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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鉴定管理混乱 鉴定证明成了"杀人执照"

 2002-07-03 06: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之所以出现“杀人执照”这样的怪证件,与现行精神病鉴定机构的管理混乱,一些鉴定人员不负责任甚至存在腐败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众所周知,执照是由主管机关发给的准许做某项事情的凭证。也许是笔者孤陋寡闻的缘故,以前还从未听说过有什么“杀人执照”。退一步讲,即便真有这么一种血淋淋的恐怖证件,又有哪个单位敢明目张胆地向“申请人”颁发呀?然而,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些穷凶极恶的不法之徒,居然真的能通过不正当手段“申请”到这么一种特殊的“执照”。

32岁的杨义勇是湖北省松滋市人。别小看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手里却有着一份非同寻常的“杀人执照”。1997年,他结识了素有“大款”之称的某石油公司物资商场经理王实,开始了他们用暴力和金钱编织的“黑道生涯”。2000年5月,杨义勇杀人后,王实立即用重金收买他人,替杨作虚假精神病鉴定,使杨逃脱了法律制裁。自从杨义勇有了这份“杀人执照”后,更加无法无天,作恶多端。前不久,“多行不义必自毙”的杨义勇被执行枪决,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杨义勇虽然被枪决了,但他活着的时候,曾非常嚣张地叫嚷“我有‘杀人执照’我怕谁”的话,至今仍让许多人心有余悸。

“杀人执照”的能量有多大?从小处讲,它可以使杀人者逍遥法外,继续为非作歹;往大处说,它等于将杀人害命“合法”化,杀人者不但不用付出相应的代价,反而振振有词,好像他是在替×行道。要问是什么东西竟有如此大的魔力,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奇迹般地救杀人凶手于“危急关头”,那就只能是披着科学外衣的精神病鉴定证明了。不难想像,一旦杀人不用偿命,这个世界岂有不乱的道理?

本来,免除对精神病患者触犯法律的制裁,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然而,有些人在从事涉黑犯罪活动时,恰恰利用法律的这一规定,挖空心思钻法律的空子,刻意将精神完全正常的杀人凶手包装成“精神病患者”。这样一来,杀人凶手以“病人”的身份自居,不但不会对其杀人行径有所收敛,反而更容易为虎作伥,愈发猖狂。像杨义勇这样的恶徒,因为有了一纸精神病鉴定证明,好比拿到了一个“护身符”,即便杀再多的人也“理所应当”。试想,如果不早日将之绳之以法,不知还会有多少人倒霉。

之所以出现“杀人执照”这样的怪证件,与现行精神病鉴定机构的管理混乱,一些鉴定人员不负责任甚至存在腐败行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国各地都有一定数量的精神病鉴定机构,他们出具的证明都加盖着自己的大印,都顶用。既然如此,精神病鉴定证明就像灵丹草一样,成了无价之宝,怎能不变成犯罪分子看好的“救命稻草”?而不顾罪犯真实情况,非法出具虚假精神病鉴定证明的有关人员却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长此以往,“杀人执照”只会越发越滥,而我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则将变得越来越不安全。这样,以后谁摊上了人命案,根本用不着担心自己需要偿命,只要花点钱买张“杀人执照”即可万事大吉。

像杨义勇这样的涉黑犯罪分子并不少见。这些人在杀人之后,也并非真的“视死如归”。他们何尝不知道生命对自己的重要性,否则,又何必用重金去贿赂那些掌握着发放“杀人执照”的医生?只是一旦找到了这样的“突破口”,别的人也会受到“启发”,竞相和精神病这样一个并不吉利的称呼套近乎……由此可见,不从源头上控制好精神病鉴定证明的发放,后患无穷。

“杀人执照”这样一个“不凡”的名词被叫响,其背后隐藏的深刻社会原因颇值得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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