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国强盗的敲诈

王炳章的神秘失踪和被判重刑,根本无需请教法律专家的知识,而仅凭人的理性常识就能判断,王炳章被判终生监禁,可以作爲流氓治国的典型象征:政府肆意践踏道义准则和法治精神,以越境绑架政治人质的黑道方式打击异见人士,并利用垄断的言论权爲绑架辩护:先是以拯救被绑架人质的巧言令色,来美化放走绑匪和逮捕人质的强盗行爲;继而又以顺应世界大势的反恐姿态,来美化其 “国家恐怖主义”的野蛮行爲。

更离谱的是,在世界性的质疑声中,中共仍然公开宣布如此漏洞百出的谎言,难道真的只配扮演“穿着新装的皇帝”?

我认爲,中共如此行径的深层原因,绝非只是由于弱智低能。我不相信中共的情治系统竟会弱智到痴呆的地步:明知无法自圆其说却硬要说谎。相反,我在这种明知谎言却硬要坚持公开说谎的独裁式作爲中,感到的是一种更爲邪恶的恐怖恫吓:以大耍“我是暴政我怕谁”蛮横,向人类正义和主流文明示威,并敲诈自由世界的领袖国家。这样的敲诈绝非偶然的权宜之策,而是中共的镇压异见和人质外交的组成部分,已经成爲习惯性的政府行爲,既可以震慑异见人士,特别是那些企图闯关回国的勇者;更可以作爲谈判筹码与美国政府讨价还价,中共的监狱中永远不缺美国人关注的良心犯,作爲以“人质外交”对付“人权外交”的筹码。

在此意义上,被窃国者以“政治人质”敲诈的自由国家,与爲解救亲人生命而向绑匪付赎金的家人一样,二者遭遇的皆是强盗。而最大不同在于:一个强盗只是“窃钩者”,而另一强盗则是“窃国者”。而窃国者的本性使之屡屡错判时机,即便一百次失败,也决不会让独裁者清醒,他们仍然不会放过任何的时机,一定要充分利用复杂的国际局势而趁火打劫。

如果说,金正日政权的核敲诈,完全是自闭独裁者的丧心病狂的话,那么,中共借反恐的名义加强对异见者的打压,就是奉行国家机会主义的独裁寡头们的精心算计。虽然在表面上,二者之间有个人极权和寡头独裁的不同策略之别,但二者所要达到的实质目的则完全一致:窃国者以被其挟持的全体国民爲人质,来对抗人类主流文明和维护专制统治。

强盗的特点是不讲道义而只讲实力,他们的强权霸道和胡作非爲,只有在遭遇更强实力的抵制时才会有所收敛。比如,萨达姆之所以在武器核查问题上一退再退,主要是美国大兵压境的结果,而与法德等国的和平姿态基本无关。所以,在强盗的敲诈面前,越是绥靖妥协,强盗就越嚣张越满天要价,被敲诈者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

而作爲人权卫士的自由国家反制窃国强盗的敲诈,并非只是解救某些政治人质,更关乎人类的现代文明与中世纪野蛮的较量。如果自由国家也在窃国者们趁火打劫之时,象法、德两国那样,不是立场鲜明地站在主流文明一边,而是爲了争当世界领袖的政客利益把水搅浑,无异于另一种趁火打劫。其作用,直接导致自由同盟的分裂,间接爲邪恶政权站台。

2003年2月16日于北京家中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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