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类似外交辞令的话看多了听多了以后,一个让人感到十分不解的问题就出来了:难道那些“有关部门”都是什么机密得不让老百姓知道的部门么?记者自己到底知不知道这个“有关部门”是什么部门呢?或者,这类说法就是我们新闻单位的一种“外交辞令”,用以搪塞我们这些爱管闲事的人的好奇心呢?
有了这样的疑问以后,笔者就特别关注了这个“有关部门”使用的时间和使用的场合──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好事,需要表扬的时候,我们都会听到具体的报道,即便没有具体到哪一个人也还是会把做好事那个人的单位、领导给表扬出来的。只是,当某地发生了灾难、遭遇了恶性事件、牵涉到以权谋私、关涉到什么部门的脸面的时候,这个“有关部门”的使用频率就特别高了;还有,本来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只要一牵涉到责任问题,需要由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人承担责任时,这个“有关部门”就出场了,而这个“有关部门”一出场,简单的事情往往也变成复杂了,因为,经过这个“有关部门”的调查、研究、解决、处理,有的事情离石沉大海也差不了多少了;而且,事情一跟“有关部门”牵上线,一些本该很快解决的问题,也会在推诿、扯皮的官僚作风中变成牛皮癣那样的顽疾。
君不见小煤窑倒塌的事故频频发生着,可是,每次我们都听见有人说“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制作烟花爆竹的小作坊一个又一个地爆炸,也是这个“有关部门”在承诺说“要采取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还有海难,还有桥梁的断裂,还有学校围墙、校舍坍塌,还有
为什么不能让这个“有关部门”不再怀抱琵琶半遮面?为什么不能让普通老百姓知道每次事故该什么部门负责任而又没有负责?为什么不能把这个“有关部门”的面纱摘掉让它露出真面目?而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不再看到这样的模糊概念的报道了呢?!
消息来源:人民网(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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