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设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在“奥克兰'二十三条立法'大型讨论会”的发言
自香港当局遵旨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制定法律而向人民提出咨询讨论稿后,立即震动全球,世界各地掀起了反对对第23条立法的抗议示威怒潮。这不能不令人思考反对的效果:即使今天的港府慑于民众的抗议不敢立法,明天的港府不能不立法;明天的港府不敢立,后天的港府不能不立──总有一天要立它。因为,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60条之一;既承认整部基本法的效力,就无力反对第23条,最多是在立法的松紧度上做文章。我以为,斩草不如除根,与其反对第23条,不如废除第23条。与其废除第23条,不如废除整部基本法,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圣旨”,建立中国香港民主制度。而且废立依据充分,必能成功。一、《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是香港人民的自立法,没有香港人民的丝毫意志。
众所周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是香港人民自立的宪法性法律,不是中国大陆人民制定的宪法性法律,更不是中华民族制定的宪法性法律,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性法律,体现的全是专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中国共产党专政集团专政香港人民的意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政集团强加给香港人民的紧箍咒。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中华民族的香港,也是香港人民的香港,而且首先是香港人民的香港。香港人民有权自己管理自己。香港的主人是香港全民,香港人民的主人更是香港全民自己。在民主成为世界主流的时代,香港人民完全有权力自行立法,完全应该自行立法,建立起中国香港民主制度,以此促进中国大陆的民主化进程,推动中华民族早日实现中华民主统一大业。
因此,香港人民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整个中华民族,都应当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建立中国香港民主制度。
二、香港人民不是羊,不是毫无自主权的美丽奴婢,而是香港的主人。
众所周知,批准英国强占强租香港的协议批准人是清朝政府。当英国强租、强占的殖民地香港,到了归还期时,协议批准人早在黄泉之下,清朝江山分成了两岸六地的分治状态,即中国大陆、台湾、蒙古、香港、澳门和苏俄占领的大片土地,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国、蒙古人民共和国、英国、葡萄亚和苏俄管治,即中华民族未能建立全民主权的中国,或者未能建立中华民族绝大多数主权的中国。根据古老而落后的政府继承习惯法,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有权接收。而根据最新的民主原则,香港人民有权不让任何不能代表中华民族主权的政权接收,可在民主原则下,由香港人民自立自我管理的民主制度,建立中国民主香港。
但是,香港人民好不幸,或者说碰上了幸运中的不幸:幸运的是,一九四九年起,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专政,避过了络绎不绝的一场场人祸;不幸的是,虽不完善但早已民主化的英国历届当局却始终把香港当作殖民地,从未把香港人民当香港的主人对待,不让香港全民主权,对香港人民只给自由不给民主;到处输出民主的英国历届当局,长期反对专制和专政的英国历届当局,却固守腐朽的殖民政策,在香港的民主化问题上,被“殖民”的名缰利锁困住了理智,患了近视眼、痴呆症:明知香港租占期满后很难不被人民毫无共和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接管,至少应当在租占期满前夕,让香港人民建立民主制度,但却坚持不让香港人民自立民主制度,而是把香港当作贡品,把香港人民当羊群、奴婢,献给古今中外当代最大最残酷的监狱政权,古今中外最大的强奸犯,古今中外最狡诈最无耻的诈骗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虽然,香港不能民主,英国当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只是香港不能民主化的外因。因为,主观上,香港人民当时没有起来向英国政府强烈表达建设民主制度的诉求,尽管紧挨中国大陆并与中国大陆人民交往密切的香港人民应知,一旦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政辖区,民主决无可能,自由必渐萎缩。这不能不说是香港人民的历史失误。
当然,这个历史失误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香港人民太善良太纯朴了,太容易受骗上当了,以致面对古今中外最狡诈最无耻的世界巨骗,靠“兵不厌诈”兵法和诈法起家的中国共产党时,几乎完全相信了诈骗性国策“一国两制”;自由惯了的香港人民,以为有了“舞照跳,马照跑”的圣旨,“回归”后仍会永远自由下去。正是在诸种因素作用下,香港人民才成为毫无权力的自由奴隶,被英国当局献给中华人民
共和国。
三、好在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自1997年7月以来,香港人民的自由就在一天天萎缩,原因就在“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诈骗世界、诈骗香港人民的临时策略,原因就在自那时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变着法儿把香港转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政辖区。
然而,世界在前进,历史在进步,民主在普及。如果说,从专制和专政走向民主有一箭之遥,那么,从自由走向民主则只有一步之遥。电器化了的家庭最怕没电,自由惯了的人最怕失去自由。一旦发现受骗上当,便对骗子深怀戒心。自由惯了的香港人民经过五年的体验,已经感到自由越来越少,已经发现“一国两制”的诈骗性,已经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世界巨骗。于是,当港府当局于去年推出基本法
第23条立法细节的咨询稿时,香港人民便立即群情激愤,把如何立法的讨论立即转成反对立法的抗议怒潮。这怒潮,发泄了香港人民对基本法的强烈不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强烈不满,把否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思想感情集中倾注在反对执行第23条立法的讨论上,掀起了一波波的抗议示威,通过反对第23条以反对160条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思想感情,尽在未言之中。
香港人民没有理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政奴隶,所有主张中国早日走上民主统一大道的中国人,所有主张普及人权普及民主于全世界的人民,都会支持香港早日民主化。从去年至今世界各地此起彼伏的声援香港人民反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浪潮中,便可看出香港人民的后盾有多大。香港人民应该乘着自由还未被剥夺干净的时候,以反对第23条立法为突破口,立即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诈骗香港、诈骗世界用
的“一国两制”当真,立即把“港人治港”当真──由香港人民治理香港人民,即由香港全民主权制度治理香港全民,立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叫真,响亮地发出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加在香港人民身上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强劲声音。
可笑的是,港府当局把香港人民反对对第23条立法的抗议示威行动,指责为政治化和情绪化。意在警告香港人民,这纯粹是立法技术问题,与政治无关,不要政治化和情绪化。错也,法律就是政治诸种形式中最稳定的一种政治,立法就是政治活动,在舆论监督相对比较自由的香港,立法就是最大的政治。因为,法律约束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尤其是普通百姓。面对势必更加严厉剥夺香港人民自
由和自由产生的福利的基本法第23条时,香港人民怎么会无动于衷?怎么会不急出愤怒的反对情绪呢?
政治从来就密切着经济,密切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密切着社会的一切。你不关心政治,政治却总在“关心”你;你越不关心政治,政治越会欺负你。越关心政治,政治就越讨你喜欢。为了自己和子孙的福利,香港人民应当积极关心政治,从关心政治中享受越来越多的权利,无穷无尽的福利。
为争取香港全民的民主权利而要求废除《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不是叛国,不是分裂国家,是爱我中国的最高体现──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主权,不是国家;中国,至今只有民族概念、领土概念,没有国家概念;中国,应当是即将建立的五十六个民族共同主权的国号。建设民主,需要全民的力量。只有全民的力量才伟大,才不坚不摧。在此敬劝那些不理政治,埋头做经济人的香港人,立即挺起胸膛,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地要求做香港的主人,与他人一道,发出要民主的最强音: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加给自己的奴隶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可以相信,你们的正义主张,必将得到全世界主张人权和民主的人民、组织、国家、国际舆论、联合国的支持。只要香港人民发出这个欲发而未发的声音,就成功在握,胜利在望。因为,在自由制度上建设民主制度,相当容易,一蹴即就;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法否认“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承诺,无法出尔反尔;因为,民主,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天天挂在嘴上、落实在专政喉舌上的高频词
汇,要镇压香港人民的民主诉求,实在找不到借口。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图镇压香港人民建立民主制度的任何借口,都将遭到国际舆论的严厉谴责而以灰溜溜的失败告终。
为表示对香港人民自立民主制度的支持,我愿献上小小的礼物──允许任何人在香港出版、发行《中国问题和解题钥匙》,所得版税全部献给香港的民主事业。本书可在【明月网站】自由下载,网址是http://bolin.orcon.net.nz/。
吕柏林 2003年3月16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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