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以来,董伯一直以“急市民所急,想市民所想”的说词来争取民心。但他就任第二届行政长官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市民所不急、不想甚至不愿见到的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去年七月董伯就职第二届特首时,他在就职演说中说:“当务之急,是响应市民的诉求,彻底改变施政作风”。然而,在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过程及结果显示,他完全漠视市民的诉求。
去年六月二十四日,董伯在公布“问责制”委任名单时声明,承诺“未来五年,我们会是一个更掌握和重视民情、民意的政府。”二十三条咨询后,由保安局印制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咨询意见汇编》显示,第二届特区政府做的第一宗大事,就是故意扭曲民意、忽视民情的工作。
去年十月十日,董伯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刘千石议员提问时说:梁爱诗司长在回复两个律师会的信中表示,“如果咨询文件所载建议未能取得共识,政府将重新评估情况。”他问董伯如何理解“达致共识”。其后他又跟进问题:“共识”是否大多数人支持就是共识?如何去找出大多数支持的人呢?董伯回答:“咨询刚开始,我想大家听意见。民意测试方面,我最近也有看报章上的民意测试”。然而,咨询期开始以来,两律师会都要求出白纸草案,但律政司司长却不“重新评估情况”。多次民意调查,都反映反对依咨询文件立法的是大多数,董伯竟完全不顾他说过要根据“民意测试”的承诺。
叶刘淑仪的谎言,更是罄竹难书。她把明明是“有心之失”的《二十三条意见汇编》的错漏说成“无心之失”;把她对公开发表在媒体上、广泛表示应出白纸草案的意见的漠视,硬说成已“细心聆听市民的心声”;把保安局收到的占百分六十的反对立法意见,硬说成“极多的市民支持立法”。除了这是明明白白的谎言之外,上周三她在立法会中,一口否认给总商会行政总裁翁以登看过二十三条的立法条文,周四在记者会上她又说“律政司有人在较早前曾与翁谈及一些条文的字眼”;周三她就打电话给银行家一事,表示“无可避免要打电话数目无统计”,周四她说只向一、两个银行家问过他们有甚么关注。一、两个电话的数目都无法统计,真是摆明在胡诌。
不断说谎的政府,付出的代价是以后说甚么市民都不会相信。可惜的是,一些诚实的高官,也因搭错这辆诚信尽失的列车而被董伯、叶太拖累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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