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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父亲是自己的常客 17岁坐台女自述经历

 2002-01-04 19:4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1年12月21日,记者在德州市第二看守所见到了田晓媚。很难想象这个17岁的女孩已有了两年多的坐台经历。面对记者,她流着泪讲述了自己的过去……

  我出生在四川省成都市的一个山村。1岁时,父母因性格不合而离婚,姐姐和哥哥判给父亲抚养,母亲则带着我来到山东省平原县农村,投奔我嫁到这里的小姨。后经人介绍,母亲嫁给了当地一个与她同岁的光棍汉。继父是个木讷的庄稼人,没怎么嫌弃我们,但他嗜酒如命,而且每喝必醉,醉后便耍酒疯,打骂母亲出气。母亲每挨一次打,我都被吓得哇哇大哭。

  我6岁那年冬天,小姨不知道为什么偷跑了,气急败坏的姨父找母亲要人。母亲说并不知情,姨父就疯了似地追打母亲。躲闪中,母亲脚下一滑摔倒了,姨父追上去,举起棍子一阵乱打。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母亲的嘴角流出了鲜血。可继父竟站在一边袖手旁观,任由姨父殴打母亲。第二天,心灰意冷的母亲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当时母亲和继父生的弟弟已经两岁了,继父说什么也不同意母亲带走弟弟,母亲便带着我毅然离开了平原。

  母亲带着我爬上一辆过路客车。当客车途经夏津县某村时,我觉得十分口渴,向母亲要水喝。母亲便带我下车找路边修自行车的老大爷讨水喝。修自行车的老大爷是个热心肠,闲聊中,知道了我们母女的遭遇,便主动提出给母亲介绍个人家。那人比母亲大一岁,两年前离异,带着两个四五岁的女孩过活。就这样,我和母亲又在夏津安了家。

  新继父把我当亲生女儿一样疼爱,甚至还把我送到了学校去读书。但我并没因此喜欢他,对读书也不感兴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混了几年,后来干脆辍学,帮家里干点农活。随着年龄的增加,身处异乡的我心里渐渐有了一个念头:回四川去找生身父亲。14岁那年,我带着平日里悄悄积攒下的50元钱,偷偷来到德州。我要在这里打工,攒够回四川的路费。

  第一次来到城市,我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这么多高楼,这么多汽车,人人都穿得那么漂亮,这是母亲一辈子也享受不到的生活。下了汽车,我先是在附近的火车站转了一圈,挨个儿询问饭店要不要服务员,但都嫌我年龄太小。天黑了下来,我还没找到住的地方。走了两家旅馆一问,住宿费贵得吓人。我只好拖着沉重的双腿来到一家录像厅,花一元钱买了一张通宵门票,躲进昏暗的录像厅角落里,一边嚼着烧饼一边看录像,等待着天亮。不一会,一个胖女人凑上来跟我说话:“小妹妹,家是哪的?”“夏津的。”“这么小出来干什么?”“找工作。”三言两语过后,胖女人便热情地提出要认我为干妹子,我高兴地答应了,从那天起,我白天陪“姐姐”逛街,晚上又一起去舞厅玩儿,不用干活,不用受罪,照样吃好的穿好的,日子过得甭提多美了。

两个月后,“姐姐”说她有个朋友想开店,问我干不干服务员。当时我想,“姐姐”对我这么好,再说自己就是出来找事做的,哪有不干的道理?于是,我跟着胖女人坐上了开往内蒙古赤峰市的火车。

  下了火车,我们来到一个小村庄。“姐姐”让我先在一户人家坐会儿,她出去买点东西。我左等右等不见“姐姐”的影子。望着女主人笑眯眯的眼神,一种不祥的预感浮上心头。趁看管我的女主人去厨房做饭的机会,我偷偷地溜了出来,没命地朝村口跑去。我又饿又渴,又累又怕,万幸的是路上遇到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民警把我带回派出所后,又与我母亲取得了联系。几天后,母亲在派出所见到了我,她上前就狠狠抽了我一耳光:“家里本来就穷,这一趟得花多少钱啊?”我流着眼泪,默默地跟母亲踏上了归途。

  回家后,我还是没法在家待下去,我厌倦透了繁重的农活。第二天,趁母亲不注意,我偷了家里的200元钱,坐上汽车来到河北某城。在一家舞厅里,我结识了几个朋友,朋友待我还算不错,让我和她们吃住在一起。我发现身边这些女孩子每天吃喝玩乐,心里纳闷:她们的钱是从哪儿来的?一个叫阿红的女孩告诉我:“陪客人喝喝酒,吃吃饭,一次就能赚50块。”我想,母亲辛辛苦苦忙活一年能挣几个50块钱?城里赚钱太容易了。有了这样的想法,不久,当阿红要我和她一起去一家酒店坐台时,我毫不犹豫地跟她去了。

  来到那家酒店的第一天中午,老板就让我陪客人喝酒。初次喝酒的我被呛得直咳嗽。晚上,老板又叫我去陪客。这时我对酒已产生了恐惧,说什么也不肯喝。但客人却不依不饶,硬给我灌下好几杯。不一会儿,老板告诉我,有客人点我出台。已经喝得分不清东西南北的我问老板什么是“出台”,老板说:“这都不懂?就是陪客人睡觉呗!”我当时愣住了:“不是说只陪酒吗?”“怎么?还害臊啊?自己是什么货色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啊?”老板冷笑着说。我当时只觉得脸上热乎乎的,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不一会儿,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把我带到包间,那人让我脱衣服,我好像被施了魔法般乖乖地脱了,事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后,只觉得下身很疼,床单上还留下了一摊血迹。老板给了我50元钱,说是我的出台费。我气愤地把夺去我贞操的50元钱撕得粉碎,扔在地上转身就走。

  回到宿舍,我问阿红第二天跟不跟我一起走,阿红摇了摇头。“你把我骗来就不管了?”“我骗你什么了?”阿红摆出挑衅的架势,往日的和善一扫而光。我这才明白自己上当了。第二天,我默默地收拾起行李离开了那家酒店。

我想过一种全新的生活,便在一家饭店安心地干起了服务员。端盘子,打扫卫生,管吃管住,每月300元工资。虽然钱挣得不多,但心里踏实。然而这样的日子只过了两个月,看到常来饭店的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们,我心里又开始失衡了,最终禁不住物欲的诱惑,重操旧业,过起了出卖肉体和灵魂的日子。

  平日里无所事事的我迷上了上网。我喜欢在网上与人畅所欲言的感觉。我经常去的那家网吧的老板,是个帅气的小伙子,名叫阿森。每次看到阿森,我都会想起日本某个漫画书中的男主角,觉得他特别可爱。

  只有小学文化的我在上网时,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每次阿森都会主动耐心地帮助我,渐渐地,我对阿森产生了好感,就更加频繁地光顾阿森的网吧,而阿森对我的热情也日益升温。不知不觉中,我们相爱了。半年后,我告诉阿森,我不是个好女孩,也不可能为任何人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阿森说他不在乎。2001年春节,我带阿森一起回家过年。母亲看到我领回这么个一表人才的男友,甭提多高兴了。

  回到河北某城后,阿森提出要带我回家见见他的家人。我问他怎么向家里人介绍,阿森很认真地说:“我就说你是服务员,要不就实话实说,反正我这辈子要定你了,他们能怎么样?”我感动地扑到阿森的怀里,暗暗发誓:再干一年攒点儿钱,就洗手不干了,为了阿森,也为了自己。

  2001年9月23日,是我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的日子。这天晚上,阿森骑摩托车带我回家见他父母。当忐忑不安的我见到阿森的父亲时,脑袋顿时“嗡”的一声,人差点儿昏过去---阿森的父亲竟然是我的常客!阿森父亲脸上的笑容也僵住了,他走上前狠狠抽了阿森一巴掌:“这就是你交往了一年的女朋友?不长眼的东西,这种女人也往家里领!”阿森愣在一旁,我扭头就跑。我知道,一切都结束了。

  果然,接下来的几天里,阿森再也没来找过我,电话也没打来一个。两周后,我在另一家网吧上网时竟无意间看见了阿森,我想逃掉却又恋恋不舍。半小时后,阿森竟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正当我们激动地诉说着思念之苦时,阿森的哥哥不知何时来到我俩面前,上前一把将我们拉开,又狠狠地打了我一耳光说:“你再缠着我弟弟,以后我看见一次就揍你一次。”我捂着火辣辣的脸颊疯也似地跑了。我直奔药店,买了三瓶安眠药,回到住处就把安眠药全部吞了下去。阿森气喘吁吁地赶过来,连忙把我送进医院洗胃。

  等我醒来,已是第二天的中午了,病房里只有我孤零零一个人。我恍恍惚惚地走出医院,站在大街上,看到那熟悉的一切,眼泪直流。


  我决定离开这个令我伤感的城市。

  打定主意,我到住处简单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就搭车来到德州,去一家酒店找原来的一位朋友。当我经过酒店三楼一间客房时,看见房门虚掩着,一中年男子躺在床上睡得正香,旁边床头柜上放着一个黑皮包。我不由自主地停在了原地,然后鬼使神差地轻轻推门而入,拿起皮包就走。在僻静处,我打开皮包一看,里面有一部手机和2600元现金。我把手机送给了朋友阿华,把皮包扔进了垃圾箱。

  两天后,我给阿森打电话,问他今后怎么办。昔日里信誓旦旦的阿森如今已承受不住家庭的压力,提出要和我分手。没等阿森讲完,我便挂断了电话,我的希望彻底化为泡影。正当我沉浸在深深的痛苦中时,突然接到阿华打来的电话,约我晚上7点在中心广场过街天桥下见面,说是有急事。

  10月12日晚,心不在焉的我来到了约定地点,看到和阿华一起来的还有个体格健壮的小伙子。“你就是田晓媚吗?”那人问道。“是啊。”“你跟我走一趟。”原来,小伙子是德城区公安分局刑警二队的便衣警察,警方抓住了阿华这条线索,很快使我自投罗网。此时,刚刚回过神来的我无力地瘫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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