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類似外交辭令的話看多了聽多了以後,一個讓人感到十分不解的問題就出來了:難道那些「有關部門」都是什麼機密得不讓老百姓知道的部門麼?記者自己到底知不知道這個「有關部門」是什麼部門呢?或者,這類說法就是我們新聞單位的一種「外交辭令」,用以搪塞我們這些愛管閑事的人的好奇心呢?
有了這樣的疑問以後,筆者就特別關注了這個「有關部門」使用的時間和使用的場合──一般情況下,如果發生了好事,需要表揚的時候,我們都會聽到具體的報導,即便沒有具體到哪一個人也還是會把做好事那個人的單位、領導給表揚出來的。只是,當某地發生了災難、遭遇了惡性事件、牽涉到以權謀私、關涉到什麼部門的臉面的時候,這個「有關部門」的使用頻率就特別高了;還有,本來一件比較簡單的事情,只要一牽涉到責任問題,需要由某一個部門或某一個人承擔責任時,這個「有關部門」就出場了,而這個「有關部門」一出場,簡單的事情往往也變成複雜了,因為,經過這個「有關部門」的調查、研究、解決、處理,有的事情離石沉大海也差不了多少了;而且,事情一跟「有關部門」牽上線,一些本該很快解決的問題,也會在推諉、扯皮的官僚作風中變成牛皮癬那樣的頑疾。
君不見小煤窯倒塌的事故頻頻發生著,可是,每次我們都聽見有人說「有關部門」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製作煙花爆竹的小作坊一個又一個地爆炸,也是這個「有關部門」在承諾說「要採取措施杜絕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還有海難,還有橋樑的斷裂,還有學校圍牆、校舍坍塌,還有
為什麼不能讓這個「有關部門」不再懷抱琵琶半遮面?為什麼不能讓普通老百姓知道每次事故該什麼部門負責任而又沒有負責?為什麼不能把這個「有關部門」的面紗摘掉讓它露出真面目?而我們什麼時候才能不再看到這樣的模糊概念的報導了呢?!
消息來源:人民網(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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