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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救孕妇,救救天使

作者:华惠棋  2003-08-01 05:43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7月29日上午11点前后,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门口,一个身怀7个月的孕妇,挺着大肚子向政府门口走去,她希望能见到市长。还没有到门口,一些保安和一些身穿便衣的人,对她是又推又搡,一点不管她是一个妇女,是一个身怀7个月的孕妇,这些保安膀大腰圆,在推搡中几次将这个孕妇险些推到,如果推倒,可能就会发生一个天使诞生在市政府的"好事情"。

在推搡过程中,很多群众非常气愤,他们大声喊到"不许打人!"。但这些保安仍将这个孕妇推搡到人民市政府门口外的马路旁。

这个孕妇对大家说,她叫徐桂如,今年39岁,结婚很多年了,一直没有生孩子,现在39岁了,才怀孕,很不容易。她还说,他的丈夫在外地,为国家工作,她本可以去外地和丈夫生活在一起,可是家里有老父亲、老母亲,都80岁上下,而且身患重病,时常住医院,尤其是母亲时常病危,经常要到医院急救,她不得不留在北京。

她说,在今年4月10日,一场人祸降临到她家,她家在拆迁中被强拆了,从那天开始,她一家是无家可归、流离失所,到现在快4个月了。由于父母身患重病,自己身怀有孕,不能露宿街头,只能租借住房,一个月要1200元,生活十分紧张、困难。她到过很多部门上访,可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她说,她现在很怕,在10月份生孩子时,她不知道把孩子生在哪里,流离失所、无家可归。所以今天她身带《上访信》到市人民政府来,要求见人民的市长,使她有家可归,使自己的孩子出生后能有一个自己的家。

救救孕妇,救救天使,一个天使不应来到人间就诞生在马路上。

华惠棋
2003年7月31日
华惠棋电话:63368113

附:上访信

各位领导:
我叫徐德志,今年80岁,是一名退休的老工人。我家原来居住在北京西城区锦什坊街259号。现就我家被强拆、我一家无家可归一事向各为领导叙说一下。

一、我家人口情况是:

两个户口簿:1、户主徐德志、妻胡凤荣、子徐永胜、子媳刘翠琴、女徐桂如、侄女徐桂红、孙女徐艳、外孙薛天宇;2、户主徐永海、妻李姗娜(徐永海为我4子)

我一家在外均无住房,三子徐永胜一家多年一直借住亲戚家,

我家住房情况:

房本面积:2间:30.66平方米。
实际面积:1996年5月和1998年8月,我家原有住房由国家房管部门翻修,2间面积均增加,共增加建筑面积20平方米,间数也成了3间。但由于各种原因,未反映到房本上,但有发票。(关于这点,在2002年10月23日我写信给北京市政府,据房管局给我来电话,此信已转到房管局和拆迁公司)

二、我们与拆迁公司的矛盾:

拆迁公司给我们的补偿款是:房本2间30.66平方米的26万元,加7万解困补助款7万,共33万。

我们认为:

我家住房中,有2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是5年前由国家房管部门加盖的,在拆迁中也应给予相应的补偿,计16万左右,我们认为共应得到50万元左右的补偿。

理由:1、33万在我们原来居住地我们买不到原有实际大小的住房,不算解困补助款26万就更买不到原有实际大小的住房。2、我们增加的面积是国家房管部门盖的,不是自己建的,应得到应有的补偿。

由于存在这一问题,我们之间没有达成协议。

三 3月19日,《西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下给我家,要求我家在2日内,搬到大兴区金惠园三里18号楼3门401号 三居室和丰台区张仪村路4号院4号楼623号一居室。

我们不能接受,理由:
1、 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被拆迁人提供的异地安置房应在规划市区内",而大兴区金惠园三里18号楼3门401 号三居室在规划市区内以外。
2、 2、我和我老伴都80岁了,都身患重病,现将我们分别安置在不同地区,一个大兴区金惠园,一个丰台区张仪村,相互之间的路程在几个小时,我们得不到照顾。
3、两个均远离市区,子女上班十分困难,上班的单程路程就要花去两个多小时。

所以我们没有搬。

四 3月24日,也就是仅仅5天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责令徐德志徐永海限期拆迁的决定》下给了我们,要求我们在1天内,搬到上面提到的两个地方去。在这5天内,政府没有找过我们,没有了解我们的具体困难、具体要求,没有听我们的述说。
我们没有搬。

4月10日,我在医院住院,我儿子和儿妻子都在上班,家中没有人,在我们不知道、不在现场的情况下,我家住房被强行拆除了。


我是一个80岁的老人,为国家干了一辈子,单位没有给我分过房。我有5个儿女,5个儿媳、女婿,也都给国家工作,他们大多也工作了20年、30年,除大儿子在单位分过房外,其他也没有分过房,我们一家都是普 通的老百姓。我们这样的老百姓对国家是只有奉献,没有索取。现在,我老了、老了,反到无家可归了。

六 去年7月,在进入拆迁前的2个月,近80岁的老伴得知马上要拆迁了, 心中着急,突然患脑血栓,立即到北京急救中心抢救,抢救7天,命是保住了,但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瘫痪、痴呆。今年4月10日我家被强拆后,老伴病情更加严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失去交谈能力。

80岁的我本人,面对拆迁也患重病,今年1月底住入北大医院,一个月后病情稍减轻转入另一家医院治疗。4月10日我家被强拆时,我正在住院。4月21日,北京"SARS"肆虐,所住医院有"SARS"患者,我不得不出院。可是离开医院,我住那里呢?

老伴患重病,我患重病,女儿怀有身孕,39岁才怀孕很不容易。我们不得不在外租房,一个月1200元,我一个老工人一个月的退休金才700多元,我们如何生存。

为了省钱,我们租的房子不大。四儿子一家也不能同住。他们不得不露宿街头,或借住在朋友家。



现在,我们一家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已经快4个月了,问题没有解决,是不是我的要求高。不是这样的!我一家的要求根本没有过分的地方。我们要求仅仅是得到:1996年5月和1998年8月国家房管部门给我家翻修时增加的建筑面积20平方米的补偿,使我们能买离城区近一点的住房,使儿女能上班,能照顾我和老伴。面对本人身体不好,老伴时常病危,女儿现已怀孕7个月面临生孩子,我们对拆迁公司说,我们可以让步,少要,可是还是得不到解决。

我们请求在有关领导的关心下,使我家问题能得到解决,不再流离失所,不再无家可归。

此致
敬礼

徐德志
2003年7月30日
女儿徐桂如代笔
徐桂如电话:83548283、62189787

(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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