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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执法者打人被曝光 当局收缴报纸打记者

 2003-05-13 07:0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沈阳黄姑区行政执法人员在清查占道商贩的过程中与商贩发生斗殴,一方说是执法人员野蛮执法,一方说是商贩暴力抗法,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读者的关注。

12日,当报道此事的《华商晨报》发行员上街卖报的时候,遭到皇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收缴和取缔,记者前往采访此事,竟被执法人员扣留殴打。

5月12日清晨5点半左右,《华商晨报》的发行员李某和平日一样骑自行车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北行发行站取当天的报纸。5点40左右,李某离开发行站向位于皇姑区北行农贸大厅门前的报摊赶去。当她刚刚来到北行附近时,一辆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的执法车突然停到她的面前,从车上下来七八名行政执法人员,不由分说就抢过李某装报纸的兜子并且开始向外掏报纸。但他们只挑《华商晨报》向车上扔,其他的报纸都被扔到地上。突如其来的变故使李某惊呆了,待她反应过来,急忙冲上前去与执法人员理论,结果被身材高大的执法队员“拎”到路旁。该执法队员顺手将李某的车子推倒并扔下一句话:“你们卖违法小报,我们要取缔!”随即该队员上了执法车扬长而去。

与李某遭遇相同的还有该报发行员单某,按照规定她每天需要在早晨6点前将当天的《华商晨报》送到钢材市场附近住宅小区的信报箱里。5月12日清晨5点30分左右,单某骑车来到钢材市场小区大门口,就在她将车上装报纸的兜子取下准备向信报箱里分发报纸时,两辆行政执法车急速驶来并停在她身边,车前排一个穿着行政执法制服的人高声喊着:“这还一个,快!”话音没落,十几名执法人员跳下车,一把抢过单某手中的兜子。单某奋力与执法队员抢夺,但最终报纸一份也没剩下,就连装在兜子里的手机和现金也被抢走。

早晨6点左右,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的收缴行动进入“高峰期”。6点10分左右,《华商晨报》发行员陈某刚刚在崇山东路上支好报摊,忽然三辆行政执法车呼啸而至,没等车停稳,二十几名行政执法人员飞身跳下并一脚将其报摊踢飞,紧接着众人开始向车上装报纸。陈某注意到这些人只抢《华商晨报》印有皇姑区行政执法人员打人事件的前8版,并不抢副刊,而就在距离她报摊不远处的另一名发行员也正遭到抢夺。大约5分钟后,执法车拉着收缴来的《华商晨报》绝尘而去。

早晨7点左右,行政执法的“收缴”行动进入高潮,发行员赵某在给华山早市的订户送报纸时被执法人员拦住去路。一名身材高大的执法队员一把抓住她手中的报纸,赵某当时就急哭了,并说道:“求求你们,不要抢我的报纸,我们夫妻双双下岗,孩子还在上学,就靠卖报纸赚点钱了。”可是执法人员哪里听得进赵某的哀求,还是使劲地拽她手中的报纸并将其身上报社发的马甲口袋撕破。顿时,赵某口袋中的现金撒落一地,随即该执法人员一把将赵某推倒在地后拿着报纸扬长而去。

截至5月12日上午8点皇姑行政执法分局“收缴”行动结束,《华商晨报》在皇姑区的67名发行人员成为被“收缴”的对象,7374份印有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野蛮执法事件报道的《华商晨报》被抢走,15个报兜及大量现金、财物也无影无踪。

5月12日上午8点10分左右,《华商晨报》在获悉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在“收缴”报纸后,立即派出摄影记者杨晟坤,文字记者庄威、肇启才乘坐新闻采访车前往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采访事件起因。

8点30分左右,三名记者来到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门口,在距离该分局大门二十几米远的地方,三名记者看见多名《华商晨报》发行员站在路边,立即下车向发行员了解事情起因,摄影记者也开始拍照。就在这时,刚刚执行完“收缴”报纸任务的行政执法队员乘车返回,而早已在行政执法分局院内等候多时的10多名执法人员也打开大门冲了出来,里外夹击地将三名记者围在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大门口。

一名执法队员一把将摄影记者杨晟坤手中的相机抢下,其他执法队员开始向执法分局的院内拉扯三名记者,杨晟坤的相机被抢下后立即被转移得不见踪影,眼镜也在行政执法人员的拉扯下跌落在地。由于躲闪及时,他没有被带进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而另两名记者则承受着雨点般的拳打脚踢。记者庄威的脸上不知被谁抓出两条深深的伤痕,顿时血流满面,身上的衣服也被行政执法人员撕扯得破烂不堪。

两名记者被带进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大院后,立即被关在收发室里,经过几名执法队员的轮番审讯后,两名记者被告知:“你们的事大了,不许离开。”随即打人的执法队员与车辆在两分钟内全部离开该局大院。

两名记者马上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皇姑公安分局怒江派出所出警来到行政执法分局,但是在民警到场的情况下,执法分局看守两名记者的执法人员还是不放人,直到上午9点40分报社领导赶到该局,两名记者才被解救出来。见到报社领导时,被扣押了1个多小时的两名记者已经被折磨得神情恍惚,身上的伤痕令人触目惊心。

后经诊断,记者庄威右侧面颊被抓伤、腰间盘两处脱出、后背多处擦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5月12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华商晨报》领导来到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了解情况,在该局会议室里见到了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主任杨志刚及一位自称是该局法制科王科长的执法人员。

面对《华商晨报》的询问,杨志刚说:“我们是在执行市政府关于取缔‘五黑’行为的法规,就是取缔‘敲窗卖报、阻塞交通’的报刊零售人员。”该报领导马上追问发行员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敲窗卖报”,杨主任辩解说:“我不是负责具体工作的,不知道。”领导又追问为什么其他各区没有进行这种行动只是皇姑区在执行,杨主任无言以对。上午10点左右,《华商晨报》提出要查看被“收缴”的报纸,但遭到杨主任拒绝。下面就是《华商晨报》领导与杨主任的一些对话节录。

《华商晨报》领导(简称报):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为什么要扣押我们的报纸?

杨主任:我们不是扣押,是罚没。

报:既然是罚没,请出示罚没手续。

杨主任:没有必要给你们出手续,不给。

报:为什么执法分局要扣押本报记者并殴打。

杨主任:第一,你们《华商晨报》的摄影记者来到我们局门口就拍照,加上5月11日你们在报道我局与商贩冲突时使用我的照片,侵犯了我的肖像权;第二,你们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第三,你们的记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第四,你们《华商晨报》有故意炒作的嫌疑;第五,我们没有扣押和殴打你们的记者,是他们自己要求进来的。

报:首先,我们没有故意丑化、歪曲你的形象,更没有利用你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所以说并不存在侵犯你的肖像权的问题。其次,关于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与商贩冲突的报道不符的问题,贵局可以随时指出哪里不符?怎么不符?实际情况如何?证据在哪里?第三,本报的记者还没有到贵局门口就被执法人员厮打并扣押,怎么拿证件给你们看?难道不拿证件执法人员就可以随意殴打吗?第四,《华商晨报》没有进行炒作,如果贵局认为本报有炒作倾向可以随时向辽宁省新闻出版局投诉。第五,大门口近百名的围观群众在证明你们殴打并拖拽本报记者,为什么还要说是记者自己要求进来呢?

10点40分,杨主任在两次离开会议室回来后突然通知《华商晨报》领导:“你们可以看被罚没的报纸了。”

报社人员在该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该局一楼的食堂里,被罚没的报纸就堆在食堂的墙角,共6大摞。报社人员发现这6大摞报纸中95%以上是《华商晨报》,只是在这些报纸上简单地摆放着一些其他种类的报刊。《华商晨报》领导马上提出要求清点数量及报纸品种的要求,但是再次遭到拒绝。

最后,《华商晨报》领导提出让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赔偿因其抢夺报纸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被打伤记者的医疗费用、公开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时,杨主任均予以拒绝,双方的谈话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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