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穿江泽民心脏的利剑!《欺世谎言》(一)
本书的作者是我的父亲。他是一位非常接近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职位非常高的中共官员。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关于父亲我只能谈及这些。在我的家庭生活中,我和父亲一直保持非常和谐真诚的关系,我们之间从来都可以自由自在地交谈任何值得讨论的话题。由于他的特殊地位,说是好奇也好,或是其他的某种心理原因,我总是会时不时的询问一些“上面”的事情。特别是我在社会上听到了一些什么以后。当然,并不是每次我都能如愿以偿,但有时也确实能从父亲那儿听到一些中共党内最隐蔽、甚至有些可以说是最见不得人的秘密。
最近,父亲和我谈到了法轮功的话题,他对“法轮功问题’内幕的了如指掌令我震惊。在此之前,我们之间只是表面上泛泛地谈及过法轮功,并且多数情况下是我在讲,他在听。父亲,总是尊重我的想法,从来不对我的观点表示他的任何看法。当直到有一天我告诉他我是如何“强烈地反对”法轮功时,他仍是礼貌性地耐心听我叙说。在我讲完后,他才摆了摆手让我来到父亲在家里的办公室,并示意让我坐下。父亲也在他自己的那张皮椅上坐了下来。他慢慢抬起头,略带笑容地看着我。然后慢慢说道:“你对法轮功好像是了解的很多,实际上连皮毛都算不上”。父亲停顿了一下,然后轻声的却是直接了当说:“你知道吗,你同无数的中国老百姓一样,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江的谎言和欺骗之中。你完全不了解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内幕,所以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根本没有基础谈什么对与错”。此时,我被父亲简简单单的几句话震慑得哑口无言。我愣愣的望着他,感到惊愕与迷茫,万万想不到这竟是父亲对我就法轮功问题的第一次正面的回答。
父亲微笑着看着我,没有继续再说什么。似乎是给我一个必要的缓冲、冷静的时间。我很快从惊愕中清醒过来,我问他,“不管你知道的是什么内幕,作为普通中国老百姓来说,来自政府的广播、电视、电台和报纸的报导是他们唯一的信息渠道,他们怎么能分得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他回答道,“真理永远都不复杂。可是人们往往容易忽略先入为主的弱点,总是更愿意偏信事先已经有所了解的东西。比如说,当两个人陷入激烈的辩论或讨论之中时,每个人都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想尽快地说服对方来赞同自己的观点。可他们的观点往往都仅仅是建立在他们个人的观念或推理上,我想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与此截然不同的是,我们应当把时间花在讨论什么是真理,什么是事实上。因为一切推理和观念的产生都应实事求是地取决于事实。当我们能够成功地做到这一点的时候,争论自然就结束了。换句话说,当真理真正被揭示出来时,问题的本身也就成了答案。这才是我和你讨论法轮功问题时所应采取的态度。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被任何单方面宣传的假象所迷惑;只有这样,所有江向全国老百姓和全世界所兜售的有关法轮功的所谓‘事实’才会不攻自破。”
说到此,父亲停顿不下来,似乎是在评估一下他刚才的一席话对我所产生的影响。我一面要求父亲继续讲下去,一面顺手抓起一支笔和一打纸准备开始记录。父亲告诉我最好是用录音机录下来。这时我猛然意识到我将要听到是一些非常重要的出乎意料的事情。
作者序
本书将要揭示的是发生在中国的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场迫害是由权力欲极强,妒忌心极大、极为虚伪、极为残暴的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所发起的。由于对法轮功的社会影响和人数众多的恐惧,为维护个人权力稳定,江通过大规模的诽谤宣传运动,制造了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法轮功问题”。
本书将要揭示的是江的宣传运动是如何运作的,揭示他用以欺骗中国人民的众多骗局的幕后真相。特别要揭示的是所谓“自焚事件”这一最大骗局的真相。
本书要向全国人民公布江及其同伙是如何抓、关、押并残害千千万万无辜的百姓(仅仅因为练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本书要告诉全世界人民,在这场反法轮功的运动中真正被迫害致死的人数──一个远远高于目前所有公开报道的数字。
本书要以我们收集到的大量的第一手人证物证,将江自封的“中国人权最好时期”的欺世谎言在世人面前暴露无遗。
在此,作为本书的作者,我谨向所有为本书提供事实真相、文字证据、音像资料及各种帮助与支持的在我周围工作的其他高级官员、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司法系统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
你们为了正义冒着生命危险所获得的江及其同伙犯下的一切恐怖罪恶的所有证据将很快公布于世。
默文
第 一 章 发 难
正义的代价
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工作做起来并不容易。这倒不是因为每天有许多事情要做,或者是要参加这个会那个会,而是因为我在做工作时必须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作为一名党的高级领导,我本应当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但是我必须要有意地对一些事情不去过问,最好保持沉默。法轮功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个。我必须强迫自己不要暴露内心的真实想法,以免被扣上“异端”思想的帽子。
在自己的国家里我有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外国人。我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是因为在我的周围到处都充斥着腐败。特别是在最高领导层中,正义成了一个根本就不敢奢谈的概念。如果你坚持了正义,那么你就将冒着因此而失去特权、信任、权力和提升的机会的危险、在我周围的许多人都因这些难以抗拒的利益的诱惑而一一就范。尽管这些东西对我不产生任何影响,但我必须要装出也对它们感兴趣的样子来。
当我每天在走廊上或会议中以及平时看到江泽民时,我必需要装出一种对一切工作除了自己负责的之外其他都不大关心的样子来;必须要装出没有看出他内心深处的极度空虚与不安;没有注意到他骨子里的那股护忌恨与邪恶、。我必须要漠视这么多年因在他周围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特殊感觉,而只能把自己真实的思想深藏在内心深处,因为你很难信任你周围中的任何一个人。中国人的护忌心极强,他们对升官,荣誉,涨工资等这些事情都非常敏感,所以你不得不对你周围的人要小心行事。这也使我的工作做起来很艰难,因为我在这种充满了怀疑,不信任和妒忌的环境中很难做好自己的工作。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源是与那个权力欲极强却没有安全感的领导人江泽民分不开的。
江的人格
人们可以通过一个人运用自己权力的方式来判断他的人格。江运用权力的方式暴露出了其最邪恶的本质。这其中包括他公开的,无礼的和不计后果的在世界舞台上的表演,以及他所表现出的那种任何人都动摇不了他的权力的傲慢,好像是那种愚蠢的妄自尊大正是他所认为的值得骄傲的“性格”。
真正正直的领导人能使人民发自内心的爱戴,通过自己高尚的品行和对人民的真心爱护而赢得人民的尊敬。他们是用自己的真心来领导一切的。从他们内心中所流露出的东西会使他周围的一切受益并为人民带来生机。他们决不会象江迫害法轮功那样:先是制造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问题,然后再在解决这个所谓的问题中来抬高自己的声望。
江的所做所为一切都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采取欺骗和谎言的手段来达到统治的目的。他死死地抓住权力不放,从不宽宏大量地允许别人对任何关系到他自身利益的事情发表任何看法。他不顾一切地掩盖他自身的缺陷,不安以及对声望和掌声的无止境追求。江在其所发动的对法轮功的个人战争中,竭力把这场战争描绘成是“人民”或者是“党”对法轮功的战争的种种手段,正是他这种让人鄙视的人格的真实写照。
江的私人运动
根据党章和党内集体领导的原则,江本应首先获得政治局常委会同意,才能采取任何行动去对付法轮功,但我告诉你,江发起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运动事先根本没有征得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同意。江认为,法轮功对他个人的权力和他对党的统治造成了直接“威胁”,当然他心里也知道,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委员会都非常清楚这种所谓的“威胁”根本就不存在,于是他采取了漠视一切来自这两个机构让法轮功自由发展的意见,发动了这场江“私人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
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江一开始就完全无视宪法所规定的正确处理类似问题的“法律程序”。宪法明确表明:即使是国家主席本人在处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也不能如此非法地,单方面地绕过正常程序去滥用权力。江给政治局和全党同时写了一封信,说明他要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心和方式。他在没有征得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就采取了行动,甚至没有组织任何的讨论和倾听任何的反对意见,独断独行地就在全国大规模地推开这场他“私人的运动”。显然江是明知故犯他采取了在反宪法、违反党纪和人民意志的行动。江还一手导演出“天安门自焚”丑剧,编造了在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最大骗局。这一骗局是对江本人、对中国国家主席这一职位、对党纪国法、对人权以及对中国人民都是最大的愚弄与嘲笑。
江对法轮功的敌视和极端行动可追溯到1996年或更早之前。那时他已派人在全国范围长期监视法轮功的活动和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为此法轮功学员不得不上书各级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反映情况。而一旦他感觉到他将面临所谓的“威胁”时,也就是法轮功学员的人数超过其产党员的总数,他便立即开始策划消灭法轮功的计划。最终,在法轮功的问题上,他不仅愚弄了中国老百姓和那些低级的政府官员们,而且甚至愚弄了那些没有直接参与策划和执行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的高级政府官员们。
撒谎的特权
尽管江在大多数情况下欺骗了多数人,但你只要稍微对他分析一下,就可以轻易地看穿他那些谎言的破绽。如果你仔细注意一下江的言行,你就会发现他从来不提供任何诽谤法轮功言论的具体的,可证实的来源。当然他又怎么能提供得了呢?因为根本就不存在。
我们知道,任何事情只要是事实就都可以得到证实,因为都可以找到其来源所在。而谎言就是谎言,它不是以事实为基础,因此也就无从找到其真正的来源。找到的只能是谎言的来源。而不是事实。江对他的宣传运动没有准备到连细节都非常清楚的程度,因为细节根本不存在。这就是为什么他极力销毁所有法轮功的书籍、禁止出版一切法轮功的书籍,并操纵国家的通讯机构阻止中国人民通过互联网阅读这些书籍和信息。他要保证做到在中国没有一个人能把他所宣称的“事实”与真正的实际情况去做比较。这样一来中国人民就很难识破江对法轮功的谎言;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无所顾忌地继续捏造谎言、制造骗局。
江甚至还出版了一套诋毁李洪志名誉的漫画集。漫画集第一集的题目是《李洪志其人和他的邪恶行为》。这些书指控法轮功犯了“制造社会暴乱”的罪名。即使是江本人也不相信他的谎言,他只是想方设法地执行他的铲除法轮功的计划。不管他做的是对还是错;是真还是假,他唯一考虑的就是他必须要尽快彻底地铲除法轮功,尤其要在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之前。
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歪曲到面目全非的程度是江的得意之作。江诋毁和诽谤了李先生和他的精神运动──法轮功,对他自己的所谓“胜利”引以自豪,自诩为一名伟大的战略家。然而,真正“胜利”的取得决不是靠陷害,欺骗,撒谎,屠杀,诽谤或折磨和监禁无辜的人们,不是靠故意地窃取中国人民对其的信任,也不是靠毫无因由地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更不是靠愚弄中国人民会相信那些完全编造出的反法轮功电视节目和所谓的“自焚事件”。真正的胜利是靠道义,正直,善良和诚实而取得。江的可耻行径给未来的领导者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他欺骗性的人格无助于他在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心中建立起他所一直想得到的所谓“信任”和“完美”。
在中国,人们都被蒙在鼓里;而在海外就是另一种情况了。人们可以到书店或互联网上去查词和证实江讲的每一件有关法轮功的事情。在轻松自由的环境下相互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那为什么江可以如此毫无顾忌地欺骗中国人呢?因为他是中国的国家主席,他觉得随心所欲地撒谎是他的特权。只有在极少的情况下,极小的范围内,当江不得不面对法轮功的事实时,他就象是自己的人身受到了攻击一样,立即气急败坏地、甚至歇斯底里发出一连串指责,极力否定他所犯的一切错误。
我有个简单的衡量江的方法:他在多大程度上坚决地否认他所犯的错误,他就在多大程度上犯有多大的错误。也就是说,他否定得越强烈,错误就越大。江把许多别人从来没有讲过的话强加给别人,你可以一字一句地去查一下李的书籍和讲话,你将永远不会找到江所任意强加给他的那些说法。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江所讲的每一件有关法轮功的事情都完全是编造出来的。
恐惧与妒忌
可以想象当中国人民知道以下真相的时候会做出什么反应:法轮功本身从来不存在任何问题;新闻媒体所制造的用来煽动群众对法轮功仇恨的形形色色的宣传包括“自焚事件”完全是江泽民本人一手策划和导演的,都是编造出来的。一旦真象大白,中国人民将彻底失去对江的全部信任,最终把江本人送上历史的审判台。江清楚地知道这种可能性,所以这就是他为什么害怕真相被暴露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他为什么竭力地向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掩盖法轮功真相的原因。
江周围的人虽然努力帮他实现他的镇压计划,但几乎没有人在内心深处尊敬和信任他。他们知道,江欺骗他周围的每一个人。他威胁和强迫他们去顺从他的意愿,靠许诺提干和金钱回报来拢络人心。他们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欺诈性人物。尊敬,信任和忠诚是不能靠强制获得的;而江唯一的施权之术就是铁腕和欺骗。
与此相反,李先生的所作所为赢得了千万法轮功学员的信任和尊敬。李先生这种获得尊重的能力令江妒忌得发疯,他不能理解李先生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江的妒忌心大得不可想象。把李的高德同江的缺德相比,你就会看到法轮功事件的本质所在。事实证明是李先生把真善忍的准则培植于中国社会。法轮功的传播至少使数千万人努力做一个好人。这种现象自然导致社会的道德回升,犯罪率下降。我周围的一些官员们曾在多次会议上把这种情况告诉他,但他发疯般的妒忌心态始终使他顽固地坚持他的做法。最终他还是耗资几十亿元来迫害一个有助于我们社会恢复法律和秩序的精神运动。
黑手党式的管理
有人说过,其产主义的真实特点有两个:一是权力和财富归于极少数人,诸如党的领袖;二是广大人民群众是统治的对象。为了保住他们的权位,他们激烈地压制任何反抗。整个国家机器的运作的终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政治权力和商业利益。
党的领导者认为他们是人民群众劳动果实的合法“继承者”。不管你是如何看待共产党的,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在党的最高层,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政党,而是一个由一群窃贼,说谎者,骗子和谋杀者紧密交织成的群体。党被一群乌合之众所操纵。每一名成员仅因成功地执行了党的领袖的指示而获得回报。他们不是很欢迎竞争,而是用暴力和谋杀的手段来解决那些对他们没有直接好处的不同意见。在意大利,它被叫做黑手党,在中国,我把它叫做共产党。
以中国的一个气功团体“中功”为例。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他们建立了三千多个独立的私人企业。而一旦党认为对他们的利益构成威胁时,他们便无中生有地编造一个故事和利用已制造好的借口取缔了该团体,并逮捕了六百多名成员。
与“中功”不同,法轮功从来没有被指控跟党竞争商业利益。但是李洪志吸引了为数众多的学员,法轮功不可避免地同党竞争了民心,让中国人民在正义和腐败中做出选择。这就不能不被党认为是直接“威胁”到党的政治权力,所以法轮功一定要被铲除。
中国特权阶层
在公开场合,共产党,总是激烈地反对资本主义。在私下里,他们却认真地实践资本主义。这些反对只是用来做做样子,以达到某种效果。他们真正想做的就是彻底消除竞争,以使党获得唯一可以剥夺国家资源和人民劳动的“权利”。党打着“为大多数人谋福利”的幌子,要求人民群众也放弃他们的合理人权。他们攻击资本主义和否定人权的目标只有一个:巩固党的统治和权力。
江希望中国人民相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华人民其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五条)然而,那些党的“高级无赖”们却私下制定了“他们自己的规则”以适应不同的情况。他们希望人民群众认为他们也是平等的,同样受到那些用以限制人民的“法规”的约束。这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们天天喊着要“团结在以江为中心的党中央周围”。我认为,“团结”也好,不“团结”也好,都不应当以任何变相的形式代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特别是法制。换句话说,既然制定法律,党就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否则,中国就永远没有真正的法制。我本人不反对也不赞成共产主义,我只是追求真理。没有任何的意识形态能控制或迷惑我。我只做正义之事,不行非正义之举。我不会轻易反对某件事情,正如我不会轻易支持某件事情一样。但为真理而战就必然要反击谬误。一个人要想战斗,他就必然要有意识地挑选他的对象,也就是他要明确为何而战。为追求真理而战是高尚的行为,因为它是为人类的最高利益而奋斗。
中国的“人生自由”
中国传统上不把“人生自由”置于较高的价值地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应当没有人权。即使他们没有意识到,没有要求或者不相信人权,他们都应拥有人权;即使他们无法理解为什么他们拥有这些权利,或是否应当行使这些权利,他们也都应拥有这些权利。
用中国的语言来解释人生自由的现实不象人们想象的那么容易。就如同一直生活在黑暗中的人去想象如何在阳光下生活一样。如果你没有光的概念,你就没有语言来表达这个概念。同样的道理,如果中国人没有对人生自由的切身理解,他们就会发现很难讨论或保护他们少得可伶的“自由”。所以要否决中国人的某些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是否应该拥有的东西时就变得极其容易了。
江充份利用了中国人民对人生自由的价值观念在中国现阶段的理解状态来为他的私人目的服务。在江看来,中国人的人生自由应该是:只要中国人民支持共产党的一切命令和行动,他们就将拥有自由,否则,就将没有自由。在中国,如果你要求人生自由的权利就如同你采取蔑视中国政府的行动一样。换句话说,在国家的眼里,你就是一个“反革命”。在大多数的中国人心目中,最终结“自由”和“尊重个人权利”涵义下定义的权威是中国政府本身。而实际上,中国政府的作用正是尽力控制和扼杀自由,而不是最大限度地给予人们生存自由。
法轮功学员的人生自由
很多中国老百姓并不期待从国家的抑制下获得自由,而是把这种抑制看成是正常的事情。具有这种思想的人不能理解在国外还存在着一个支持人人自由平等和支持从国家的抑制中解放出来的政治道义准则。
当法轮功学员站出来要求他们信仰自由和练功权利时,普通的中国人认为他们不愿同当前的政治气候保持一致的做法就是有些反动的倾向。评多人都在想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政府同意的精神信仰,停止那些“起哄滋事”呢?这些人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强烈地和清楚地信仰过什么东西,更没有想过即便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保卫自己的信仰。他们所祈望的只是能够安全地度过一生,默默地接受国家施舍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令这些人不解是因为他们没有被骗去相信江的国家统治机器决定了一个人应该相信什么或不相信什么。法轮功学员认为他们的最终人生自由不是来自于政府的恩赐。他们还认为,最终的权威不是中国政府,而是道:即宇宙的真理“真善忍”。他们所追求的最终的人生自由来自于对真理的同化及对市俗的超脱。法轮功学员对“人生自由”的概念决不含糊,他们从不指望中国政府给予他们早已拥有的东西。法轮功的人生自由不是要去反对什么人或什么外在的因素,而是消除那些存在于自己内心的阻挡自己取得自由及与生命本身不和谐的消极倾向。换句话说,对法轮功学员来说,真正的自由不是从外界,而是从内心获得的。法轮功学员享有的内心的谐和自由远远超脱出一般“人权”的基本涵义,这使他们与其它政治团体截然不同。他们所要求的只是一个公开的,堂堂正正的练习法轮功的权利,而没有任何的政治意向。当法轮功学员说“法轮功好”时,对我来话,这真是一句真心话。为什么?因为法轮功的全部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真善忍”。
真理高于一切
据我了解,在中国那些是共产党员的法轮功学员,他们首先是学员,其次才是共产党员。这意味着他们把真理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这种做法,必然会激怒那些在他们周围对自己、对同事、及对他人很不诚实的人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比如说:如果你是一个愿意执行某些江的损害人民利益的不诚实和不道德的命令的人,而在你的周围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在谈论“真善忍”,你会是什么感觉呢?当你夸耀1989年天安门广场上对学生的残酷镇压时,法轮功的党员学员会告诉你那么做是错误的。他们会进一步给你解释:以“极权政治”领导国家只能为党和人民带来羞耻,抗议和不满。你此时又会有何感受呢?坦率地讲,你愿意听你周围的那些好人谈论这些事情吗?你不是更喜欢那些在你周围顺从你的“政治意图”的人士,而不是那些法轮功党员吗?他们教育你要以“真善忍”为准则;拒绝执行你的那些与李老师的教导相违背的命令;善心地指出你的那些不正直的做法;成为你按照你的意愿去管理国家的障碍,等等。你当然不喜欢这些法轮功党员们。
当有数百万法轮功党员围绕在你的周围,你当然会感受到他们的威胁,因为如果一个人的心中存有道德,那么即使是一个盲人也会看出邪恶的所在。有道德的人是很难被人欺骗的,只有没有道德的人才最容易被人控制,玩弄。愿意为真理献身的人是无所畏惧的,甚至不怕牺牲自己的生命,那么,在邪恶之徒的眼中,他们确实是“危险的敌人”。当你不能用威胁利诱控制周围的人去做缺德的事情时,你就对他们完全失去了控制力。
最大的威胁
以江的观点来看,如果法轮功学员的人数超过了党员的人数,那么党的权力就会逐渐被吞噬掉(尽管法轮功学员对权力没有任何兴趣)。如果党的权力和控制能力不是绝对的,那么对党的忠诚本身也就不是绝对的了。如果对党不是忠诚的,那么为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决心也就值得怀疑了。而且,从江的角度看,这必将直接威胁到国家的安全。如果党感觉到国家的安全受到了威胁,那么就有理由把那些反对者变成“国家的敌人”。如果把反对者变成了“国家的敌人”,那么就可以令群众相信:为了保护人民的“安全和利益”,有必要去铲除这一“国家的威胁”。那么铲除这一“国家的威胁”的最好办法就是:败坏他们的名声,指控他们干了一些从来没有做过的事,然后不允许他们在公开场合为自己辩护。
江认为法轮功是对他权力的最大威胁,他担心他所不能控制的事情总有一天会控制他。事实上,从江的极端狭隘的观点来看,李先生所拥有的对七千多万(超过党员总数)法轮功学员绝对的影响力这一事实本身构成了对江的直接威胁。其实,法轮功学员数目的本身只是对政府的一个“威胁”。另一个“威胁”是:法轮功学员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他们一切行为都以他们所相信的指导人们行为的“宇宙法理”为准则。对这些“宇宙法理”的遵循,使法轮功学员自然地成为一名守法的模范公民。对“宇宙法理”的遵循和对警察的恐惧永远都不会取得同样的社会效果。江完全不能理解这一点。他也不能理解人们对“真善忍”的追求并不意味着就要反对政府,也根本没有反对政府的内涵。
在对法轮功的“诽谤加屠杀”运动开始前,中国政府最高层领导成员的家属很多都在练习法轮功。更具体地说,七个政治局常委的家属都练习过法轮功或阅读过李先生的著作。那时,没有一个人怀疑他们从这个最平和的法轮功中所获得的精神,感情,身体和心灵上的收益。他们知道法轮功好,他们知道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和不是什么。江决定铲除法轮功的真正原因,不是他所臆想杜撰出的那些不实的诽谤,也不是宣传中所说的因为法轮功学员喜欢“自焚”的谎言,而是他内心深处的妒忌和恐惧。
“真善忍”是违法的?
中国很多人不知道在2001年11月有来自十多个国家的三十五名西方法轮功学员到北京天安门广场高举巨大的“真善忍”横幅谴责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要求给法轮功和他们的老师恢复名誉。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千里迢迢来中国为的是说一句公道话,我从心里对这些法轮功学员们的这一壮举感到钦佩。在他们被逮捕后,当其中一人问警察到底犯了什么罪被逮捕时,监狱中的警察说,“江宣布了展示真善忍这三个字就是违法的”。
在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中发生过把对“真善忍”的追求看作是非法的吗?当我们帮助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时候,我们在做一件什么样的事情?我们不是在惩罚善良,正直和高尚的人吗?
诽谤加屠杀
共产党历来在宣传上是很有一套的。党的理论家和宣传家们很有办法对付党所要打击的对象,消除对党的统治构成的威胁,不管这种威胁是确实存在的还是想象出来的。我把他叫做“诽谤加屠杀”。他们可以随时运用它来毁掉任何一个同现实政治气候不一致的高级官员,组织或者是某一理论学说的声誉。它就是这样的简单和有效。所以,江一开始就运用了党的这一手段来诋毁李先生和法轮功的声音,进而在中国铲除法轮功。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它是如何具体运用的。
首先是要歪曲或丑化你要打击的对象在社会中的形象。也就是说,要运用各种可能的诽谤和诋毁手段使李先生和他的法轮功变得不受欢迎。这包括使用不容易忘记的,能煽动情绪的某种名称,比如把法轮功描绘成“邪教”、“末日邪教”和“恐怖邪教”等等。每当公众听到或看到这些字眼便会本能地产生厌恶的情绪。那么,逐渐地每当人们听到“法轮功”这几个字时便会自然联想产生同样的反应。同时再配上一些容易煽动人们情绪的血淋淋的谋杀场面的照片,并指控这是法轮功学员在李所谓的指示下造成的。这样,一个成功的煽动效应就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李先生和他的法轮功就自然而然的在人民群众的思想中被魔化了。
作为“诽谤加屠杀”的一部分,还需要禁止发行和销毁所有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带,录音带和音像光盘。包括已为私人拥有的资料。然后声明任何拥有李先生出版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李先生的学说的真实内容了。当所有的宣传机器都说,“李洪志宣称他是菩萨转世,耶稣转世。他说世界末日即将来到,地球将要爆炸”时,由于没有可以对照的证据,公众也就无法辨别这些诬蔑之词的真伪了。
另一件使“诽谤加屠杀”得以运作的要素是要制定法律禁止法轮功学员集会。当群众发现他们在集会时,就会说,“你看,这些法轮功学员是“违法者””。甚至再给他们贴上“恐怖分子”的标签,使人们不敢在公共场合支持或同情他们;使人们不敢在法庭上为他们辩护。政府公然要求律师们不准接受任何法轮功的案子。这种“法”和“律”的体系实在是有让人笑掉大牙之嫌。
然后,在不公开的“闭门审判”中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同时不允许任何真正的记者报道审判实情。再通过制造谣言和传播谎言的方式公布审判内容,最后达到使群众对李先生和法轮功产生仇恨情绪的目的。
“诽谤加屠杀”的手段包括:
拘捕孩子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而拆散家庭。骚扰任何一个出入法轮功学员家庭的人员。把他们关进“洗脑班”、“转化班”,强迫他们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如果他们不转化,就把他们直接送进劳教所。把健康的法轮功学员关在精神病院里,给他们注射强劲的破坏神经的药物。
以提前释放非法监禁的学员为名向学员家属索取钱财。闯入法轮功学员的家里去抄家,每次都是把家里翻得底朝天。有时在半夜里突然破门逮人,甚至不允许他们穿上衣服或鞋子。
随便拦住街上的行人盘查他们是否是法轮功学员,因为知道法轮功学员是不会撒谎的。然后让他们谩骂李先生或在他的照片上吐唾液和践踏。
使所有的法轮动学员的家属们因这种亲属关系而产生犯罪感,进而扰乱了他们的正常家庭生活。让其他群众感到法轮功在制造动乱,扰乱社会秩序。然后,再宣扬“如果不清除法轮功,社会就会这样不稳定”,从而把镇压法轮功造成的扰乱社会的恶果再嫁祸于法轮功,为自己开脱罪责。
如果法轮功学员在监禁中死了,就说他是“从楼上跳下来”或“在去看守所的路上从车中跳下来”摔死的,或者是在监牢中自杀身亡的,或者是死于心脏病或自然死亡的,(有的心脏病死者才21岁)。然后迅速地把尸体处理掉或取出器官卖给地下的非法人体器官交易市场,最后把一小坛骨灰交给死者亲属。试想一下,如果让亲属看到尸体上有几寸长的大日子或是伤痕累累,由于器官被取出而使尸体某部位塌陷,很明显就不是正常死亡了。所以最保险的办法就是焚尸灭迹。
每当我读到这些监狱内线所提供的惨不忍睹的报告时,就会感到心底沉闷,呼吸困难,无法久读。那些残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才是真正的反人类的罪犯。
(未完待续)
(人民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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