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贪官人数不断攀升
去年,一场声势浩大的追逃专项大行动举世瞩目。新华社播发的一条相关消息,首次披露的一个关键数字一下子攫住了人们的神经元:“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4000多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公款50多亿元在逃。其中,有的已潜逃出境,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使一些国有公司、企业难以为继,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这场艰苦卓绝的追逃专项战斗持续了8个月,战绩可圈可点,但追逃仍然任重道远。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位办案人员说:“从近年检察机关的办案情况看,每年都会有一定数量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境外、国外,目前抓回来的确实太少了。抓回来的和逃出去的几乎不成比例。”
外逃贪官多数来自金融系统与国有企业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但逃往海外,没有一大笔钱财做后盾无疑寸步难行。贪官外逃多发区集中在跟金钱和国有资产打交道的金融系统和国有企业,实非偶然。
案情显示,国内一些金融部门堪称贪官外逃事件的头号重灾区。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的三任负责人许国俊、余振东、许超凡盗用4.83亿元后,分别远遁海外。
国有企业是贪官外逃的又一重灾区。2001年被北京市检察机关立案的12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有70%为国有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会人员。国有控股的西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汽车部经理周长青,曾16次赴澳门豪赌,赌光了4800多万元公款后,持假名为“李志明”的护照,在广州白云机场出境,经由香港转法国,再由法国逃至南美的厄瓜多尔。由于语言不通,生活无着,他被抓获时已经几乎身无分文。去年1月10日,这个曾经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者在西安被依法执行枪决,赌掉了自己的人生。
精心策划外逃之路
今年6月14日,《南方周末》在头版详细报道了河南两名厅局级高官在短短一年间相继出逃的经过。这两名厅级官员,一个是携情妇跑到新西兰的程三昌,出逃前官衔是河南豫港公司董事长(曾任漯河市市委书记);另一个是前不久出走美国的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蒋基芳。
与那些惊弓之鸟般的被迫外逃者相比,这些身份体面的高官和腰缠万贯的国企老总,携款外逃行为更多地带有主动性、从容性和计划性。他们不是等到风声鹤唳案发后才去“临时抱佛脚”落荒而逃,而是很早就蓄意瞄准西方花花世界,做好了人财物以及心理上的充分准备,设计出合家“远走高飞”的分步骤计划。
这种分步走总是大体循着如下轨迹:创造种种“合理”名目,先将妻子儿女弄出去安排好,同时“暗渡陈仓”,将巨额不法资产转移出境;解决了这些“后顾之忧”后,贪官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静观时变;一有风吹草动,便迅即抽身外逃,溜之大吉。
今年4月,蒋基芳正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党校参加厅级干部培训学习,突然中断学习返回郑州,稍作停留后,便从上海秘密离境。据媒体报道,蒋基芳的经济问题近期被群众举报后,引起纪检部门注意,蒋在嗅到“风声不对”后,不露痕迹地投奔到早已定居美国的妻子和一双儿女身旁。
贪官外逃的四种去向
贪官外逃的去向大体有四类: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一些直接弄不到去西方大国证件的官员,索性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不起眼的、法制不太健全的小国,暂作为跳板,伺机过渡;另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我国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民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
从国际刑警组织抓捕时反馈的信息来看,有一部分贪官到海外后,拿着人民的血汗钱一掷千金,堂而皇之地过起世外桃源般的富庶生活。
陈满雄和陈秋园夫妇在分别担任广东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经理和法人代表期间,通过在某银行存汇科的同伙,先后51次将4.2亿元透支到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账户,构成1995年国内最大的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正当检察机关对二人开展侦查之际,二人卷款外逃到泰国清迈,买到泰国籍身份证,分别更名为苏·他春和威帕·颂斋。陈满雄还做了一次彻底的整容手术,连皮肤都进行了漂白。他们在自家名下办起多家商行,拥有两栋高级洋房、3辆豪华轿车,混迹当地名流。尽管如许风光,这对“泰国富翁夫妇”最终还是落入了恢恢法网。
思想根源与犯罪动机发人深省
外逃的官员大都是党和国家多年培养起来的干部,他们何以踏上腐败犯罪后外逃异国的不归路?
问题出在“拒腐防变”这个关口上。一些领导干部乱了阵脚,失了方寸,精神支柱向私欲倾斜,他们异常迷恋西方的生活方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发生动摇,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于是,他们趁大权在握时狠捞一把,积极为自己准备“后路”。
从客观上看,贪官外逃现象则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演化出的一种新的腐败孽胎和社会病。处于经济急遽转轨的中国社会,新旧体制相互交错、碰撞,体制、机制和制度中的某些层面呈现出缺失、倒错状态。少数政府官员、国企管理者以及经济、金融系统的工作人员钻了体制转轨进程中的种种漏洞,通过贪污受贿等大肆攫取非法财富。特别是利用企业改制、兼并、破产、重组、拍卖等,化公为私,侵吞国有资产。
中央纪委研究室丁品余特别指出,厂长经理现行管理体制上的种种弊端给经营者造成了滥用职权的可能性。不少人身兼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厂长、局长等要职,在目前企业股份制改造中,“两块牌子一个门,三顶帽子一个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绝对的权力往往导致绝对的腐败。有的一把手出国如同天马行空,今天在公司,明天从海外打来电话,几千万元的外资项目别人一概不知,他就拍板定夺。武汉长动集团原董事长于志安神不知鬼不觉地卷走巨额美元,在菲律宾开了私人电厂。
管理疏漏使贪官外逃有机可乘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一般不会发生大规模资金外逃现象。而在我国,由于相关的法规和管理体制不完善,防止资本外逃的“软硬件”尚不具备,金融外汇管制系统尚未建立起为大额资金外流进行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从而给资本外逃预留下较大的空间。另外,我国虽然限定了居民个人出境携带外币的量额(2000美元),但海关抽查和处罚并没有那么严,更何况一些贪官跟海关、边防等系统中的腐败分子相勾结,违规超限额携钞出境十分常见。
记者还调查了解到,对外投资贸易管理不善也被官员携款外逃钻了空子。
国内企业一度掀起对外投资的热潮,有相当一部分国企的法人代表假借对外投资、合资的名义,将国有资产转移到境外,再通过适当渠道,将其变为私人财产。
尤其令人吃惊的是,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为国内腐败团伙的洗钱中心。国内腐败分子通过代理人或移民海外的子女、亲属,用办空壳公司的办法把黑钱洗白。把非法所得堂而皇之地转移出境,然后进行分成、再投资,变个花样中饱私囊。如果主管部门派人去查,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编造几个亏损理由搪塞过关。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在美国的国有公司不少亏损,但其中有些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亲属却在几年内成了富翁,当了“投资移民”。
贪官何以能逃成?护照管理上的漏洞同样难辞其咎
出逃的贪官手上大都持有因公护照或因私护照(有的随时带在身上),且与潜逃国外的走私、贩毒团伙不同,多数属于真护照。按规定,领导干部因公出境回来后应将因公护照上交,由专门人员统一保管,但一些干部并没有交,手下人又不好意思催。更何况,假证件屡禁不绝,从社会上搞一个以假乱真的黑护照也非难事。
危害国有资产和国家金融安全
据披露,程三昌通过各种途径转移到新西兰的资金高达1000万元以上。新疆自治区交通厅财务处副处长颜旭东伙同他人挪用道路基本建设资金5000多万元,潜逃国外……
长期研究跨国犯罪问题的赵永琛教授认为,贪官携巨款人财两逃实质上是一种典型的跨国洗钱犯罪行为,势必对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造成潜在威胁。“1994年爆发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其导因之一就是墨西哥国内的资本外逃。所以,我们绝不能对危害严重的贪官外逃现象掉以轻心。”
高层重视,加强国际司法合作
危害深重的贪官外逃现象,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强调:要切实加大对重要逃犯的缉捕,特别是对逃往境外的案犯,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缉拿归案。
目前,我国已与40个国家签订了56个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人条约,为共同打击犯罪分子奠定了基础。据媒体报道,从1993年起,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和双边警务合作,我国警方先后从国外押解、遣返犯罪嫌疑人210多名。
深化改革标本兼治
有关专家提出,遏制资本外逃,需要加强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特别是银行系统要建立大额资金转移监测制度,实施金融交易报告制度;改进外汇管理手段,加强银行结售汇和跨境收付汇监管;加强对携带现钞出入境的管理;完善对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监管,健全外商出资撤资审核、评估制度,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积极参与国际社会反洗钱行动势在必行。
(据《焦点》2002年第9期王永前周清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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