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日本、台湾、澳洲等国家与地区加强对中国的情报搜集工作以及军中屡次发生手机传讯泄密事件,江泽民于三月二十三日签署《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当中规定除非经师旅级以上军队首长批准,军人不得使用手机、传呼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严防泄露军事情报。
据《解放军报》报道,新修订的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及《纪律条令》,针对官兵使用手机、传呼机日益增多,给部队管理和安全保密带来的不利因素,明确规定:“除工作需要并经师(旅)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外,军人不得使用流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批准持有流动电话、传呼机的军人,严禁将流动电话带入作战室、情报室、机要室、通讯枢纽、涉密会场、军用飞机和舰船、重要仓库、导弹发射阵地等场所。”
“在设有有线通讯工具的场所工作时,不得使用流动电话办理公务。严禁使用流动电话、传呼机谈论、传送涉密资讯。军队开设的传呼台不得发送涉密资讯。”
《内务条令》针对当前不正常社会交往和酒绿灯红对军人的影响,对军人活动场所作了限制,明确规定“严禁军人涉足不健康场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公民身分号码制度的决定》和中央军委的有关决定,《内务条令》增加了“军人使用公民身分证件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的内容,并作出了“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吁便服”的规定。
这是江泽民主持军委工作以来,第三次修改共同条令。然而这些条令只是管一般军人和职务较低的军人,对于高级军官仍是废纸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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