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令人啼笑皆非的一等功

作者:时寒冰  2001-11-14 21:4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仿佛注定厦门要成为这个时代的焦点,远华集团走私案惊现于世之后,奇闻不断,闹剧也不断。先是有关部门为了教育干部群众,开放“红楼”,竟然有人组织起了“红楼”一日游的闹剧,大发腐败财。

接着,厦门又出奇闻。11月13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无一人卷入特大走私案,精心组织依法审理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如果按上述标准来衡量,最高人民法院还应该给国内更多的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法院的职责或者扩大了说,政府部门的职责就是严格要求自己,搞好本职工作,如果一个部门被奖的原因不是因为其贡献特别突出,而仅仅是完成了份内的工作,达到了最基本的要求,那么,这只能是社会的倒退和悲哀。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种激励行为本身也是非常危险的,因为,奖励的目的是为了树立榜样,让其他人学习和仿效。奖励就要有一个较高的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显然是选择了一个非常低的标准,“无一人卷入特大走私案”,这哪里是应该奖励的理由?这几乎就是人们坚守的道德底线。如果有些原本做得很好的部门,以此来作参照,是应该向前走还是向后退?

但愿这样的闹剧少些出现!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