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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将军李贞的悲惨婚姻

 2003-08-07 23:4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第一位女将军,李贞的威名早已传扬中外,但她那颇为曲折的婚姻生活,却至今鲜为人知。跟许多历尽艰辛的革命前辈一样,女将军的感情道路也很不平坦,她曾经三次结婚,两次离婚,在血与火交融的戎马生涯中,饱尝了爱情与婚姻的酸甜苦辣……

苦难的童养媳。

1908年正月,李贞出生在湖南省浏阳县(今浏阳市)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这是一个真正贫穷而且十分不幸的家庭:家里仅有两亩薄田,几间草房,父母亲生了 6个孩子,全是女的,而且当李贞那最小的妹妹出生才两天的时候,她们的父亲便一病不起,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

在那个战乱频繁、民不聊生的年代,孤儿寡母是很难维持生计的。李贞6岁那年,母亲含着眼泪对她说:“有个姓古的人家,家里没有女孩,希望找一个养女,妈打算让你去,你愿意吗?”李贞看到家里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便点头答应了。可是,她到古家之后,才发现自己不是来做养女的。古家已有3个女儿,这家的大女儿对李贞说:“嘻嘻!你还不知道哩,你是来给我弟弟做婆娘的。”李贞听后,哭了。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是来做童养媳的。

那时的童养媳,实际上也是变相的丫环。从此,许多繁重的体力劳动便落到了李贞那还十分弱小的身上。她要去打水,大盆的水端不起,倒掉了,就要挨打;她要去砍柴,砍了不会捆,捆了又背不起,回来迟了,也要挨打;她要负责背一个比自己还大一岁的孩子,背不起把孩子摔着了,就更要挨打。在婆家生活的那些日子里,李贞记不清挨了多少打、受了多少骂,不知不觉地,她熬到了十五六岁。

人长大了,胆子也随着大了起来。一次,倔强的李贞跟几个要好的童养媳悄悄商量,想偷偷离开婆家,到城里去做女工。李贞的这些想法,被古家人察觉了。婆婆怕她真的要走,便决定马上让她跟儿子圆房。1924年正月,16岁的李贞与丈夫举行了旧式婚礼,正式开始了她的婚姻生活。然而,这段酝酿了整整十年的婚姻并没有给李贞带来幸福。丈夫叫古天顺,比李贞大 4岁,是个耿直忠厚但脾气暴躁的青年。由于长期受虐待,李贞对古家人怀有一种难以化解的敌意,对丈夫也是如此,虽然表面顺从,但内心却毫无爱情可言。古天顺对于这个从小被家里当作粗使丫环看待的妻子,也很难生出多少柔情蜜意。因此,婚后两人的感情并不怎么融洽。

有一次,李贞上山砍柴,碰上了倾盆大雨,待她把柴担回家时,浑身已湿得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这时候,古家其他人从田里劳动回来,也被雨淋湿了。因为没有干衣服换,婆婆就责骂李贞没有把衣服洗出来。李贞生气地回嘴说:“我也上山砍柴去了,哪里有工夫洗衣呢?”古天顺见她竟跟母亲顶嘴,抄起一根棍子就朝她劈头盖脑地打来。

丈夫的粗暴行为,使李贞伤心透了。她对自己的前途感到非常绝望,觉得天地虽大,却没有自己的一线生机,于是,她穿着一身湿衣服,披头散发地跑出去准备投塘自杀。左邻右舍连忙把她追了回来,邻家的刘婆婆含着眼泪劝她说:“旦娃子啊(注:李贞先前无名,人称“旦娃子”,参加革命后才取名“李贞”),女人生来就是受苦的呀!你看我,六十多岁的人了,还要上山砍柴,还要挨丈夫的打骂,这是命呐,女人的命啊!我们女人就要认命呐……”

如果没有后来的变故,李贞也许会像刘婆婆所说的那样认了“女人的命”,做一个任由丈夫打骂的所谓“贤妻良母”。但是,历史不是一潭死水,新的潮流的涌动,使李贞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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