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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指刺针 吉林中学女教师丁晓霞遭酷刑并被判刑7年

 2003-03-27 08:1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3月26日报导,吉林省辽源市实验中学教师丁晓霞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遭警察酷刑折磨,并被判7年徒刑。

报导说,40多岁的丁晓霞于2002年3月在其亲戚家被警察绑架至当地东吉派出所,警察扒下丁晓霞的外衣,往她身上浇凉水,然后用电棍电。丁晓霞后被送龙山分局刑警大队,警察对她施用酷刑,包括上老虎凳,十指、脖子周围扎宫针等。2002年9月,丁晓霞被非法判刑7年,现关押在长春女子监狱,仍在遭受酷刑及强制洗脑。

据悉,丁晓霞9年前曾患肝炎、美尼尔氏综合症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节省了大量公费医疗药费。

丁晓霞是原辽源市法轮大法辅导站副站长。她在99年4月就起被当地公安部门列入黑名单,遭24小时监视。丁晓霞于99年7月及9月二次进京上访,随后被劳教一年。由于她坚决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又被非法加期一年,在劳教所期间受到非人折磨。2001年10月,坐牢两年的丁晓霞又被劫持到辽源市洗脑班,她绝食抗议,被无条件释放。2002年3月丁晓霞再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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