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土地荒漠化、沙化呈局部好转、整体恶化之势。截至1999年,大陆共有荒漠化土地267.4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7.9%。1995至1999年,5年净增荒漠化土地5.20万平方公里,年均增长1.04万平方公里。1995至1999年,5年沙化土地净增17180平方公里,年均增加3436平方公里。
据监测,大陆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河北、宁夏、陕西、山西等18个省区的471个县、旗。监测结果显示,沙化土地在大陆30个省区市均有分布,其中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河北、陕西、宁夏、四川、山东10个省(区)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7%。与1994年第一次沙化土地普查相比,沙化土地面积扩大的省主要有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山东,共扩展2.29万平方公里。
据对监测结果分析,造成土地荒漠化、沙化并加速扩展的原因有气候因素,但更主要的是不合理的人为活动,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过牧,这是草地沙化、退化的主要原因。二是滥樵、滥挖、滥采,这是局部地区土地荒漠化、沙化扩展的重要原因。三是滥垦,5年间的固定沙地及草地上开垦的耕地面积达1.7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近一半面积变成流动和半固定沙地。四是滥用水资源,一些地区由于大规模开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急剧下降,导致大片沙生植被干枯死亡,沙丘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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