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两个”程维高

曾担任河北省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重要领导职务的程维高,日前因腐败等严重违纪问题,受到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开除党籍,并撤销正省级待遇的处份。中共权威的新闻媒体对此事是这样报导的:“经查,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与其配偶收受他人翡翠摆件等一批贵重物品;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违法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判处死刑,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新华网北京8月9日电)

然而,同样是中共权威的新闻媒体,几个月前却向我们展示了另一个包青天式的程维高。程不久在接受人民网记者刘霄、何伟的采访时,大谈“消除司法腐败 确保司法公正”。程维高对记者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振振有词地从五个方面谈了“消除司法腐败”的对策意见,他说:“第一、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第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严办快办司法腐败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第三,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第四,加强内外监督,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第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人民网北京3月6日讯)

一个是《人民日报》社办的人民网,一个是新华通讯社办的新华网,同是中共党的主干“喉舌”,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向国人描述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程维高:一个是高喊反腐倡廉的程维高,一个是极尽腐败之能事的程维高;一个是主张对权力“加强内外监督”的程维高,一个是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的程维高;一个是“三个代表”不离口的程维高,一个是只想到利用职权为自己和配偶、子女谋取私利的程维高。“两个”不同的程维高统一于一个个体身上,这一个体人的人格显然就是畸形而又分裂的。然而,这一畸形而又分裂的人格的产生,又实在是目前体制的必然。

腐败的程维高,是目前体制的必然。也就是说,是目前这种体制,生产出了程维高们这样一个又一个腐败的产品。笔者曾经在《腐败,何以呈现出疯狂性?》(载《议报》第100期,6月30日)一文中分析道:“权力高度集中而又缺乏监督的极权体制,最大程度地激发了‘公仆’们内心中的腐败之欲,使握有权柄的人几乎个个为恶。”何况,程维高“轮流坐庄”式地担任过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系列“一把手”,官高、权大居一省之首,腐败起来自然也就无拘无束、如鱼得水。其实,处在体制深处和权力顶端的程维高,也深知该体制权力缺乏监督这一缺陷,所以他曾对记者大谈权力应该受到“党委、人大、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监督”,以便“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反腐良策(人民网北京3月6日讯)。当然,这般美妙动听的言语,程维高不过是说说而已。

但是,程维高美妙动听般地说说,同样也是目前体制的必然。执政党为了维系这一体制的继续运转和存在,必须不断地寻求其合法性基础和道义基础。而日甚一日的腐败,使该体制存在的合法性资源和道义资源丧失殆尽。美妙动听的欺世谎言,就成了维持这一体制合法性存在和道义存在的重要手段。因而,我们看到了一个高喊反腐倡廉的程维高、一个“三个代表”不离口的程维高。其实,所有的程维高们都在高喊反腐倡廉,并把“三个代表”挂在嘴边,但这并不单单是个人的道德标榜,而是一种“职务”特征或工作要求,一种“政治”的需要。人格畸形而又分裂的程维高,就因这种“政治”的需要而被大量地复制出来。

程维高的人格畸形,首先是这一体制的畸形、这一“政治”的畸形。当然,报导出“两个”不同的程维高的主干“喉舌”亦是畸形的。如果,这一畸形的体制和畸形的“政治”不通过政治体制变革的方式尽快结束的话;那么,有执政党“买单”的畸形的主干“喉舌”仍将不断地先从“正面”后从“反面”,向我们报导一个又一个“廉洁”的和“腐败”的程维高。腐败是制度性的,说谎同样也是制度性的。

完稿于2003年8月16日凌晨

(原载《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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