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天琪:言论和新闻自由不能向“生存权”让步 ──德国总统访华批评中国的人权
正在中国访问的德国总统约翰尼斯¨劳于周六(9月13日)在南京大学发表演说,指出批评中国的人权情况并不意味着“干涉中国内政”。人权问题之于北京政府,就像阿Q头上那块癞疤,说不得、看不得、更摸不得。老外政府和人权组织却好像有瘾似的,时不时要伸手去碰。怎能怪人有瘾?不说“不锈钢老鼠”、孙志钢、郑恩宠、爱滋病患者、法轮功信徒,就看香港那上街的五十万人,他们要的是什么?中国人想要的东西,自己不能说,否则有可能被戴上“颠覆政府”或“泄露国家机密”的帽子而从人间蒸发。还得借助远来的和尚来念这本难念的经。世界国家中大概只有美国还能正颜厉色地指责中共政权的人权劣迹,虽然美国本国还有死刑并且经常“干涉别国内政”,然而实力外交跟道德没有必然关联,超级大国就有超级大国的霸气和魄力,哪怕它一意孤行,别人也得卖账。别说中共在人权问题上本来就是劣迹斑斑,对于美国,北京连更大的闷气都得忍呢。民族主义者总爱说美国善打人权牌,姑且按照此“牌理”来推演,其他西方国家的确没有实力来打这张牌。已经废除了死刑的西欧国家在批评中国人权问题时,很大一部分是反映了本国的民意和受到媒体的监督。有些小的国家如荷兰、挪威因批评了大陆的人权,而受到北京政府的经济报复。
德国总统在清华大学和南京大学的讲话是经过再三斟酌的。他指出:“中国已经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公民政治权利公约。像中国这样的大国,长此以往用威权政治是很难治理的。”“中国的宪法里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结社和宗教的自由。然而这些自由都受到了限制,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利益不能受到危害。”(引自德文报Die Welt, 9/13)劳总统说,各项自由权利必须有明确的定义。在跟一千多名师生讨论时,他反驳中国政府将“生存权”放在言论和新闻自由权之上的地位。他强调,一种权利不能向另一种权利让步。
德国的对华政策一向十分谨慎,在科尔总理时代,由于天安门大屠杀,社会舆情激愤,德国政府对李鹏政府实行了经济制裁长达两年之久,和挪威两国算是西方国家中对中国坚持制裁最长的国家。李鹏九十年代以总理的身份到访德国,东藏西躲,到处碰到德国民众和中国人的抗议,他跟柏林市长在布兰登堡城门约好,将以元首的身份,步行穿过城门。结果到时候他临阵逃脱,害市长空等一场。原因是李鹏老远就看见布兰登堡城门前的大片抗议人群和写着“天安门凶手──李鹏”的旗帜,赶忙令司机改道,将他送回安全的宾馆了。德国媒体, 西德意志报(WAZ)甚至故意拿他的名字开玩笑,“鹏”(peng)变成“pang”“砰”── 开枪的声音。李鹏1994年7 月的访德,以落荒而逃告终,在慕尼黑他又受到抗议人群的刺激,终于跟东道主不辞而别,提前坐上飞机逃往下一站的奥地利。一时传为西方媒体当年仲夏夜的笑剧。
科尔时代对华的所谓“沉默外交”(Stille Diplomatie),是只做不说。每位高级的政治官员到中国都带一份政治犯的名单,并且向中方提出人权话题,只不过不对外张扬,以免损害中方的面子。但是这葫芦里卖什么药,媒体和公众界就无法知道了。笔者当年曾因王军涛、吴弘达、魏京生等异议人士的案件而同德国的外交部门有所接触,知道他们谨小慎微的态度,也很清楚企业界欲进军中国市场的明确态度。那时候中国的经济还没有现在的蓬勃朝气,市场也犹抱琵琶,半开不开,德国政府却已经谨慎从事,执意不愿得罪北京。今天中国经济的繁荣和市场的开放又更上层楼,难怪施罗得政府早把人权议题丢在脑后,中德之间的关系已经完全放在经济贸易的重点上了。
劳总统这次在访华期间有关人权话题的“直言”,让德国媒体又追回一点儿尊严,难怪各大报纸如《法兰克福汇报》《南德意志报》《世界报》《时代周报》都以很大的篇幅报道,好像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就。毕竟没有本钱打“人权牌”的德国,能让具有道德权威的总统直接向北京亮出这张人权的警告牌,是一种值得称道的姿态。
(原载《观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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