不会太远。无论如何,这件事情的影响是重大深远的。因此,单就单独的具体事件而论,称此事件为新世纪中国社会最重大的一件事情,当不算过分。如果此事件是个谎言,那么就必然构成新世纪红朝的第一谎言。

正因为这种重大含义,使人们不得不谨慎行事,以确证这是个谎言。笔者完全赞同杨银波先生的说法,认为曹静一文是一流文章,但对很多没有渠道了解事件具体过程细节,并一直对当局充满感激与信任的人来说,可能结论未免显得有点唐突。因此,笔者愿意在此狗尾续貂,进行一点详细的剖析,也许对一些不了解事件内情的读者会有所助益。

(一)“自焚”案不能归因于法轮功

江泽民当局在“自焚”发生不到两个小时,就大张旗鼓地归罪于法轮功。我们看到的是画面的渲染,舆论的攻击,但却看不到令人信服的理由。任何学过归因理论的人都知道,要进行正确的因果推论,就必须说明:1、那人必须是法轮功学员,2、是法轮功与此类行为相关联,3、没有其他的潜伏因素导致了此类行为。

1、

那么,那些自焚的人是法轮功学员吗?从中央台最初播放并已经作出定论的画面上看,我们无法判断。(注:在很多人质疑那些画面后,中央台后来的节目就对之进行了剪接改变,所以现在当局发行的不一定是当初的)。唯一能够跟法轮功挂上钩的是王进东的口号与刘葆荣的说法。

王进东说法轮大法是人人必经之法,但却根本不是法轮大法里的内容。因为佛家讲,法度有缘人,法轮功非常讲缘份,这个法不是人人都能得的,怎么能是“人人必经”的大法?

更奇怪的是王进东的动作。法轮功要求的是双盘,至少也得是单盘。而王进东做的是散盘。说王进东自96年开始,修炼好几年了,可至今连散盘都把腿翘得高高的,完全是一个门外汉。 在王进东的结印动作中,两个拇指上下重叠在一起,不是按法轮功要求的两拇指指尖接触。这是法轮功非常基本的炼功动作。那么这样一个老学员,一个“组织者”,怎么会犯那么明显的错误?法轮功动作简单,谁都可以模仿那么两下子,以后谁出事了这么来一下就可以扣在法轮功头上了?显然不能。

刘葆荣是提供所谓“自焚升天”一说的人。在新华社最初的报导中,是没有所谓“自焚未遂”的刘葆荣的,在一周以后的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也没有刘葆荣当时在天安门广场的任何镜头。为什么广场的监视摄像机偏偏对她不灵?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圆满升天本来是很多宗教中的说法,如佛教的涅磐,西方宗教讲的上天堂,西藏喇嘛教的虹化,都相当于圆满升天,但却不是要自杀自焚。法轮功讲圆满,是指人按照真善忍生活,最后达到修炼标准的一种精神境界,跟去死是绝然不同的概念。

刘葆荣声称是法轮功学员,却讲出燃烧冒什么白烟黑烟的在法轮功书籍资料中完全找不到的说法。她所说的什么元神走了,肉身留下,变成舍利子,是佛教中的内容,却不是法轮功的东西,这就反映出她根本不了解法轮功,而只是凭着她对佛教中舍利子的一些理解,进行发挥。

其他的人更没什么与法轮功有关联的东西。很显然,从“自焚”者身份来看,无法证明他们是法轮功学员。

2、

法轮功与那些人的行为有关吗?如果是这样,那么这种关系应该是从书中找到的。但翻遍所有的书,也无法得出结论法轮功鼓励这种行为。相反,法轮功禁止杀生,论述得非常清楚,同时明确说明自杀是有罪的。那么作为虔诚一个信仰者,既然愿意以这样惨烈方式来维护这种信仰的人,又怎么可能违背这样明白的规定?

反过来讲,如果是功法本身导致了这种行为,那么在实践中,就应该属于普遍现象,而且,应该说信仰越久、理解越深的人,就越容易有这种行为。然而,尽管法轮功从1992年开始传出,在1999年镇压之前政府内部的估计是七千万到一亿人,却没有听到有多少人自焚、自杀的事情。与王进东同时炼的,比他炼功更久的,都没怎么听说过,这怎么解释呢?比他更没有知识的,也没怎么听说过此类事情。直到今天,在海外,包括同样文化的台湾,香港,都没有人发生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这显然说明,那种行为不是法轮功导致的,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相反,我们却看到大量的案例说明很多法轮功学员在炼功前经历了很多病痛与其他的痛苦,在炼功后康复的。这就是说,法轮功事实上帮助减少了自杀、自焚的行为。

3、

一个人的极端行为,如自杀、自焚等,与很多社会、经济、政治的因素相关联。如社会学大家杜克海姆就认为社会的剧烈变动会增加自杀的可能性。今年,中国卫生部在“世界预防自杀日”来临之际公布的数字表明,中国大陆每年约有28.7万人自杀死亡,此外,还有约200万人自杀未遂,自杀已成为中国大陆人群中第五位死因。上月底,江苏南京住户翁彪,因不满当局强制拆除住房,在拆迁办公室自焚身亡,以示抗议。9月15日,安徽省青阳县农民朱正亮,因为被当局断了生计,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幸获抢救。

在天安门“自焚”案中,我们根本无法排除类似因素的干扰。一项严谨的令人信服的对社会现象的研究,需要一个参照组,需要控制其他的干扰因素。一个比较合理的办法,是把法轮功信仰者与非信仰者进行总体上的比较。如果法轮功群体此类行为的比率比正常参照群体低,那么就可以说明法轮功没有导致此类行为的问题,尤其是考虑到不少人炼功之前正在经受人生挫折,此类行为本来就可能比正常参照组高。

按照卫生部公布的数字,中国平均自杀率是十万分之二十四(每十万人有24人,以总人口12亿计),而官方称法轮功七年间,“自杀”的有136人,就算是真的,平均每年将近20人,按官方缩小了的法轮功人数200万来计算,自杀率也只是十万分之一(每十万有1人),是正常水平的二十四分之一,如果按7000万人算,那就是正常水平的八十四分之一。这不证明法轮功具有防止人自杀的作用吗?何况,在近三年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在高层“打死白打,死了算自杀”的指令下,有多少人是被折磨致死,却被诬蔑成自杀的呢?

很显然,大陆官方把事件归因于法轮功的说法,无法解释为什么极端行为的比例在法轮功学员中比正常水平还低。如果真的有人练了几下法轮功,最后出现了问题,仍然只能成为个案,具体原因需要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就如同有学生去杀人放火,我们也不能就把教育系统铲平;中国平均死亡率是千分之六点五,每年有几十、几百万死在医院里,我们也无法把医疗系统全部关闭。

大陆当局在短短两个小时就向全国、全世界公布结论,最起码是轻率与不负责任,而短时间就动用如此浩大的人力物力,却不允许外界的调查,只能显示出某种特别的用心。

(二)“自焚”案的种种漏洞

前面想说明,即使自焚是真的,我们也无法得出大陆当局对法轮功的论断。烈火熊熊,浓烟滚滚,有人被烧伤,中间也死亡一人,这当然是真的。但是,事件是否是象新华社所说,是个突发事件,是真正意义的自焚--有人真要自己烧死自己?新华社的报导是否真实?我们看到的镜头是否真实?我们有没有被欺骗?这些都是应该考虑的问题。

事件发生不久,海外媒体连续发布了从中央台“自焚”录像和新华社报道中发现了许多疑点,例如,天安门广场并没有灭火器,警察也不从背着灭火器巡逻,怎么会在火点起来一分钟之内备齐几十个灭火器及灭火毯? 新华社对于敏感新闻的发稿向来需要经过多次审稿,但这次两小时内就发了英文稿,动作为何如此之快?

自从新华社报导,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警察在“不到一分钟”,用“灭火器”,“迅速扑灭了火焰”,“天安门警察背着灭火器巡逻”顿时成了海内外的笑谈,此后,大陆警察经常在天安门拿出灭火器当摆设。图为2001年1月24日,天安门雪地里摆着灭火器,保安人员上前制止拍照。

让我们继续分析中央电视台在事件一开始向海外发布的录像片。

(有意者请访问http://huiyua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3/1/117.html)

新华社说刘春玲自焚死亡,但如果我们把镜头放慢,可以发现,自焚中的刘春玲,不是被烧死,而是在现场被打死。当刘春玲正在火焰中挣扎时,有人用物体猛击她的头部,刘春玲随即倒地,一条状物快速弹起,从死者脑后飞出数米远,又以极快的速度从空中落下。这件物体不是顺着强大的灭火剂气流方向飞出,而是腾空而起,逆向朝着拿灭火器的警察飞去,说明这个物体不是灭火器冲下来的,不可能是刘春玲的头发或衣物,而是重物击打脑部所致。如果把那一时刻镜头止住,可以看见一个挥动的手臂接近刘春玲的头部,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很明显他不是在参与救火,却保持着一秒钟前手臂用力挥起的姿势。这一狠狠的打击,才使得刘春玲在烈火中倒下死亡,而其他“自焚者”依然生还。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刘春玲遭受打击时,一位穿着军衣的武警就走在他身后。

从画面上看,拍摄自焚现场的远距离镜头是从高处拍摄的,摄像机镜头是移动的,并且跟踪拍摄了整个事件。镜头首先跟着警察,然后随着警察移动到事发地点。如果说跟踪拍摄用的是天安门广场的监视摄像机,不可能有这种跟踪事件发展过程的效果。背后一定有人在操作,这说明整个拍摄过程是事先安排好的。从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画面我们可以看到,在自焚现场,有一个人背着摄影包,近距离认真拍摄了整个事件过程。警察就跟在旁边,却没有盘查他,而CNN的摄影师一开始就被逮捕,摄影器材被没收,为什么?

如果说他碰巧是携带摄像机的执勤警察,或者被得到特许进行拍摄,那为什么当海外媒体质疑那些近距离特写镜头从何而来时,大陆当局却偏偏声称那些特写画面是美国CNN记者拍摄的?但据CNN国际部负责人指出,CNN记者并没有拍摄到任何画面,因为在事件的一开始,他们的摄影师就被逮捕,摄影器材被没收,他们没有机会拍到任何自焚的现场镜头。这如何解释这一出入呢?只有两种可能,要不就是江泽民当局在撒谎,要不就是CNN记者摄影机里恰好及时逮着了几个镜头。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也绝不可能有那么多事件从头到尾的特写。尤其是当王进东喊口号时的特写镜头,那是一个非常进距离而且角度近乎完美的镜头。请诸位注意,警察“不到一分钟”,就“迅速扑灭了火焰” 。如果不是事先的安排,如果不是被特许,谁有可能那么及时赶到,在警察面前拍到这样的镜头,而且是整个事件过程的镜头?因此,这不可能是CNN记者拍摄的。很显然,这是个有计划的安排布置--大陆当局撒谎了。这一撒谎,显然是因为害怕人们追究到底是谁拍摄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特意拍摄安排。更不可思议的是,在自焚现场,12岁的刘思影生命危在旦夕,理应赶快送医院,但在被抬上救护车这么紧急的关头,居然有摄影师要拍刘思影的大特写,而且还要录下刘思影在痛苦中呼喊妈妈的声音,这是无法符合常理的。因为警车“风驰电掣般”将被严重烧伤的四人送往“急救中心”…… ,在这种紧急心态下,抢救人员怎么可能给拍摄者让出时间,置这样一个年轻生命于危险不顾?摄影师的这种耽搁人命的行为不被立即拘捕都已经很奇怪了。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为日后嫁祸法轮功提供素材,属于事先策划。

新华社声称,“事件发生后不到7分钟,北京急救中心的三辆急救车也及时赶到现场,将伤者紧急送往北京治疗烧伤最好的积水潭医院。” “自焚”开始的时间下午2点41分加上7分钟的灭火,加上天安门到积水潭医院十公里左右(相当于6 英哩左右)的路程,这些烧伤者应该被急救车很快就被送到积水潭医院。然而根据国际追查组织的调查纪录〈密字样〉,积水潭医院多位工作人员确认,“自焚”者在晚上5点左右才被送到积水潭医院。显然,没有人能够解释为什么这种人命关天地事故会耽误差不多两个小时?原本20多分钟的车程为什么花了急救车两个小时左右?我们只能解释要么自焚为假,没那么危急,要么就是中间被做了手脚。两者必居其一。

再看看那些病人在医院的镜头,每个都被裹得严严实实,显得臃肿不堪。稍微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大面积烧伤的病人不应该全身包扎,他的创面要尽量地暴露,因为如果裹严实了,护士换药、清疮特别地麻烦,而且很容易造成创面的化脓感染,“治疗烧伤最好的积水潭医院” ,怎么会出现这等严重错误?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那些人穿了什么防火的用具。这就更让人生疑了,自焚者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不是要自焚吗?而换药的医生怎么会没发现这一重大案情吗?这样的欺诈行为为什么没被指出?

再看看12岁的小女孩刘思影。当时美国CNN记者在现场目击到此自焚事件,她当时离自焚者很近,但她没有看到点火自焚的妇女中还有个孩子。而刘思影在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中从头到尾都没有露出可供辨认的面孔。而且,有关部门也不允许新华社之外的任何采访,不允许自焚者的亲属探望,甚至威胁刘思影的祖母不可以接受记者采访。这符合常理吗?在场的所有人都表现出对刘思影的高度关切,大陆当局也给予特级的重视,电视台可以采访,为什么连亲属都不可以探望?中间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镜头上,北京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副主任医师李迟大夫说,病人在大面积烧伤的情况下,最主要的一条,就是要马上做气管切开。做气管切开是为了保持病人的呼吸道通畅。气管切开的切口是在第三和第四气管环之间,在声带的下方。对一个成年人来说,如果做了这个手术,都需要很多天才适应,才能说话,头几天发声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想试着说话,带着管说话的话,必须用手指堵着这个管说话,但是发出的声音是很不连续的,是漏气的,不清晰的。但小思影在伤后四天,带着插管,底气十足,声音清脆,接受采访,而且还能唱一首歌。这怎么解释?

刘思影在烧伤基本治疗得差不多,身体已基本恢复正常,并已打算出院的时候,却突然被宣布猝死。国际追查组织从积水潭医院参与治疗刘思影的医务人员处得知,刘思影死前一段时间,包括死亡前一天,3月16日,周末休息前的星期五,心肌□谱和其他各项检查均正常。3月17日上午8-9点钟时, 积水潭医院负责人和北京市医政处处长曾到刘思影病房探视,与刘思影说了很多话,“刘思影当时还活蹦乱跳的”。3月17日的中午11-12点左右医生却突然发现刘思影已处于病危状态,并很快死亡,而刘思影的尸检报告据追查国际调查,并没有向她的医生公布,这一切最后都成了死无对证。尽管人们多少仇恨是因为这个小女孩的死,但对于她的身份,她到底与法轮功有无关系,我们却根本无法确认。

再看看事件中丧生的刘春玲。按照新华社记者1月30日的报导,刘思影“在妈妈的影响下,1999年3月她开始在家练习法轮功。”如此推算,刘思影的妈妈刘春玲最晚也得在1999年3月已开始练习法轮功,是法轮功遭到镇压之前开始练习的。然而当美国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力蒲.潘(Phillip Pan)亲自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时,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练法轮功。华盛顿邮报的这篇报导广为流传,二月八日新华社记者在报导中就改变了原来的说法,说刘春玲是镇压以后才练习“法轮功”的,躲在家练,害怕被别人看见。那么新华社为什么要改变说法呢?为什么这样基本而重要的事实可以被这样随意更改呢?国内的人们当然很难那么多的负面宣传下去注意这样的细节,但在国外却一目了然。既然事实可以这么乱改,其他的过程的报导是否改动就可想而知了。

问题更多的是“自焚”的“组织者”王进东。前面已经提到,这个自焚的王进东,从喊的口号到练功动作都不是法轮功的。

再看广场上的王进东,声音洪亮,底气十足,哪有新华社报导的严重烧伤的样子!在农村居住过的人都有这样的常识,就是人的头发,眉毛很容易被火烧着,而且烧的速度非常快,可从中央电视台的录像看,王进东的头发完好无损,而且他的头发边缘整整齐齐。他的脸部与额头,也显得非常光滑,不合常理。但在中央电视台关于“自焚”的后续报道中,躺在医院里的王进东头发已经所剩无几,在医院里的镜头他的脸甚至还有被植皮的痕迹,这些改动怎么解释?

当年韩国学生以自焚抗议全斗焕政府时,自焚者经历了点火、狂奔、尖叫、直至倒地不动等几个动作。当燃烧时人体周围空气灼热,自焚者在疼痛、窒息及热浪包围下多以奔跑来缓解痛苦,那种近乎癫狂奔跑的表现才是正常的和必然的,决非天安门自焚者所表现出来的漫步前行。可现在画面上着火的人没有狂奔、尖叫,王进东浑身都烧成那个样了,要是真的,他早应该在天安门大广场上狂奔乱跳,但他却老老实实坐着,纹丝不动。他臃肿的衣着,光滑的脸部和额头,都显示了一种特别的保护措施。这可能是真的自焚吗?当然不可能。当时有人给积水潭医院烧伤科病房打电话问这几个人的病情,接电话的护士冲口而出的话是:“没事,都好好的!” 这是还没被“调教”好的有关医护人员的回答。

再看看特写镜头,王进东就在摄像机的近距离正前方,在“不到一分钟” 的紧急迅速灭火中,拿灭火毯的警察为什么犹豫不决?而在王进东喊完所谓法轮功的口号后,灭火毯才迅速盖了上去?不就缺这句跟法轮功有关系的话吗,现在总算可以收场了,灭火毯也就可以盖上去了。

再仔细看看电视中王进东的三张照片。一张是王进东自焚前的标准照片(照片1),一张是130自焚后发生后一个星期中央电视台采访中的王进东,另一张自焚发生两个多月后的王进东。

照片1是脸颊消瘦、小骨架,而自焚的“王进东” (照片2)却是大脸盘、大骨架。仔细看看两个人的耳朵,照片1是长耳朵,照片2是圆耳朵。移民局照相的时候,照的都是侧面相,并且一定要看得出一只完整清晰的耳朵,因为人的耳朵象指纹一样成年后终生不再变化。从骨架和耳朵看来,王进东显然被掉包了,自焚的王进东并不是真耐踅(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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