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不應被遺忘 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也不應被遺忘

1989年6月4日,歷史留下了一道無法抹去的傷痕。

那一天,北京的槍聲,令無數生命永遠停留在那個夏天。無數年輕人站在北京街頭,追求民主、自由與尊嚴。槍聲響起之後,有人失去生命,有人失去自由,而更多人則被迫將這段歷史沉默地埋藏在記憶之中。

三十多年後,這段歷史在香港仍然留下痕跡。

多年以來,每逢六月四日,維多利亞公園亮起燭光。人們悼念死難者,也只是希望告訴後來的人:

曾經發生過的事情,不應該被遺忘。

支聯會,正是在這段歷史之中成立的組織。

多年以來,它每年舉辦六四悼念活動,保存香港社會對六四的集體記憶。

然而,這份記憶最終成為一宗刑事案件。

2021年,支聯會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被控《香港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三人其後長期還押。

案件歷經多年審訊與押後,直到2026年,法院作出裁決及判刑。

最終:

鄒幸彤:7年3個月

李卓人:7年

何俊仁:5年2個月。

這不只是三個數字。

這是三個人的人生。

是五年、七年、七年多的自由。

是無數個不能與家人共度的節日,是不能自由生活的年月,也是人生中再也無法取回的時間。

尤其令人沈重的是,三人自2021年被捕後,已經歷長時間還押;截至判刑之日,還押時間已超過千日。

一個人究竟有多少個一千日?

又有多少個七年,可以重新開始?

當下一個六月四日來臨,他們仍可能身處獄中。

而維園曾經每年出現的燭光,已經成為香港歷史的一部分。

這宗案件所留下的,並不只是三份判刑。

它同時令人重新思考香港的法治與自由。

法律原本應該保障人的基本權利,限制權力的界線;法治亦不應只意味著有法律、有法庭、有判決,更應包括對言論、思想、集會及基本自由的保障。

當一段歷史不能公開悼念,當保存歷史記憶可以導致刑事追究,當曾經存在於香港多年的公共空間逐步消失,我們便不得不問:

法律仍然存在,法治的精神是否也仍然存在?

如果法律只剩下形式上的存在,而保障自由、尊嚴與權利的核心價值逐漸被掏空,那麼香港曾經引以為傲的法治,是否已經法治已死?

這才是這宗案件最令人悲痛的地方。

六四的歷史沒有消失。

只是曾經可以點亮燭光的人,開始一個一個失去自由。

曾經可以公開談論的歷史,開始只能留在私人記憶之中。

而曾經每年聚集的人群,也逐漸沉默。

可是,判決可以限制一個人的自由,卻不能改寫歷史。

高牆可以隔絕一個人的身體,卻不能隔絕記憶。

六四,不應被遺忘。

逝者,不應被遺忘。

李卓人、鄒幸彤、何俊仁,也不應被遺忘。

因為他們失去的,不只是幾年的自由。

而是人生中,再也無法取回的時間。

所以,我仍然想說:

不是少坐一年。

不是少坐一天。

而是——

坐多一日,都不應該。

「毋忘初心」創始人Tango Wong

9月12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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