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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女工为饭碗集体离婚

 2002-04-12 05:1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广西大化传出集体离婚案。这十名大化县的女工由三十二至四十四岁不等,都是原广西水电工程局的合同制工人,最早在八四年加入水电工程局工作,由学徒当起,把青春都贡献给国家。只是岁月流逝,她们年长力退,水电工程局虽然仍有不少工程进行,但宁可雇用民工,反而在去年二月以改革为由,将她们辞退。
太阳报4月12日报道,这十名女工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甚巨,但又实在没能力另找工作,后来有人发现根据当地水电部门的相关规定,指合同制工人中单身职工,即没有配偶者可继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于是女工们在苦思之下,决定为工作舍婚姻,去年五月向当地法院提出集体离婚要求。

北京律师仗义免费上诉

法官对提出这宗离奇的集体离婚的女工们非常同情,但由于案件缺乏法理依据,最后还要回绝女工们的要求。

离婚保工不成,女工们又发现九六年与水电工程局最后一次续约时,局方只提供一纸五年合约,违反劳动法中规定连续工作十年的职工,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约的规定,和其他不合理之处,于是入禀南宁兴宁区法院,希望法官判定五年期的合约无效,要求水电工程公司重新雇用她们,但最后还是被判败诉。

由于集体离婚案引发的连串事件已经引起当地社会关注,北京大学法律系妇女法研究与服务中心律师雷明光亦赶赴南宁,免费代表女工们上诉。案件仍然在二审,正等待南宁中级法院最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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