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北京市交通混乱的时候,每天都会发生几百起小的交通事故,它们的解决办法通常就像在中国达成每一桩交易一样:协商解决。发生车祸的双方会决定应该由哪一方负责,并尽量通过公平的补偿费来解决事端,一般情况下是责任方当场支付。没有警察,没有记者,没有文字材料,没有保险公司,迅速解决交通事故。
因此,当我听到汽车前车灯撞碎的那一瞬间,我估量着:我可以用汽车保险费来修理我们公司的车;至于那辆破旧的面包车,我几乎敢肯定它没有投保,但它只是表面刮破了一点(虽然划痕很长)。我真的不知道哪一方该负多少责任。这辆小公共汽车没有打信号灯(我甚至不能确定,小公共是否有信号灯)就直冲到靠近人行道的路边,去接一位乘客。但也可能是在我开出车道时略微快了些。
有一个外表邋遢的司机和售票员跳下面包车,怒气冲冲地向我的车门走来,我断定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主动提出全额赔偿他们的修车费用。给汽车涂点漆能花多少钱呢?我一向不善于讨价还价,何况已经不能准时赴约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车首尾相接,停在路上,挡住了通往我孩子学校的车道。按照北京的交通法规,除非车祸一方接受了另一方的经济赔偿,或双方对如何处理经济损失达成一致,否则我们两方的车根本就不能移动半步。
我宁愿支付一些现金,以便尽快离开这里。
我打开车门,说道:“不用着急,我愿意承担责任,赔偿你们修车的费用。”
“免费午餐!”司机的眼睛发亮了。于是,售票员开始忙前忙后地查找划痕,把他们那辆破旧的小面包车以前就有的每一个凹痕都计算在内。当我们检查车上那道长长的黑色划痕时,司机吹起了口哨。他们坚持说,修理汽车的惟一办法就是把面包车的整个侧面都换下来,大约得花2500元人民币,也就是300美元左右,当时,我根本不知道在中国修理汽车实际要花多少钱,但2500元听上去是数目不小的一笔钱,我身边当然没带这么多钱。
因此,我打电话给我们办公室的司机,他带了800元人民币,即100美元---他说绝对是我们应该给他们的最高数,马上赶到车祸现场进行调解。
与此同时,一小群老北京人围在我们两辆相撞的汽车周围,各自评判着谁对谁错。群众的舆论都明显支持我,但小公共汽车那一方仍然不愿降低要求。
虽然售票员给我们买来可口可乐,表示友好,但我们仍然未能缓解双方的紧张气氛:我们不得不打112电话叫警察,让法律系统来解决我们之间的争端。
20分钟后,一辆白色的拉达汽车响着警报器呼啸而来,停在我们这条车道的旁边。一个面带怒气的中年交警出现在我们面前。
“她会说中国话吗?”他大声地询问周围的人群,不过并没有针对某一个人。“她有驾驶执照吗?”
“我有。”我说道。这时他走过去检查两辆车的损伤情况。他围着我的车慢慢兜了一个圈,又围着那辆小公共汽车慢慢转了一圈,然后回到我们中间。此时,我们正在焦急地等待着他的裁决。
他责备说:“你们为什么不能自己解决这个问题呢?损失其实并不严重。”
我们办公室的司机主动替我说:“我们提出给他们800块钱,但他们要2500块。”
他对我说:“你愿意付给他们800元?太多了。他们甚至可能根本不会去修补这条划痕。”
我耸了耸肩。
“好吧,拿着她的钱,赶紧走吧。你们已经占便宜了。”他对小公共司机和售票员说道。
我的法律斗争很快就结束了:我把手中的一小叠钱递给售票员。交警向他的警车走去。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儿,哑口无言,心中期盼着交警至少会发表一次演讲,问一些问题,或拿些表格让我填。我怀疑地问道:“我能走了吗?”交警挥了挥手,示意我离开。事故处理完了。事实上,如果以档案记录为准,则这次车祸甚至根本没有发生。当我发动自己那辆前车灯撞坏了的汽车上路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高兴。在中国这个表面上开始实行“法治”的国家里,人们能迅速而有效地得到公正的待遇,事实证明我在车祸事故中是无辜的,并获得了最终胜利。
然而,当我开车回去工作的时候,我的胜利开始染上一层疑虑和懊悔情绪:这个警察---我的法官和评判---他是谁,他对修理汽车或我们这次车祸真正了解多少?他根本没问我们车祸是如何发生的,或者是否有其他人亲眼目睹了我们发生车祸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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