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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劫持电视网的15名法轮功人员判刑期最高20年

 2002-09-21 19: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北京消息: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星期五开庭审判法轮功成员涉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一案,分别判处周润君、刘成军等15人有期徒刑,刑期最低4年,最高20年。

对此,法轮功网站"明慧网"表示,上述人员利用长春电视台播放法轮功受迫害真相是正义与和平的举动。长春市法院的审判是"只许独裁者杀人,不许受害者喊冤"。"明慧网"还说,法轮功学员以和平方式蔑视不公与迫害,历史上都称这种人为英雄;但是今天长春法院的审判表演却把这些人定为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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