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日电(高志海 吴庆才) 一伙想到北京靠偷窃电缆发财的农民做梦也没想到:偷电缆卖点钱也会犯罪甚至被判死刑。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由二十一人组成的盗窃电力设备团伙作出一审判决,王辉等五名主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余同案犯均被处以五年以上的重刑。
一九九九年一月至二000年十二月间,河南农民王辉、张国亮、刘秋岭、刘功纠集李小学(以上五名均被判处死刑)等共计二十一名各地农民,由前四名案犯踩道后,乘坐汽车或卡车,携带钢锯等作案工具,先后在北京市顺义、朝阳、丰台等七个区县及河北、辽宁、安徽等省市,由专人上杆(塔)铰线,其他人负责盘线、装车,共作案三十七起,盗割导线共计五点六万余米,价值人民币六十八点七八万元,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二百二十一点六一万余元,致使四座一百一十伏高压输电线路铁塔折断倒塌。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王辉等二十一名案犯为贪财图利,分别结伙盗割高压输电线路,严重毁坏电力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且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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