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针砭,不揭露?——当代杂文一弊

2002年夏,在秦皇岛有一个“全国杂文研讨会暨《杂文报》作者研修会”。河北杂文家汪金友作了《在摸索中前进--关于杂文创作十个观点》的报告。其中第10个是“学会保护自己”。

这观点自然无可非议。但在总结为什么“我写了20多年杂文,不仅从来没有人对号入座,没有人找麻烦,而且还因为自己具有‘写作能力’,几次得到提拔重用”时,他介绍的一条经验是:“从报刊中来,到报刊中去。即便本地存在的问题,也从报刊上去找由头落笔。而且凡是自己引用过的材料,全都剪贴留存备查。”看来汪先生不仅是个有心人,而且是个细心人。倘真被人“对号入座”,或有人来“找麻烦”,他那本“剪贴留存备查”的资料本,当能起到“举证”作用--“我”在杂文中所针砭、所批评的一切人和事,事先都已在报刊上披露。“我”只是由此发表了看法,而这事本身的真伪“我”概不负责。谁要找碴就找相关的报刊去。需要的话,“我”还可根据“剪贴”本义务提供原始线索。杂文家以这种有备无患的方式“保护自己”,这是他的自由选择,轮不到笔者说三到四。但既然是“从报刊中来,到报刊中去”,便可推论出汪氏的杂文必定“言必称报刊”。这里无意褒贬汪氏之杂文,只是由此想到当代杂文一大广为流行的弊端,即“只针砭,不揭露”。

反映在杂文形式上,也就是所谓开篇“据报载……”云云之格式的泛滥。先简约概述报刊(包括电视等媒体)披露的某则新闻事实,然后以此为由头展开议论和分析……且不说这些议论和分析是否到位和精当、尖锐和锋利、深刻和独到,至少这样的杂文给人的感觉是:杂文家只要针砭就够了,而对于需要针砭之事实的揭露和曝光,和杂文家无关,那是各类、各级媒体和记者们的事。你们当记者的给我从篮子里找出歪瓜烂梨来,至于“瓜”长“歪”了有什么不好,“梨”为什么会“烂”或“烂梨”不可再食之类的“微言大义”或“直言傥议”,则是我们杂文家的强项,就不再劳你们记者的驾了。倘若有人找上门来,说我家的“瓜”不“歪”,“梨”不“烂”,那么,善于“保护自己”的杂文家则会神闲气定地摆出证据,我并没说你“歪瓜烂梨”,那是报刊上登的。嘿嘿!你想拿我咋样?

平心而论,“从报刊中来”本身不失为杂文的一种写法,而且在某些有识力的作者那儿,常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或举一反三、由小见大,照样写成好杂文。但那些雷打不动地奉行“从报刊中来”这种“只针砭,不揭露”之杂文模式的杂文家,是不是也太顾及写杂文的“保险系数”了。此类杂文也许有利于杂文家自身“得到提拔重用”,但读者们未必会买买账。

杂文固然以针砭时弊为己任,但在针砭的同时,勇于揭露、敢于暴露,像鲁迅那样“直面惨淡的人生”,也是杂文之批判性和战斗性的应有之义。不要总是等着人家把“盖子”揭开之后,再煞有介事地对“盖子”下原本捂着的假丑恶作一脸“横眉怒目”状。相形之下,新闻界(如央视的“焦点放谈”、“新闻调查”节目组及揭露南丹矿难真相的记者等)在这方面不乏杂文界学习之处。比起“针砭”的杂文,民众更喜欢“揭露”的新闻,这是不争之事实。当然,杂文家的定位明显不同于记者,笔者也无非是希望他们在修好“针砭”之主课时,不要全然忘了还有“揭露”之副课。“只针砭,不揭露”之套路倘若成为众多杂文家的共识或积习,则杂文不仅“不说身边事”(要说也是“从报刊上去找由头落笔”),而且连未见报刊的事也不愿说、不敢说。如此,杂文作者保险则保险矣,但长此久往,杂文本身恐怕就有岌岌可危了。在某种意义上,对当代中国来说,也许是针砭比歌颂重要,而揭露比针砭更重要!

民谚曰:“鸡公屙屎头节硬”。有些专事“从报刊中来”之模式的杂文家,他们从报刊(如今还有网上)中寻觅来的材料,本身可能并不乏杂文味,就好比“鸡公屙屎头节硬”,但以“头节”为“由头”而引出的后面几节,大多是令人难以恭维的“水货”。

一直(fanyizhi@mail.huptt.zj.cn)

光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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